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全新好:關於公司訴訟進展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007 證券簡稱:
全新好公告編號:2020—096
深圳市
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訴訟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事項概況
深圳市
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市公司」或「
全新好」)
於2018年2月7日收到北京泓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泓鈞」)
送達的《股份轉讓協議》,詳見公司披露的《關於收到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17)。2018年5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泓鈞送達的《關於重
新籤署股份轉讓協議的說明》及《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詳見公司披露的《關於相關方重新籤署的公告》(公告編號:
2018-066)。北京泓鈞將所持4685.85萬股公司股份轉讓給漢富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漢富控股」),同時《協議》3.2.4條約定「若
全新好因吳海萌和謝楚
安共計四件訴訟、仲裁案件所受到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未得到全額補償、賠償的,
雙方一致同意且北京泓鈞授權漢富控股立即從1.59億尾款中扣除
全新好因上述
吳海萌和謝楚安共計四件訴訟、仲裁案件所受到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而應獲補
償、賠償的金額後,作為上述訴訟、仲裁案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補償、賠償款
直接支付給
全新好。」
《協議》籤署後,漢富控股累計向北京泓鈞質押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45,000,127股,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60%,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2.99%,用
途為擔保支付《股份轉讓協議》項下尾款1.59億元及違約金(如有)等應向質
權人支付的款項。詳見公司披露的《關於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股權質押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117)、《關於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股權解除質押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144)及《關於公司第一大股東股權質押的公告》(公告編號:
2019-002)。
2019年4月29日,漢富控股出具了《關於承擔
全新好訴訟(仲裁)損失的
承諾函》(以下簡稱「《承諾函》」),詳見公司披露的《關於收到股東承諾函
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25)。
2020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關於公司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71),
公司認為北京泓鈞與漢富控股籤署《協議》及漢富控股出具的《承諾函》合法有
效,對於自身設定的義務明確清楚。基於《協議》、《承諾函》的內容,兩被告
作為股權交易利益方以及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共同承諾對上市公司涉訴案件的
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兩被告應當遵守其承諾,履行對上市公司的賠償責
任。現公司已因謝楚安(2016)深仲受字第2123號仲裁案件,向謝楚安支付金
額39,449,653.16元,相關案件的實際損失已經產生,被告漢富控股履行該部分
損失賠償義務的條件已經成就。公司以漢富控股及北京泓鈞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
訴訟。
二、案件進展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會收到由法務部送達的《北京市第三中級人
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0)京03民初534號,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決
如下:
1、被告漢富控股有限公司與被告北京泓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於2018年5
月4日籤訂的《股份轉讓協議》第3.2.4條款有效;
2、被告漢富控股有限公司於2019年4月29日向原告深圳市
全新好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的《關於承擔
全新好訴訟(仲裁)損失的承諾函》有效;
3、駁回原告深圳市
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三、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案件未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產生影響,目前案件判決為法院一審判決。公
司將積極跟進該事項後續進展,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
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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