根據媒體披露,NBA拉拉隊員是按時薪計算收入,在15-16賽季的收入是每場100到250美元,年收入在5000美元到6000美元,而美國2014年人均年收入是 43017美元。NBA球星是高收入群體,拉拉隊員如果能榜上他們就可以實現「麻雀變鳳凰」的好戲,但是聯盟偏偏規定拉拉隊員不準喝NBA球員拍拖,這是為何?
NBA早期並無這樣的規定,直到魔術師詹森在1991年11月7人宣布自己患有愛滋病並結束籃球生涯時,當時湖人隊老闆巴斯巡視組織所有球員以及拉拉隊員去做體檢,所幸無人感染。之後NBA總裁斯特恩開始重視對球員的約束,陸續出臺了相關政策,其中就有禁止拉拉隊員與球員談戀愛。
出臺這樣的政策,主要考慮一下幾點:首先是杜絕再出現類似於詹森這樣的事件重演。別看拉拉隊員的薪酬低,但是選拔標準卻非常高。年輕貌美那只是基本條件,還要跳舞好、情商高,並且身世要清白,從事過色情行業的女生是不會要的。
如此苛刻的選拔標準,拉拉隊員可謂是萬裡挑一,她們是美貌與智慧並存的女人,這樣的女人是多少男人夢寐以求的,更別說是腰纏萬貫的NBA球員。如果沒有這條禁令,估計會有很多NBA球員與拉拉隊員拍拖!這樣會影響球員的狀態,也會產生大量的負面新聞,不利於NBA的形象。
其次是拉拉隊員如果和球員拍拖,她就會掌握大量關於球隊的信息,比如哪些球員不合、球員的花邊新聞等等,這些都非常不利於更衣室的穩定和團結。如果球員和拉拉隊員拍拖,整天沉浸於溫柔鄉,他無論在訓練還是比賽中都無法專注,必然會影響球員的狀態。
這些規定雖然是從保護球員和NBA更好的發展立場出發,但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球員和拉拉隊員產生了感情也不是沒有辦法。必如霍華德在魔術隊時就和魔術隊的拉拉隊員羅伊斯-裡德拍拖,最後羅拉斯乾脆辭去拉拉隊的工作,為霍華德生下一個兒子。
拉拉隊員之所以願意從事這份薪水低廉的工作,無非是想將這當成跳板,因為這份職業曝光率非常高,場下巨星雲集,有很大的機會能去更高的平臺發展。屏幕前的朋友覺得聯盟出臺的這些規定是否正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