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據媒體報導,東莞的網約車司機艾先生近日接到一張訂單,乘客為一家三口帶著一個嬰兒,上車不久嬰兒突發疾病,艾先生連闖三個紅燈將孩子送醫,為此,他要面臨被扣18分,並處以600元罰款的處罰。
當地交警表示,如果要撤銷處罰,需要提供相關的醫院證明,但嬰兒家屬卻拒絕作證,稱闖紅燈跟他沒關係。此事經過報導後引發熱議,還有網友形容此事是現代版「農夫與蛇」的故事。
12月14日,記者了解到,目前交警已調取監控,證實了送醫過程,撤銷對司機的處罰,網約車平臺也為艾師傅頒發了「見義勇為」獎金,鼓勵其正能量的行為。而在當天,嬰兒就醫的東莞市東部中心醫院回應記者,稱因為事發時間已經過去幾天,但只要艾先生和當地交警部門需要的話,願意積極配合證實當天艾先生的送醫過程。
當事人艾師傅
網約車連闖三個紅燈救人
家屬卻拒絕作證
艾師傅是一名網約車司機,近期他接到一個訂單 ,一家三口帶著一個嬰兒在廣東東莞常平某街道上車。上車後不到一分鐘,嬰兒出現嘔吐昏厥,失去知覺,嬰兒的父母更改了目的地,去最近的醫院。
艾師傅馬上掉頭,前往最近的醫院——東莞市東部中心醫院。沿途由於著急救人,艾師傅連闖了三個紅燈,事後,他也記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個違章,便馬上聯繫交警。
交警表示,艾先生需要提供醫院的證明,才能處理他的違章。這時候,艾師傅想到了聯合嬰兒家屬一起作證,他給對方打去電話,誰知對方的答覆,卻讓他心寒。
一開始,家屬拒絕接電話,也拒絕配合他作證。艾先生與嬰兒家屬的聊天記錄顯示,家屬回復他說闖紅燈跟自己沒關係,「誰叫你的你去找誰,我給你做不了證。」艾師傅很氣憤,他找到當地電視臺進行反映,希望能夠將自己的遭遇曝光出來,讓大家來評評理。
據東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交警大隊介紹,事後交警進行了調查,發現艾師傅確實連闖了三個紅燈,按照相關規定,面臨扣18分、吊銷駕照的處罰。
交警說,艾師傅作為網約車司機,這個處罰將對他的生活影響很大,交警通過調取公共視頻和醫院記錄發現,確實有送醫過程,但是現在還在調查中。
而此事整個遭遇,在經過媒體報導後引發熱議,有網友將其稱之為現代版「農夫與蛇」的故事,也有媒體呼籲「不能讓好人做了好事還寒心」。
當事司機最新回應:
不後悔所作所為 將繼續堅持做好事
12月14日,記者多次嘗試撥打艾師傅的電話,在撥通後被掛斷,顯示正在通話中。記者注意到,艾師傅在社交平臺的頭像也是用的一個小男孩照片,他給自己簡介是愛好爬山、國內遊。
艾師傅曾在接受採訪時說,當時他收到嬰兒家屬發來的「拒絕作證」的簡訊,心裡是很酸的,對於家屬不配合自己作證一事,他覺得寒心,但又不好勉強別人,因此也是很無奈,之後才想到找媒體報導作證。
他說自己現在是全職在跑車,常常是從早上七點跑到晚上十點,如果被吊銷駕照,則面臨重新找工作無經濟來源的風險,但他也不會去追究乘客的責任,「幫助別人是應該的」。
讓艾師傅心寒的是,他給嬰兒家屬發去簡訊,希望能夠配合一起撤銷處理,「這幾天我不打電話給你了,因為星期一你沒有明確答覆,我去的常平派出所報案,還通過媒體報導了這件事。」在對話中,他給對方發去曝光此事的原因。
可誰知,嬰兒家屬發來一句冰冷的回覆:「我給你做不了證明,你們闖紅燈跟我沒關係,誰叫你的你去找誰,餘下的,你要怎麼搞,我管不了。」
艾師傅很氣憤,但他同時也表示,雖然對於家屬拒絕作證的行為感到心寒,但是救助了一個小孩子,內心還是很溫暖,以後還會繼續堅持這樣的行為。
醫院積極表態:
如有需要 願意配合作證
14日下午,就艾師傅的遭遇,記者與涉事醫院——東莞市東部中心醫院取得聯繫。該醫院辦公室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艾師傅反映的情況,醫院也是在媒體報導之後才有所了解,「我們兒科主治醫生也聽說了這件事,但由於那天送醫患者太多,還不太了解具體是什麼時候。」
