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關係
古巴是第一個與中國建交的拉美國家。1960年9月2日,卡斯楚宣布古巴斷絕與臺灣的關係,表達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意願。同年9月28日,中古兩國政府發表聯合公報,確認建交。
中方主要往訪有:江澤民主席(1993年11月、2001年4月)、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1995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1996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尉健行(1999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2001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2003年7月)、胡錦濤主席(2004年11月、2008年11月)、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2005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幹(200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吳官正(2007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賀國強(2008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2009年9月)、習近平主席(2014年7月,曾於2011年6月以國家副主席身份訪古)、汪洋副總理(2015年6月)、李克強總理(2016年9月)、中紀委副書記趙洪祝(2017年5月),全國政協副主席王正偉(2016年5月)、馬培華(2017年6月)、邵鴻(2019年4月)。
古方主要來訪有:菲德爾·卡斯楚主席(1995年11月、2003年2月),勞爾·卡斯楚主席(2012年7月,曾於1997年11月、2005年4月以國務委員會第一副主席兼部長會議第一副主席身份訪華),迪亞斯-卡內爾主席(2018年11月,曾以國務委員會第一副主席兼部長會議第一副主席身份於2013年6月訪華、2015年9月來華出席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主席阿拉爾孔(1993年11月、2007年6月、2010年11月)、拉索(2017年6月,曾於1996年、2006年以國務委員會副主席身份訪華),國務委員會副主席科洛梅(1997年、2010年),國務委員會副主席兼部長會議副主席馬查多(1999年、2004年),部長會議副主席穆裡略(2012年),國務委員會第一副主席巴爾德斯(2018年9月,曾於2015年、2016年以國務委員會副主席身份訪華),古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革命武裝力量部部長辛特拉(2017年),古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際部部長巴拉格爾(2017年),國務委員會副主席兼總審計長貝赫拉諾(2019年4月來華出席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古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長羅德裡格斯(2019年)等。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中古積極開展抗疫合作。中國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後,古共中央第一書記勞爾、古國家主席迪亞斯-卡內爾分別向習近平總書記、國家主席致慰問電,古還向中國捐贈抗疫物資。古巴出現新冠肺炎疫情後,中國向古援助多批抗疫物資、分享診療經驗。
2020年是中古建交60周年。習近平總書記、國家主席分別同古共中央第一書記勞爾、古國家主席迪亞斯-卡內爾,李克強總理同古總理馬雷羅,王毅國務委員兼外長同古外長羅格裡德斯互致賀電。中古雙方共同舉辦了一系列慶祝兩國建交60周年重要活動。
二、經貿關係
近年來,中古雙邊貿易保持良好發展勢頭。目前,我國是古巴第一大貿易夥伴,古巴是我國在加勒比地區第二大貿易夥伴。2019年,中古貿易額為12.62億美元,其中中方進口4.83億美元,出口7.79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14.5%、6.5%和-23.8%。我國主要出口機電、高新技術、輕紡類和化工產品等,主要進口鎳、食糖、酒類、廢金屬等。
2018年11月,中古籤署「一帶一路」合作諒解備忘錄。
三、外交、領事機構信息
中國駐古巴大使:陳曦
館址:Calle 13 No.551 entre C y D,Vedado,Ciudad de La Habana,Cuba。電話:00537-8333005。傳真:00537-8333092。領事部電話:00537-8360037。商務處地址:Calle 42 No.313 esq. 5ta. Av. Miramar, Ciudad de La Habana, Cuba。經商處電話:00537-2041601
古巴駐華大使:卡洛斯·米格爾·佩雷拉·埃爾南德斯(Carlos Miguel Pereira Hernández)
館址:北京建國門外秀水南街1號。電話:010-65321714。商務處電話:010-65320225。領事處電話:010-65322656.傳真(Fax):010-65322870(政治處)、010-65322129(商務處)。
四、重要雙邊協議
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古巴共和國關於持外交、公務護照人員互免籤證協議(1988年11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和古巴共和國國家旅遊局關於旅遊合作的協議(1992年7月)
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古巴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1992年11月)
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古巴共和國政府民用航空運輸協定(1993年6月)
5、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古巴共和國政府關於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1995年4月)
6、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古巴共和國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2001年4月)
7、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古巴共和國海運協定(2001年4月)
8、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古巴共和國政府關於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證書的互認協議(2008年11月)
9、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古巴共和國政府關於海關合作與行政互助的協定(2012年7月)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古巴共和國部長會議執行委員會關於中古進一步加強生物技術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4年7月)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古巴共和國能源礦業部關於可再生能源和能源節約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4年7月)
1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古巴共和國農業部關於建立中古農業示範園區的合作協議(2014年7月)
13、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古巴外貿外資部關於開展產能與投資合作的框架協議(2016年9月)
14、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古巴通信部關於促進信息互聯互通的諒解備忘錄(2016年9月)
15、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古巴科技和環境部關於國家質量技術基礎領域合作協議(2016年9月)
16、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古巴共和國政府關於共同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諒解備忘錄(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