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溫暖的港灣。
但對於有些孩子來說,家卻是地獄。
這幾天,一則「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的新聞,看得人心疼又憤怒。
到目前為止,該新聞依然在微博熱搜,且已經引起了超億萬網友的討論。
據網友發布的照片顯示:
孩子渾身是傷,除了有菸頭之類的燙傷外,腦門正中間有一塊挺大的傷疤。
孩子的嘴唇被用剪刀生生的剪開,上嘴唇的肉都是條狀垂下來的,腳底下都是凍瘡。
這世上竟有如此惡毒的父母!簡直是喪心病狂,毫無人性!
更讓人難過的是,這其實並不是女童第一次住院!
就在幾天前,因為女孩尿床,後媽用拳頭將女孩的鼻梁直接打斷。
斷到什麼程度?
鼻梁都平了。
成年人可能都承受不住的痛苦,小女孩卻連」疼「都不敢喊。
因為一喊會被後媽惡狠狠的制止。
當時醫生還因各項指標都嚴重營養不良,且渾身割傷、燙傷判定家暴而報過警,可當時的出警結果卻以證據不足結案。
可讓人沒想到的是,出院才剛一天的小女孩,又遭到一次毒打。
孩子都躺進了急診室,後媽還一度演戲,一會兒「這是小孩子自己拿頭撞的」,一會兒又成了「小孩自己摔倒了」。
就在事情鬧得沸沸揚揚時,警方也發布了通告:
該繼母曾用拳頭毆打、用開水燙、抓住被害人頭髮向牆上撞等方式傷害女孩。
而女孩的父親,不僅沒有保護女兒,反而也曾用手、數據線、笤帚毆打女孩。
難以想像,這個孩子就如同一個提線木偶,在拳打腳踢中,由最初的會害怕、會喊疼、會哭泣,變成一個強忍住疼痛都不敢哭出聲,甚至自己還會自虐的精神麻木的孩子。
在這個世界上,她一直都是孤零零的吧。
孤零零地卑微地活著,到此刻依然孤零零地躺在ICU裡。
醫生診斷,她因為傷勢嚴重,醒過來的機率只有20%。
即使醒過來,也會因為傷勢嚴重,而極可能有後遺症。
這對父母,妄為父母!
如果說心狠手辣的「繼母」是兇手,那麼窮兇惡極的親生父親就是幫兇!
事發之後,他還急著在家長群裡撇清關係,說是孩子的繼母長時間虐待孩子,他都不知情!
真的難以想像,作為孩子的父親,孩子長時間被虐待的那些傷痕,他能一點不知道?
4歲,本該是父母的掌中寶手中肉,但如今卻還在ICU,生死未卜。
都說虎毒不食子,可有些人披著母愛偉大、父愛深沉的外衣,幹著畜生都不如的事!
這不是近幾年來唯一一起我們聽到的最殘忍的繼母傷人的事件了。
一搜新聞,觸目驚心的虐童案件,簡直氣到發抖。
在貴州,還在睡夢中的5歲小男孩,被繼母用鐵錘砸頭,硬生生給砸出了三個洞!
有的傷口深能見骨頭!
更讓人揪心的是,男孩被打兩小時內,竟然一聲都沒哭,直到被父親早起發現孩子躺在雪血泊裡一動不動。
因為繼母在下毒手的時候,警告孩子「不許哭」!
不僅如此,男孩還經常被「繼母」性騷擾:男孩的生殖器上出現血腫、水腫。
更讓人心驚膽顫的是,這位繼母當時正懷著孕。
都說做媽的人都有慈愛之心,但有些人根本就沒有心!
可憐的孩子,4、5歲本該在父母懷裡撒嬌的年齡,如今卻成了別人的出氣筒。
比這更讓人淚奔的是,還有這麼一個孩子,還沒來得及和世界告別,就再也沒有命。
去年8月,在福州泉州惠安,一個無辜又弱小的生命就這樣沒了。
死亡並非疾病或意外,而是遭到後媽的虐打致死。
這樣天真可愛的孩子,你們怎麼下得了如此重手?!簡直令人萬年唾棄!
