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微博帳號@觀視頻工作室拍攝的紀錄片《親眼看看獨山縣怎麼燒掉400億!周年特輯(上)》,將貴州黔南州獨山縣公共財政負債400億事件再次帶入公眾視野。視頻中主持人質疑,只有一個街道和8個鄉鎮的獨山縣,卻借了400億債務打造景觀,平均每個鄉級行政單位負債44億元。
2018年,獨山全縣財政總收入10.08億元, 2018年末戶籍人口35.6065萬,400億債務意味著,獨山縣人均負債達11.2萬元。
獨山縣總額400億、人均11.2萬債務的背後,是該縣縣委書記、縣長在2018年雙雙落馬。
2019年12月5日,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在安順市中院開庭審理,潘志立被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擅自決定低價出讓國有土地,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曾經和潘志立搭班子的獨山縣原縣長梁嘉庚,已在2019年2月因受賄罪獲刑10年,並被處罰金100萬。
▲獨山縣「天下第一水司樓」。 圖片/觀視頻工作室
背負400億債務的小城
7月12日晚,微博帳號@觀視頻工作室發布名為《親眼看看獨山縣怎麼燒掉400億!周年特輯(上)》視頻,全長22分41秒。畫面中主持人實地走訪了貴州黔南州獨山縣的多個標誌性景點,包括號稱擁有頂級硬體設施的獨山縣古風博物院、預估造價3000萬的獨山鐘樓,以及造價2億的天下第一水司樓等,部分卻已成為爛尾景區。
7月14日上午,獨山縣委宣傳部回應稱,目前續建項目已完工18個,在建項目32個,轉建項目17個。比如,以原毋斂古城大戲樓、三大廟項目為載體進行轉建,招引企業盤活資產。再如,對社會關注的「水司樓」(淨心谷大酒店)項目,通過努力,採取市場化運作模式籤訂合作協議,將於近期進場施工。
官方表示,今後獨山縣將繼續對項目整改掛牌督戰,舉一反三,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以制度建設鞏固整改成果。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獨山縣委的回應通報中,沒有提到400億債務的始作俑者、獨山縣委前書記潘志立。
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 shangyounews)記者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此次被曝光的水司樓等獨山縣人造景點還背負多次債務沒有歸還。
已生效的判決書披露,「水司樓」建設方——貴州淨心谷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淨心谷公司)因建設獨山縣淨心谷景區的需要,從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期間,多次向原告羅建租用吊車進行建設施工。經雙方進行結算,被告籤字確認原告的租賃費共計336224元。淨心谷公司向羅建支付14萬元之後,於2019年2月3日向原告出具承諾書,承諾2019年4月30日前付清餘款,但期限屆滿,施工方多次催索未果。
另一份判決書則顯示,2017年淨心谷公司和廣東佛山某公司籤訂瓷磚供應協議,淨心谷公司向佛山公司採購734萬元瓷磚,但淨心谷公司在支付346萬元貨款後就沒有再支付貨款,拖欠佛山公司190多萬元貨款。
兩份判決書均判決,淨心谷公司需要支付所拖欠工程款19萬元和貨款190餘萬元。
▲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 圖片/獨山傳媒
最會借錢最敢花錢的縣委書記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2019年8月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披露了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的案情。
2010年至2011年,貴州分兩批從江蘇、浙江等省(市)引進12名優秀幹部擔任縣委書記,潘志立正是其中之一。初到獨山,潘志立大刀闊斧發展獨山縣域經濟。在潘志立的主導下,獨山縣隨意自行設立基長新區、獨山古國毋斂城管理委員會等園區,隨意在園區增加機構和幹部職數,隨意將基層派出所改為公安分局。
潘志立大搞形象工程,給獨山縣這個黔南小城帶來了高負債。潘志立罔顧獨山縣每年財政收入不足10個億的實際,盲目舉債近2億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樓」、「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築」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潘志立被免職時,獨山縣債務高達400多億元,絕大多數融資成本超過10%。
10%的融資成本,意味著獨山縣每年光債務利息就超過40億元,全年財政收入不吃不喝也遠不足償還利息。潘志立也被輿論稱為「全國最會借錢和最敢花錢的縣委書記」。
公開數據顯示,獨山縣的財政長期處於入不敷出狀態。來自金融數據和分析工具服務商Wind的數據顯示,獨山縣2004年—2017年的年度財政收入從4730萬元增至4.49億元,但年度財政支出卻從4.45億元增至27.17億元。2018年,獨山全縣財政總收入完成10.08億元,2018年末戶籍人口35.6065萬人。400億的債務意味著,獨山縣人均負債達11.2萬元。
