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行業的「爆雷」頻發,以及廣大家長的退費難題,不僅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引來了監管部門的持續重視。不僅教育部接連出臺管理政策,要求嚴查嚴辦違法違規培訓機構,對培訓行業收費、合同進行了統一要求等,多省市也於近期集中開展重拳治理行動。
12月4日,又一重磅信號傳出!在第十屆全國培訓教育發展大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校外教育與培訓監管處處長徐攀對校外培訓機構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內外聯動」,規範校外培訓機構,業界人士認為,這是教育部發出的更強監管信號,教培行業或將迎來更嚴厲監管。
教育部:再發更強監管信號「內外聯動」規範校外培訓機構
據新華社報導,在12月4日召開的全國培訓教育發展大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校外教育與培訓監管處處長徐攀對校外培訓機構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要靠「內外聯動」,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規範引導。其中重點有三條:
1.提升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讓孩子校內學足學好
在校內,要提升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廣泛開展課後服務,豐富服務內容,精準分析學情,根據學生的需求有針對性地提供服務,讓孩子在校內學足學好。同時,學校要強化系統治理,統籌考慮招生、服務、教改、考評等各個環節,全鏈條推進教學質量提升。
2.嚴查嚴辦違法違規培訓機構,動態更新黑白名單
針對培訓機構「超期收費、卷錢跑路」現象,教育部門要「內外聯動」,除了提升中小學教學質量,還要進一步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聯合相關部門定期開展排查檢查,嚴查嚴辦違法違規培訓機構,及時問責通報,動態更新黑白名單,廣泛接受各方監督,實現全面監管,不留死角。
3.堅持公益屬性,不讓家長承擔企業發展風險
徐攀會上表示,校外培訓機構要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不要受經濟利益驅使,誘騙家長超期繳費,不要盲目逐利、隨意漲價,不要不顧實際、盲目擴張,讓家長承擔企業發展風險,要嚴格遵守國家關於一次性收費不能超過三個月的規定,要運用現代技術,有效降低成本,穩定或逐步降低價格,要注重企業內涵建設,提升服務質量。還要從自身做起,維護行業秩序,真正為孩子的健康成長作貢獻。
四川:校外培訓機構信息管理平臺上線將嚴打無證無照教育機構
事實上,在教培行業的監管上,四川省的力度也一直未曾放鬆。以2020年來說,最受關注以及影響力最大的,就是四川省全面建立了校外教培機構的資金監管專用帳戶。
2020年8月25日,四川省教育廳發布《四部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 嚴打無證無照教育機構》文件,指出目前目前全省校外培訓機構現狀:培訓機構白名單有9000家左右、黑名單1000家左右,還有大量沒有備案登記的各種違規辦學的教育機構和「補習班」。
文件強調,將重點整治以「教育諮詢」、「教育管理」等名義開展非法辦學、違規培訓等活動的有照無證、有證無照、無照無證機構,嚴厲打擊惡意倒閉、圈錢「跑路」的不良機構和個人隱藏在居民小區(院落)、辦公樓、寫字樓等場所違規開展的各種「補習班」。
同時,在2020年8月28日的文件中,還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整治的三個階段:第一階段:調查摸底,宣傳部署(2020年8月31日前);第二階段:聯合執法,分類整治(2020年11月30日前);第三階段:督查總結,完善機制(2020年12月31日前)。
此外,省教育廳還建立了四川省校外培訓機構信息管理平臺(網址:http://www.jyaqbz.cn),通過建立資金監管專用帳戶和嚴格執行「三個月收費」制度,實現對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公開化、透明化。
目前,四川省校外培訓機構信息管理平臺已上線運行。
國內各地:重拳不斷校外培訓機構大徹查!
深圳市:機構不得捆綁推銷貸款、金融等不相關產品或服務
深圳市消委會數據顯示,2019年1月至12月,共收到預付式消費投訴1.9萬餘宗,同比增長105.38%。為規範預付式消費,深圳教育局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費用,並提出將實施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實行備案制度,銀行可對發卡企業資金存管比例進行監督,對超額調用存管資金的指令予以拒絕,並按照備案機關要求提供發卡企業資金存繳情況。同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捆綁推銷貸款、金融等與培訓服務不相關的產品或服務。
天津市:集中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多類違法行為
近日,天津市教委和市場監管委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對天津市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主要面向中小學生開展非學歷教育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含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以及與學生籤訂的合同格式條款。整治重點聚焦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定權利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
河南省:五查五看!排查整治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河南將在全省開展「五查五看」校外培訓機構排查整治活動。重點整治五項內容:對辦學資質進行排查;對教學計劃進行排查;對辦學行為進行排查;對從教人員進行排查;對收費情況進行排查。
山東省:集中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合同
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合同,化解校外培訓合同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自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1月,山東省將集中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合同。各級市場監管、教育部門將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為重點,以《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基本框架為範本,認真收集、評審各類格式條款,充分利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日常檢查、專項督查等手段完善執法機制,增強執法合力,堅決依法查處培訓機構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的行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公平格式條款問題。
長春市:專項治理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有償補課問題
近日,長春市教育局針對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行為,發布了《長春市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處理辦法》中對學校和老師違反此辦法的違規有償補課行為,指出了具體範圍。
來源:成都兒童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