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開發者與平臺間關於抽成的事端頻發。作為最新案例,蘋果、谷歌均惹上了Epic發起的官司。
近期,Epic在其移動版《堡壘之夜》遊戲的「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中,加入了用戶可選、且定價更低的非App Store或Google Play支付渠道,從而惹怒蘋果、谷歌。
Epic不讓步,蘋果、谷歌均對《堡壘之夜》進行了下架處理。
蘋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堡壘之夜》之所以被下架,是因為Epic採取的繞過平臺支付渠道的做法,明顯違反了App Store對遊戲審核的指導原則。谷歌方面還進一步行動,要求一加、LG等Android設備廠商放棄預裝《堡壘之夜》。
為何Epic想要繞過App Store或Google Play支付渠道,直接原因莫過於蘋果、谷歌對上架遊戲或應用統一採取的「三七分成」機制:
第三方開發者從App Store或Google Play上架遊戲或應用中獲得的收入,不管本體還是內購收入,作為銷售渠道的蘋果/谷歌均要抽成30%,開發者只能拿到餘下70%的收入。
蘋果和谷歌雙雙下架《堡壘之夜》,Epic「一不做二不休」,繼續進行回擊,其不僅發表了「致敬」蘋果《一九八四》的宣傳短片,而且還對蘋果和谷歌分別提起了「反壟斷」訴訟。
目前,事件仍在進一步發展中,Epic和蘋果、谷歌劍拔弩張,未見明顯緩和跡象。
平臺抽成是業界慣例,短期內亦不可能取消
「三七分成」,由來已久。
早於移動應用商店誕生,數字遊戲領域的Steam、PSN、Xbox商店等均採用了「三七分成」。來到智慧型手機時代,App Store及Google Play亦都採用了「三七分成」機制。
為什麼是30%這個比例?有說法認為,「三七分成」最早來源於實體光碟出版行業,並一直延續到了數字遊戲/應用發行行業。
近年來,開發者對平臺抽成過高的抱怨就沒斷過。而對主流遊戲/應用平臺而言,開發者收入的大頭,他們依然牢牢堅持「三七分成」。所以,試圖破局者只能從新興平臺中找。
Epic不僅是遊戲開發商,同樣也是遊戲平臺商。作為新興的PC遊戲商店,Epic在怒懟蘋果、谷歌前,就已對業界老大Steam發起過猛烈輿論戰,並藉機推出了自己的Epic遊戲商城。
然而,移動應用商店的用戶量級和收入規模,絕非PC遊戲商店可比;同時,在App Store和Google Play之外,亦無新興應用商店崛起,並可威脅其地位。(註:不考慮國內安卓應用商店)
說得直白些,蘋果、谷歌對Epic的態度是可以「高高在上」的,即「一視同仁、不會為其破例」。
故而,此番Epic出圈怒懟蘋果和谷歌,雖然不惜《堡壘之夜》下架(甚至可能會連帶更多虛幻引擎遊戲下架)的代價,卻依然很難從根本上動搖其牢固、且依賴的收入分成機制。
當然,Epic怒懟蘋果、谷歌,舉動本身就已提升其在圈外的知名度,而且還博得了不少開發者及消費者的讚賞。同時,對於蘋果谷歌而言,他們隨時「歡迎」Epic歸來,只要不想著繞過平臺現有支付渠道即可。
目前來看,事件的主動權還是掌握在Epic手中。
堅持「30%抽成」是否合適,比例可否下調?
