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晏凌羊
文/晏凌羊
01
閨蜜來廣州出差,我花了來回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去見面(是親閨蜜了)。
閨蜜今年36歲,有房有車收入高,人品和經濟條件都很好,一直未婚。她談了兩個男朋友,人都比較合適,但因為大家的人生目標不同,後來都分了。
第一個男朋友,年紀比較小,不想結婚生子,想再玩多幾年,而閨蜜想要孩子,只好分了。
第二個男朋友是離異男,但他也不想結婚生子,因為他自己經歷過婚姻和養育孩子的歷程,不想再過一遍這樣的人生。
閨蜜呢?不稀罕婚姻,也不稀罕男人,就想要個孩子,但是,「孩子爸爸」太難找了。自己看得上的,大多已婚。看得上自己的,她又不想要。彼此看對眼的,大家對未來生活的規劃又不一致,她又不想強人所難。
我說,你可以去國外買精生子,就是有點貴,大概幾十萬。不過,如果你願意出幾十萬,估計很多國男也願意跟你生孩子。
閨蜜說,那不是孽緣嘛,給孩子惹一身孽債。
我說,也是哦。優質男都很珍惜自己的精子,不會隨便播種。你看吳彥祖、彭于晏會隨便讓女人懷孕麼?不會的。只有劣質男才像狗撒尿一樣,想到處去播種,動不動就嚷嚷「給我幾個女人,我能創造一個民族」。為了幾十萬貢獻精子的男人,哪天說不定會拿這層血緣關係來訛你和孩子啊。
跟她聊完,我感覺婚戀市場上的供求關係失衡太嚴重了。優質男供不應求,而劣質男過剩。優剩女找不到優質男,寧肯剩著。大量劣質男找不到老婆,也只好剩著。
我身邊有很多像閨蜜一樣的高知女性,她們都是「婚可以不結,男人可以不要,但想要個孩子」型,只可惜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人。
網上有個叫做葉海洋的未婚母親就花了五十萬去國外借精生子。28歲時,她覺得短期內真愛無望,但自己是時候生一個孩子了,就赴美「三高精子庫」買精生子並生下一個女兒。如今,女兒已經長大,母女倆的日子過得可開心了。
不料,還是有很多網友說風涼話,葉海洋就一句話:孩子需要的,並非表面健全的家庭。
02
我一個朋友在不孕不育專科醫院工作,聽她跟我講那些「求子」故事,真是聽得我萬分感慨。
有的夫妻花了幾十萬出去,打了不知道多少針,做了不知道多少次試管,花費了不知道多少時間,輾轉了不知道多少醫院,可老天就是不願意給他們一個孩子。
有的人若是無法生育,伴侶可能就會跟自己離婚,TA們(女的居多)抱著最後一線希望踏入醫院的大門,懇求醫生挽救自己的婚姻。
有的人很有錢,但就是「缺孩子」。
有意思的是,醫院裡做人流的科室,葉門庭若市。
在生育這件事上,也存在很大的不對等:想要孩子的,生不了;不想要的,偏偏懷上了。
我也是隨著年歲漸長,才發現:不是所有想要孩子的人,都能順利生下自己的孩子。
看到這些,我再一扭頭看到自己的女兒,頓時覺得自己很幸福。
曾經,有網友問我:如果能重來,你還會選擇生孩子麼?不考慮和逗號的感情的話?
我的答案是:會。
小時候,我有職業理想,也有生活理想:想當媽媽,而且最好是「一個女孩的媽媽」。
我覺得,生的孩子多了,會很煩;生了兒子的話,我的喜悅度也不如生女兒高。
我是天生喜歡小孩,對孩子的忍耐度比較高。小時候,我對未來丈夫沒有很具體的想像,但是,對我的孩子有:最好是個女孩,她最好眼睛大大的,最好頭髮帶點自然卷,最好長得活潑可愛性格好。
過了二十七八歲後,我的母性開始復甦。看到別人家的小孩,總忍不住去抱一抱、逗一逗。街上看到漂亮小孩,也會忍不住多看幾眼。
剛好那時我結婚了,剛好懷了,那不管丈夫是什麼樣子、不管婚姻走向如何,那就先生下來再說。
現在想來,對我這種喜歡女兒的媽來說,我覺得目前的狀況就是最好的。倘若不結婚,那我現在想要個女兒的難度還挺大的。
國內未婚女人沒資格接受合法捐精,去國外受孕,花費幾十萬,而且,你對捐精者也沒個詳細的了解,將來搞不好會出現倫理問題(比如孩子跟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甚至親生父親談戀愛啥的)。即使借精生子把娃兒生下來了,後續還涉及到諸多手續問題,每一步都能忙活得你禿嚕皮。
我當然不是為了孩子而結婚,但先結婚、再離婚的這種操作,相比借精生子,還是好太多了。
孩子爸爸是我挑選的,結婚時候人家五官長得周正、人品也不是太差,孩子的基因來源不算太差。結婚後,有了合法生孩子的權利,辦準生證、給孩子辦戶口等等,都容易得很。
離婚後,孩子爸爸還能給她提供資源支持,讓她繼續享有父愛。
這是借精生子無法比擬的便利。
很多喜歡孩子的離異女性,常常會後悔自己跟某個人結婚、生孩子,但換個角度來想:我覺得這真的沒啥可後悔的啊。
也許,你跟另外一個人結婚生子會過得很幸福,但婚姻這事兒真的需要點運氣。若是沒這種運氣的話,也沒啥可埋怨的。結場婚,得個自己想要的孩子,咱自己也不虧。
逗號有時候也會問我一句:媽媽,你後悔嫁給爸爸嗎?
