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公安機關成功打掉
以王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20年7月24日,壽陽縣公安局成功偵辦的王偉等1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終審判決。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抽逃出資罪等7項罪名,共29起犯罪事實。
經查:2006年、2014年,王偉先後註冊祁縣明德典當行和山西明德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王偉依託以上兩公司先後招募陳紅旺、楊生瑋、龐廣龍、程磊任部門經理,張建明任會計,崔永超、李雲傑、劉陽、周利祥為員工,長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王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別是2014年以來,王偉等人先後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在祁縣境內稱霸一方,謀取巨額非法利益,嚴重危害了當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王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五萬元;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犯抽逃出資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七十五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被告人根據所犯罪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