早在App Store和Google Play誕生之初,就有一些遊戲/應用開發者對「三七分成」持不同意見,他們認為:
平臺分成比例偏高,導致開發者所獲收入偏低;而且,數字遊戲/應用銷售平臺的運營和維護成本,相比實體光碟銷售渠道要低不少,不能再機械套用這個分成比例。
基於目前應用商店渠道模式,雖然渠道方不可能徹底放棄平臺抽成機制,但可以小小期待的是,主流遊戲/應用商店是否可以降低抽成比例。
其實,即便此番怒懟蘋果、谷歌,Epic自有的遊戲商城也依然對第三方開發者進行著抽成,當然比例較低。
如果你的遊戲上架Epic商城,那麼可以分得88%的收入,對應的平臺只收取12%的抽成。
對開發者是更低的抽成比例,對消費者是瘋狂送付費遊戲,Epic遊戲商城近年來得到了飛速發展。
對於Steam以及App Store、Google Play等主流遊戲/應用平臺而言,不管是出於被動調整,還是主動應變,其實都可以認真考慮下降低抽成比例的事宜。
需要說明的是,這些主流遊戲/應用平臺近年來並非毫無轉變。例如,Steam就已採用了「超額累減」的階梯分成方式,即開發商收入超過1000萬美元(不足5000萬美元)的,超出部分抽成比例是25%;收入超過5000萬美元的,超出部分的抽成比例是20%。而在訂閱模式下,App Store和Google Play上架應用從次年起的平臺抽成比例亦被調低至15%。
只是,目前這些主流遊戲/應用平臺所進行的抽成策略調整,整體來看幅度還是偏小了,以至於開發商們並未明顯感受到平臺做出的「讓利」。
自App Store和Google Play誕生之日起,其應用/遊戲收入就在經歷持續高速增長。最近十年,不管是平臺方,還是整個開發者群體,都獲得了極高的收入。
應用商店誕生之初,雖有一些開發者抱怨「三七分成」,但畢竟這是一個新平臺,整體而言開發者對這一分成比例勉強還是可以接受。來到現在,雖然蘋果和谷歌安排了大量人力和財力用來審核每一款上架應用/遊戲及其更新版本,但從外界來看,這部分成本相比於30%的抽成收入依然顯得有點「微不足道」。
對於已經成熟運營且收入仍在增長的App Store或Google Play,是否可以考慮更大「讓利」於第三方開發者呢?而且,勇於站出來質疑「蘋果稅」的開發者,不管大開發商還是獨立創業者,其核心訴求更多還是對「30%抽成比例」的不滿。
如果蘋果、谷歌逐步將抽成比例下調到25%、20%甚至15%,開發者群體的怨言亦不會持續發酵到今天這般大。對開發者而言,他們或許只有來自應用或遊戲的收入;而對蘋果、谷歌而言,他們除了應用商店收入,還有更多元的收入來源。
有觀點認為,商業不講道德,所以Epic和蘋果、谷歌間的爭端,只能通過法律來進行解決。而在過去多年,已有不少圍繞平臺抽成的訴訟,結果直到現在各大平臺依然還在堅持「三七分成」。
皆因「蘋果稅」起事端,庫克此前為何讓步騰訊?
對不少中國用戶而言,也許現在還對「微信打賞抽成」事件有印象。
2017年4月,因蘋果強制要求所有app的打賞功能均須採用系統自帶支付通道,故而iOS版微信最終選擇關閉讚賞功能模塊。
而在騰訊的堅定立場和用戶的大力聲援下,最終在當年9月,蘋果更新App Store審核指南,允許用戶打賞金額可不走系統內購通道。
「微信打賞抽成」事件,以蘋果的妥協和騰訊的勝利,告終。
皆因「蘋果稅」起事端,庫克此前為何讓步騰訊?
核心原因莫過於,「微信打賞抽成」事件,與其說是騰訊的勝利,不如說是用戶的勝利。庫克更多給讓步的,不是開發者,而是消費者,要不然App Store審核指南也不會加上「被打賞者收取100%禮物金額(即app也不能對用戶打賞金額進行抽成)」的前提限定條件。同時於情於理,蘋果對用戶打賞金額都不宜進行抽成,故而最終庫克還是選擇了妥協。
相比之下,此番Epic的「蘋果稅」事端,皆因開發者與平臺間就收入分配產生分歧。所以,蘋果依然可以堅持既有的分成模式。即便騰訊和蘋果在」微信打賞抽成」上有過風波,但直到現在騰訊依然遵循蘋果對其遊戲/應用進行的「三七分成」,而騰訊也從未公開表達過任何不滿。
此外,微信的用戶體量和平臺影響力,不管是Epic還是《堡壘之夜》,目前均遠不可及。換言之,假設微信加入很多內購功能,或者推出一個付費會員服務,然後學《堡壘之夜》採取不走系統支付通道的做法,蘋果也很難對其進行下架,當然騰訊目前也不可能這樣做。
就在近期,曾在2016年之前一直負責管理蘋果App Store相關業務的Phillip Shoemaker表示,蘋果的確對微信有優待,例如「小程序」就是個「特殊例外」。
這就像應用商店的首要規則,你不能在一個應用程式中再嵌入一個應用程式,而微信開了這樣一個頭。
Phillip Shoemaker透露,自己在蘋果工作時曾多次告知騰訊,微信不該以這種方式推出「小程序」,但在他離開公司後,蘋果的立場似乎發生了變化。
他還推測,蘋果之所以允許 「破例」的微信繼續上架App Store,是因為他們擔心自己有可能被排除在利潤豐厚的中國智慧型手機市場之外。
顯然,不管是蘋果前高管發出的這番言論,還是近期國內掀起的「iPhone、微信二選一」討論結果,均可看出微信之於App Store中國生態的重要性。
蘋果最重要的海外市場是中國,中國最重要的應用是微信。微信服務的上十億活躍用戶,是其無比堅固的後盾,即便是市值接近2萬億美元的蘋果,也不得不對其讓步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