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玉林城區二環路園博園路口,一輛橫穿馬路的電動車被一輛汽車撞飛數十米,幾秒鐘後,電動車駕駛員梁某踉踉蹌蹌地站起來,經檢查,他只是大腿有輕微擦傷,並無大礙。
事發時正值上班高峰期,從交警提供的視頻可以看到,梁某駕駛的電動車在左轉彎橫穿馬路時,被一輛汽車撞飛,電動車車鏡碎裂,車身刮損,車上物品散落一地,小車前保險槓、前擋玻璃損壞。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事故處理民警呂海陽告訴記者,他們在勘查現場時發現,小轎車前擋風玻璃上有一大塊放射性裂痕,根據經驗,這應該是電動車駕駛員頭部撞擊造成的,而且撞擊力度不小,但是現場沒有發現人體組織及毛髮,因為電動車駕駛員梁某佩戴了安全頭盔,這也是他在事故中無大礙的重要原因。
經事故責任認定,梁某駕駛電動車因闖紅燈不按信號燈通行,與小汽車發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小汽車司機謝某在通過交通路口沒有注意觀察非機動車進行避讓,負事故的次要責任。經雙方協商和解了此次交通事故,小汽車司機墊付了電動車駕駛員受傷檢查的醫藥費。
交警再次提醒大家:無論騎乘摩託車還是電動車,都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各行其道,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切勿冒險以身試法,知危險會避險,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記者/蔣君妮 通訊員/林濤 龐宇勳 楊文龍
編輯/法治君 責編/大波 明珠 審閱/韓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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