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電站洩漏事故發生快十年了,然而,核洩漏的廢水該如何處理卻成了一個難題,從好幾年前,日本就提出了要把核汙水排入大海,但是這個決定卻備受爭議,不但是鄰國不滿,就是日本本國民眾也是非常的反對。
然而,日本政府卻一意孤行,執意要把核汙水排入大海。也許是反對聲太多,此前日媒報導日本政府已經做出這個決定,23日日本政府再次表示推遲做決定的時間。
福島核電站內保存核汙水的巨大存儲罐
要知道,日本並沒有放棄這個決定,他們只是推遲做決定的時間而已。
我就納悶了,日本政府膽子咋就這麼大呢?難道他們不知道把核汙水排入大海的嚴重後果嗎?
現實的考量
其實,日本做出這個選擇,也是不得已的,他們並沒有太多的選擇。
2011年福島核事故發生後,平均每天會產生180噸高濃度放射性汙染水。為儲存這些汙水,只能就地修建巨大的儲存罐,但是汙水源源不斷學習的產生,儲存罐就只能一直馬不停蹄的修建。
目前,核電站的空地上幾乎都布滿了儲存罐,無法再繼續修建了。已經修建好的也將於2022年10月左右全部裝滿。
那為什麼不在更遠的地方修建儲存罐呢?
其實,福島核電站本身就是高危地區,修建儲存罐也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要是修到更遠的地方,還會增加另外一件麻煩而且危險的事,那就是運輸。
並且,這也沒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儲存罐越修越多,本身就是安全隱患,要是再來個地震,汙水洩露也是非常恐怖的呀!
另外,日本國土面積小人口多,土地本來就是稀缺資源。
總之,日本政府必須要想一個徹底解決問題的方式,之前考慮的方法有兩個,把汙水進行處理稀釋後排放進大氣,或者大海,其中排入大海是既方便又相對安全的——這也是日本政府多次對外宣稱並引起極大爭議的方案。
被誇大的核輻射
這種方案被認為是一種極度危險的做法,可是日本政府難道不知道嗎?他們為何會做出這個選擇呢?
我認為,核輻射的危險程度是有被誇大的成分的,而且,普通老百姓對核輻射已經有恐懼症了,談之色變了,這或許是很重要的原因。
那麼,核輻射到底有多危險呢?其實,談一種物質有毒有害,是要考慮的劑量的,「拋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
我們日常生活中,核輻射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太陽光就含有核輻射。但是由於大氣層的阻擋,其輻射的劑量已經很小了,因此,我們曬曬太陽也沒啥事,也就是把皮膚曬黑了不那麼耐看而已。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制定了一系列關於輻射的安全規範,由於過於複雜,我們只需要記住,人類單次照射不能超過100毫西弗(msv)就是安全的。
那麼,我們在自然界中一年受到的核輻射(電離輻射)在2.4msv左右,其中大多數是來自於太陽的輻射,因此,一般而言曬曬太陽是沒什麼安全隱患的。
再舉一個例子,1945年日本的廣島和長崎被美國投放了兩顆原子彈,共造成40萬人死亡,其中約6.7萬人當場死亡,其餘的大部分人都是因為受到了大量的核輻射,之後逐漸死亡的,可見核輻射之厲害。
今日的廣島市區
可是,經過了幾十年後,廣島長崎是什麼樣子呢?廣島於1958年重建後,發展迅速,如今已形成一個巨大的都市圈,規模僅次於日本東京、大阪和名古屋這三大都市圈,廣島總人口118萬人。長崎如今也是日本旅遊勝地之一,農業、漁業和造船業都非常發達。目前,廣島長崎的核輻射水平和世界平均背景輻射相當。
核輻射對人體傷害固然大,但也是在一定劑量的基礎上的。如果日本把核汙水處理後,再經過稀釋,具有核輻射物質的濃度低於安全警戒線的話,然後把這些汙水排入大海中,理論上是不具有安全風險的。
其實,要是這麼做安全風險很大的話,日本政府也不敢做這樣的決定,日本政府做出這個決定也是經過大量的評估的。
之前,日本政府曾提出五個處理方案,最後只有海洋排放和水蒸氣排放成為主要考慮對象。據評估,用1年時間將核汙水排入海洋,周邊居民一年受到的輻射量為0.052-0.62微西弗,而以水蒸氣的形式排入大氣,則為1.3毫西弗,這遠遠小於自然界的輻射量,因此是絕對安全的。
日本政府提出的五種處理方案
有的報導說,核汙水排放,幾個月內會隨著洋流汙染整個太平洋,甚至全部海洋,我認為,這是一種誇張的說法,是一種沒有考慮輻射濃度與危害程度的說法。
可是,既然如此,日本政府的這個決定為何會引來反對聲一片呢?
為何引來大量反對
我認為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理論上和實踐上的差別
理論上安全並不表示實踐中一定不會出問題,就像核電站理論上是安全的,由於其安全隱患大,政府的審核也是最嚴格的,但是,核事故仍然不斷發生。為什麼呢?
因為總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發生嘛!比如,福島核事故是因為地震,不可抗的自然因素,而我上篇文章寫的日本東海村核事故則是因為操作不當導致的,也就是人為因素。這些因素在事故發生前,誰也沒法預料到,再牛的專家評估在這裡都是沒用的。
東海村核事故報導
因此,理論上稀釋排放沒有安全隱患,但是,實踐操作中誰知道會出現什麼意外呢?比如,排放的人會不會投機取巧呢?相關人員會不會為了節約成本,省掉相關環節呢?這些意外的可能性,誰都不能保證不會發生。
2、先例一開,貽害無窮
由於核輻射安全隱患大,對於核廢水的處理都是極為嚴格的,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對廢水進行濃縮,然後集中保存在地底下,並不會排放到大自然中。
然而,日本政府為了自己的方便,把核廢水排入大海,從單次行為來講,這當然可能是安全的。然而,如果先例一開,以後誰都這麼處理核廢水,人類將面臨巨大災難。
事實上,日本政府可以做的更好,輕易決定把核汙水排入大海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對於日本的這種行為,我們都應該反對,雖然反對不一定能改變日本的最後決策,但是至少能敦促其選擇更好的方案,以及最終更嚴格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