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登給2萬美元當小費
2、詹姆斯一晚上消費17萬美金
3、波什夜店一張一張撒1美元
4、勇士球星格林表示夜店消費太貴
哈登除了被叫作「大鬍子」之外,還被叫作「夜店小王子」,因為他是夜店的常客,特別是在與科勒.卡戴珊談戀愛期間,多次共同出入夜店,那段時間不管去那裡打球,夜店都得去。哈登在夜店相當玩得開,因為他出手闊綽,毫不惜財,他曾在夜店中付給詹娜兩萬美金的小費。
詹姆斯初奪總冠軍那晚,他非常的激動,他與隊友們在邁阿密一家夜店一直慶祝,一直玩到當地時間早晨6點鐘。 據報導,詹姆斯在這次派對中,總共消費了17萬美元,其中主要的消費品是酒水,其中「克裡斯託香檳酒」一項就花了59400美元,「法國廊酒」花了25000美元,最後還有一瓶「克裡斯託香檳酒」,花費了50000美元。這三項加起來就過了10萬美元了。 要知道,當時球隊小將米凱爾-格萊德尼斯的薪水才30萬美元左右。
波什曾在生日時去夜店撒錢「裝」闊佬,嘴刁雪茄,在夜店面對倒立著的跳舞的女郎,手中拿著一大疊鈔票,然後一張張的向空中揮灑,非常瀟灑,不過後面有人指出他撒的錢面額不過1美元。
而勇士隊球星「追夢」格林也喜歡去夜店,但他對於消費卻是十分斤斤計較,他認為在夜店消費高昂的費用是不理智的行為,他覺得夜店消費太貴,那些服務本可以用更低的價格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