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季雨 顧元森)今年5月13日,現代快報曾報導,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Oh my god,買它買它!」註冊了聲音商標,李佳琦為該公司第二大股東,此事曾一度衝上熱搜榜。而據天眼查App顯示,「Oh my god,買它買它!」聲音商標的申請已於12月4日被駁回。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今年4月7日,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申請註冊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該聲音商標具體描述為「本件聲音商標以知名網絡主播李佳琦人聲,念出 『 Oh my god,買它買它!』。語速較快,奔放有力,極具情緒調動性,聲音具有極強的個人風格和識別度。」該商標申請註冊號為45217353,申請日期為2020年4月7日,國際分類為廣告銷售。
據天眼查信息,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 2019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為戚振波。該公司有兩位股東,美腕(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 51%。李佳琦則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 49%,且李佳琦為該公司的最終受益人。
中國商標網顯示,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申請註冊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 12月4日,該商標申請被駁回。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根據新修訂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中給出的聲音商標定義是指,由用以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聲音本身構成的商標。聲音商標可以由音樂性質的聲音構成,例如一段樂曲,可以由非音樂性質的聲音構成,例如自然界的聲音、人或動物的聲音,也可以由音樂性質與非音樂性質兼有的聲音構成。而中國國際廣播電臺「開始曲 」的聲音,是《商標法》修正案實施後,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接到的中國首例聲音商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