該負責人說,實際上艾師傅之後向當地交警反映情況後,交警部門曾在醫院來調取過監控視頻,事後經過媒體報導,也能看到當天確實有一男一女抱著嬰兒進了醫院,「現在如果需要醫院來作證,我們也願意積極配合作證,但前提是艾師傅需要提供當天就醫的時間段的一個準確範圍。」
醫院在這兩天也在了解相關情況後,積極作出應對措施,並表示,如果因為無法證明送醫給艾師傅造成困擾的話,醫院也願意積極配合作證。
交警還原事發經過:
取消處罰 不能讓好人寒心
14日下午,記者與東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常平交警支隊取得聯繫,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此事已經交由東莞市交警在接手,常平交警這邊暫時不便作回應。而據公安部新聞中心官方通報稱,目前交警已經撤銷對司機艾師傅的處罰,「我們不能讓好人做了好事之後,還寒了心。」
此前,根據相關規定,由於艾師傅連闖了三個紅燈將孩子送醫,需要提供相關的醫院證明,但最終警方通過調取公共區的監控視頻和醫院的記錄,證實了艾師傅的說法,於是取消了處罰。
而據常平交警支隊民警介紹,12月10日,艾師傅求助交警申請取消處罰後,交警對其描述主動進行了核查,並調取了監控和醫院記錄,證實了其說法,目前已經依法撤銷對其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但日常生活中,交警不提倡此類出於助人為樂的行為,因為機動車闖紅燈本身危險極大,也容易引發事故。」
律師:「闖紅燈」跟嬰兒家屬有關係
對於艾師傅的遭遇,有人思考如何讓好人做好事不寒心?四川凡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小明告訴記者,從已知情況來看,艾師傅連闖三個紅燈將患病嬰兒送醫帶有見義勇為性質。
林小明認為,其闖紅燈是為了使嬰兒的人身免受或減輕危險,更符合緊急避險的構成要件。如果艾師傅因此招致自身損害的,可以要求嬰兒家屬給予相應補償。
根據民法典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從該事件可以知道,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是患病嬰兒,引起險情的事為嬰兒突發疾病失去知覺,而嬰兒的父母(一家三口搭車)為其法定監護人,因此應當承擔引起該險情的民事責任,從這層面而言,嬰兒家屬拒絕作證已違反了相關規定,「稱闖紅燈跟他沒關係」更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法律規定,緊急避險人為了他人的利益而招致損失的應當由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如果艾師傅因為救助嬰兒招致(損害)被處罰,那麼他可以要求受益人也就是嬰兒的監護人對其予以補償,補償一般來說採取填平原則,也就是前述損失應當由嬰兒家屬買單。
因此,嬰兒家屬拒不作證的冷血行為,不僅應當受到道德和輿論的譴責,「在法律上還可以要求其予以相應補償的。」但目前是警方免除了相應處罰,所以也就不存在艾先生向其追償相應補償的問題了。
林小明說,當地警方採取的行為較為合適,主動作為通過相應證據鏈避免了好心沒好報,但同時提醒在做好事時也應當有一定證據意識:比如拍攝相應視頻或照片證明當時情況緊急,需要採取類似措施。
來源 封面新聞
免責聲明:文章內容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號聯繫,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文章只提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