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麗,家裡在市裡面,爸媽很寵我基本沒讓我吃過苦,從小到大家裡都挺富裕的,爸媽是市裡面做生意的。從小學到高中都沒離開過爸媽,高中畢業考上外省的大學才第一次離開爸媽。
大四的時候我認識了我男朋友,也就是現在的老公。老公家裡在農村條件不好,但是我並不嫌棄他,老公他這人性格成熟穩重,而我比較小孩子氣,畢業之後老公找了個比較好的公司,很努力的工作,我也一直相信他總會成功的。
畢業後我們在一起談了一年多,覺得可以帶回去見我爸媽了。我爸媽比較開朗,他們喜歡有上進心的人,爸媽對他說:現在窮不代表以後也窮,只要他努力什麼都會有的。他們覺得老公有上進心也不錯,所以尊重我的選擇。
爸媽給我在城裡買了套房子,但是房子的名字是我的,原來我跟老公都很高興,他自己暫時不用買房了,但是後來被婆婆一鬧,我們都高興不起來了。
婚前婆婆知道爸媽給我陪嫁了套房子,房產證上只有我的名字,卻沒有他兒子的名字,她居然要求說在房子上加上老公的名字,我本來想加的。老公說是誰的名字都沒關係,以後有能力自己買一套。
婆婆說結婚之後都是一家人了,而男的就是一家之主,家裡要以男人為重,結婚之後老公住著別人的房子說出去會給人笑話的。老公都沒說什麼,婆婆倒是先算計起來。
婚後這些事都好商量,但是我還沒過門婆婆就已經這樣先算計起來。現在我到是堅決不同意添加了。我跟婆婆明說:「想要房子上有你兒子的名字,那你出錢給我們買一套吧。」說完婆婆氣得說不出話來,我的房子憑什麼輪到你們做主了。
雖然老公沒說什麼,但是經過這事,我心裡有個小疙瘩,這婚我還有必要結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