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剛從拘留所出來的田某又被送入看守所繼續羈押。原來,他在因醉酒駕車被警方查獲,撒潑打滾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追責。
2019年12月23日20時許,衡水故城,田某在行駛至廣交路路段時,為逃避警方檢查將車輛停在路邊。執勤交警發現情況後立即上前進行檢查。
然而田某卻緊鎖車門抗拒執法,經過民警多次警告後,才不得不打開車門。田某下車後依然拒不配合執法工作,多次拒絕酒精檢測。隨後,執勤民警將田某帶至醫院抽血。在醫院抽血過程中,田某還是百般阻礙民警執行職務,先是謊報自己姓名,接著又拒絕抽血檢查,一會說「去廁所」、一會稱「怕疼」,甚至借著酒勁,在地上打滾撒潑。勸解無效後,民警依法對田某強制抽血。
最終,田某的血液酒精檢測結果為158.65mg/100ml,已構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故城交警依法對其做出吊銷駕駛證、5年不能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2019年12月24日,田某偉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處行政拘留十日。1月3日,剛出拘留所的田某偉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故城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 | 河北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