▲「獨山大學城」校舍底部有明顯裂縫,質量堪憂。 圖片/新華社
縣長和縣委書記先後落馬
獨山縣400億巨額債務,給獨山縣帶來影響還有官場生態的嚴重惡化。2018年10月,潘志立被立案審查。
2019年10月16日,潘志立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安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潘志立利用擔任獨山縣委書記職務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獨山縣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擅自決定低價出讓國有土地,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潘志立落馬前的2018年2月,他的老搭檔、已轉任貴州省三都縣委書記的獨山原縣長梁嘉庚,因涉嫌受賄罪被貴州省監察委立案調查。2019年2月,貴州黔東南州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梁嘉庚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上遊新聞記者梳理梁嘉庚受賄一案一審判決書發現,其受賄犯罪主要集中在其擔任獨山縣縣長期間。法院查明,梁嘉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資金撥付等方面為魏某等8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上述人員現金人民幣125萬元、港幣2萬元、美元1萬元、價值112萬元房屋一套和13萬元的車位一個。
黔東南州法院一審判決書披露的梁嘉庚受賄細節證實,梁嘉庚的受賄,與獨山縣當地城市建設有密切聯繫。
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梁嘉庚任獨山縣縣長期間,俞國強擔任法定代表人的獨山鼎恆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在獨山縣開發新街口房產開發項目,為了得到梁嘉庚的關注和幫助,俞國強分六次在梁嘉庚的辦公室或者鼎恆公司的食堂,共送給梁嘉庚人民幣6萬元,梁嘉庚明知俞某強送錢的目的,仍予以收受。
2013年8月至2015年2月,梁嘉庚任獨山縣委副書記、縣長期間,連長秋所在的貴州獨山中山路橋投資建設公司承接了獨山縣紅色旅遊大道項目,施工過程中,在電力、自來水廠、電信等管網改遷方面遇到困難,連長秋多次找梁嘉庚協調解決。梁嘉庚通過召開協調會、專題會等方式幫助其解決困難。從2013年8月至2016年初,梁嘉庚共計收受連長秋現金共計人民幣18萬元。
▲獨山縣的古風博物院。圖片來源/人民網
獨山官場大面積塌方
今年1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刊發文章稱,在潘志立的錯誤帶領下,一些領導幹部上行下效,搞政治攀附、人身依附,自然就容易形成「山頭替代組織」「圈子替代班子」「商業原則替代組織原則」的現象,大範圍的腐敗問題接踵而來,獨山全縣8鄉(鎮)、25個縣直部門「一把手」幾乎「全軍覆沒」。獨山縣委原常委、宣傳部長胡昆就是典型的一例。
今年4月13日,貴州三都縣法院對獨山縣委原常委、宣傳部長、統戰部長胡昆涉嫌受賄罪一案進行宣判,查明胡昆共受賄74.5萬元,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
上遊新聞記者梳理胡昆受賄事實發現,胡昆利用其早前分管獨山縣交通、城鎮化建設等便利,大肆獲取個人利益。
2015年10月,應甕安籍商人陳洪林要求,胡昆利用擔任獨山縣政府副縣長分管交通工作便利,向時任獨山縣交通局長楊紹忠打招呼。經楊紹忠安排,陳洪林順利承接國道G210都勻至深河橋一級公路等道路工程監理業務。2017年5月,胡昆以到北京辦事急用錢為由向陳洪林索要20萬元。幾天後陳洪林邀約胡昆到其家中吃飯,將事先準備好的20萬元現金送給胡昆。2017年9月,應胡昆要求,陳洪林出資24萬餘元,為胡昆購置大眾帕薩特轎車一輛,登記在胡昆愛人伍萍名下,供胡昆個人使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披露,胡昆曾公然表態,「堅決完成任務,完不成提頭來見」,十分露骨地向潘志立表忠心,將黨內正常工作「江湖化」、「庸俗化」。由於放棄了政治標準,「三觀」蛻變,思想腐化,胡昆在金錢、美色面前徹底失去了抵抗力。嚴重違反「三重一大」制度,隨意調度大額資金;置黨紀國法不顧,大肆收受巨額賄賂;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送禮品、禮金、消費卡、高檔酒,來者不拒。
「回想自己違反黨的紀律的情況,最讓我痛心疾首和悔恨萬分的,就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正是這一嚴重違反紀律的行為,最終導致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致使自己走上違法犯罪不歸道路。」胡昆在懺悔書中,對自己的過錯幡然醒悟。
上遊新聞記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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