你們根本不配稱為母親,也不配為稱為人!
而這些,只是冰山一角……
近年來,兒童遭受到親生父母和繼母虐打的新聞頻頻發生,令人揪心——
2017年3月,陝西一6歲男童遭繼母虐待,昏迷近600天,腦袋嚴重變形。
2018年1月,5歲女童疑遭親父及繼母虐打致死。
2018年6月,貴州4歲女童遭到親生父親虐打,囚禁廁所,滿身是血。
……
這一樁樁一件件慘事,無不刷新著我們的三觀,觸目驚心。
孩子也是人啊,是一條條新鮮的生命,不是你可以隨意玩弄、虐待的玩具,也從來不是誰的附屬品!
反觀這一件件慘案的背後,其實都有個共性:無原則縱容暴力發生的父親。
作為父親,應該是怎樣?也許,並不存在一個完美的答案。
但看著自己孩子被打,連自己孩子都不去保護的男人,甚至也會參與到虐待之中的,不配為人父!
而這些人也永遠不曾意識到,家庭的破碎,孩子根本沒有辦法能自己去選擇。而離婚的一方一旦帶了孩子,就一定要加倍愛他,讓他知道即使爸爸媽媽不在一起生活,給他的愛也不會少。
孩子的力量那麼弱小,卻還是給了父母全部的信任,因為父母是這個世上他唯一能依賴的人。
可你們把孩子當成了什麼?
曾有警察質問一對把女兒打死的夫妻:
「為什麼要這麼毆打你女兒?」
「她不聽話,她的命都是我給的,我想怎樣,你管得著嗎?」
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曾說:「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中國虐待兒童案件屢禁不止,嚴重威脅到兒童健康,而中國刑法中沒有此項罪名的法規。
那面對虐童案件,國外又是怎樣做的呢?
在瑞典,一旦接到體罰孩子的指控,瑞典的警察、心理工作者和檢察官就將介入調查,涉事家長不僅會被罰款,甚至還有可能因此被捕。
在法國,有一項「反日常教育暴力法」,也被民眾稱為「禁止打屁股法」。無論是打小孩手心、打屁股、甩巴掌、拉耳朵、不許吃飯、用力拉扯、強迫處於不適的姿勢等,都在禁止之列。
在美國大部分州,虐童都被視為一項重罪,最嚴重者可能會面臨終身監禁的處罰。
而與兒童有經常性接觸的人員,都有報告義務。如有關人員沒有盡到舉報之義務,就有可能受到處罰,如罰金或者監禁甚至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我們是否也可以期待,會有那麼一天,我們國家也能有明確的條文限令,來保護這一群可愛的祖國花朵?
因為只有嚴懲的後果,才足以威懾到這群妄為父母的人!
而我們也永遠不能忘記,這些被傷害的孩子們的傷痛,那些留下的淚,和怎麼都擦不乾淨的血。
最後送給所有父母,紀伯倫先生說的一句話:
「你的兒女其實不是你的兒女,
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
卻並非為你而來,
他們在你身旁,
卻並不屬於你。」
孩子從來都不該是婚姻的陪葬品,也不應該被當作發洩的工具。他們是人,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愛和思想,也有獨立的人格。
父女一場,若不能為孩子遮風擋雨,請別給孩子帶來瘋狂暴雨。
孩子不僅是我們生命的延續,更是我們生活的希望。
希望這起案件的行兇者得到嚴懲!
願這位小女孩是這類事件的最後一個!
也願所有的孩子都能被世界溫柔以待。
策劃:有養 撰文:李早早、源滿
編輯:源滿 視覺:瑞成
圖片來源:pixabay、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