我回答:有時候會,但更多時候不會。
逗號問,為啥呢?
我說,如果不是嫁給你爸爸,就沒有你了啊,很有可能我生的是另外的孩子了啊。我覺得當下我擁有的這些,就是最好的。你是我的孩子,所以你就是最好的。
03
我曾經答應了一部分讀者,要寫自己的離婚故事(或者關於離婚的自傳體小說),可離婚時間越長,越覺得沒啥好寫的了,主要是心態變了。
離婚之前,我的心態是「充滿怨毒的」。那時候,我覺得自己若是再不離婚,可能氣急了會把配偶殺掉。
離婚後,突然不失眠了,但會有不習慣、委屈、痛苦等情緒在,時不時就想痛哭一場。被人傷害和辜負的感覺,想起來都很委屈啊。
再過了一段時間,不想哭了,但心有不甘、意難平。若是前夫在接送孩子的過程中惹毛了我,我可能會夾槍帶棒地諷刺他一頓。
過了一兩年,我就是徹底的「沒事人」一個。再見到前夫,可以打趣地稱他為「中國好前夫」了。
現在,我們已經離了有七年。對現在的生活,我非常滿足,我由衷地感恩自己那段婚姻經歷,甚至覺得我和前夫這樣的結局,再完美不過了。
試想一下:我們倆若是都只想要孩子、不想要婚姻,那麼,我得借精生子,他得借腹生子,這對彼此來說多麻煩啊,價格也貴,手續上也不好辦。如果是現在才生孩子,艾瑪呀,我體力上挨不住了。
現實是,我和前夫兩個人在最情投意合、身體狀態比較佳的時候,合作生了個孩子。離婚後,又一直在合作育兒。我覺得這樣的人生經歷,已經可以打80分以上,不能再要求更多了。
以我今天的心態去寫離婚故事,我可能很難將它寫得很精彩了。
寫故事,是需要蘸「情緒」墨的。你的情緒越飽滿、強烈,寫出來的人物、事件越真實,也更能引發讀者共鳴,可我現在心態都已經變佛系了、平淡了、釋然了,還咋寫?
即使寫個離婚小說,我感覺自己也不大可能寫好了,當然,如果你們願意看的話,那我爬起來試一試。
當然,我這裡說的是「我喜歡孩子」「我想生孩子」的這種情況。
但我發現,生活中有一大票人是根本不喜歡孩子的,甚至會後悔生了孩子。他們根本沒有想明白自己到底要不要生孩子的問題,只是看別人都生了而自己還沒生,或者,父母或輿論逼得緊,就跟風生一個。
也就是說,很多人是在很懵懂的狀態下,生下了孩子。
有的人是為父母生的,因為父母老了,想抱孫子,那就生一個。
有的人是為伴侶生的,因為伴侶想要孩子,那就為了保住婚姻,配合伴侶生一個。
有的人則純粹是因為怕別人說自己「生不出」,那就趕趟生一個。
還有的人,稀裡糊塗就有了……
也正是因為生孩子的動機不同,孩子生出來以後,他們面對孩子時的心態也截然不同。
我另外一個朋友,也是離異帶娃,但是她就特別後悔生下孩子。
後悔的原因,她跟我說是「沒能力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但是,跟她接觸幾回下來,我覺得她後悔的深層次心理動機不是這個,而是:她壓根兒不喜歡自己的孩子。
她把那個孩子視為是自己失敗婚姻的贈品,無數次因為孩子的某些神情動作酷似孩子爸爸,而難掩對孩子的厭惡。
有一個顯而易見卻被人忽視了的金科玉律:婚姻也好,育兒也罷,比「怎麼做」更重要的是「你是誰」。
都好好做個「人」吧,一個能自我負責、能對自己的選擇負起全責的人。
這比什麼都重要。
以上。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