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人員責令重慶秦媽火鍋店限期整改□本報記者 陳彤彤
11月23日,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一家名為喜羊羊的火鍋店突發爆炸,造成14死47傷的驚人慘劇。經專家初步分析,該事件由液化氣洩漏引起。
在濟南,是否也有類似的火鍋店存在同樣的安全隱患?26日,記者跟隨市中消防大隊監督員到轄區內走訪,發現仍有火鍋店使用液化氣作為燃料。位於經十一路的重慶秦媽火鍋,因違規使用液化氣做燃料被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
居民區小吃攤多使用液化氣罐
26日下午兩點,記者跟隨市中消防大隊到市中區六裡山街道進行例行的消防檢查。在西八裡窪北社區,記者看到,這裡有沿街設置的門頭房,幾乎每家店主都在使用液化氣,有的液化氣罐就放在露天搭建的棚子內,沒有任何防護措施。
在一家餅店內,安全監督員檢查後發現,店內違規設置了塑料花、易燃隔板等裝飾物,所走的線路都裸露在外,並未進行穿管保護,極易引發火災。監督員對店方下達整改通知,要求其儘快對店內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但記者走訪時也聽到一些說法,有的店主對火災隱患存在僥倖心理,有的店主甚至認為火災不會輕易落在自己頭上。有的商家雖然已拿到印有火災安全提醒的標誌,卻未能及時張貼。「只要燃起一把小火,路邊攤就會被燒個乾乾淨淨。」在走訪中,市中消防大隊大隊長曲世華告訴記者,有不少火災慘痛案例的發生均是由於僥倖心理所致。
違規用液化氣早有燒烤店被「查封」
記者了解到,早在「11·23」山西晉中火鍋店爆炸案之前,濟南就曾對類似存在安全隱患的火鍋店、燒烤店進行過排查。兩個月前,市中消防就曾對玉函路一家燒烤店進行查封,原因在於該燒烤店違規使用液化氣罐。
據介紹,該燒烤店將地下室改裝後進行營業,消防監督員進行走訪時,在其營業場所內發現二三十個小液化氣罐。「根據消防條例,是不允許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使用液化氣罐的。」曲世華說。
木桌下暗藏液化氣罐重慶秦媽火鍋被責令整改
記者了解到,在濟南有很多火鍋店是使用電磁爐、酒精鍋甚至木炭的,但仍有一部分店家為圖省事,使用液化氣作燃料。這些店中,往往存有多個小液化氣罐,同時未單獨設置液化氣瓶組間,存在一定安全隱患。隨後,市中消防趕到位於經十一路上的重慶秦媽火鍋進行例行檢查。雖然過了午飯時間,但記者在店中依然看到了幾桌食客。
乍一看,整個大廳內並未看出任何問題,但消防監督員走近餐桌觀察,很快就在餐桌下發現了小液化氣罐。記者看到,整個餐桌為木質結構,每個餐桌下都預留了空間存放液化氣罐。每個液化氣罐為5公斤的小罐,一條一米多長的軟管將氣體輸送到餐桌上擺放的液化氣爐灶內。
在監督員要求下,火鍋店服務員擰開閥門,將爐灶點燃。記者看到,點燃後,爐灶火苗非常大。據服務員介紹,使用液化氣就是圖升溫快,很多食客也是衝這點來的。
接著,監督員電話聯繫到了這家火鍋店的店主,據店主介紹,這家火鍋店開業6年了,大廳一直使用液化氣罐作為燃料。為了使餐廳美觀,每個餐桌都是特別定做的,讓液化氣罐能夠「隱身」。在長50米、寬7米的大廳內,24張木質餐桌下藏著24個小液化氣罐,有的液化氣罐已經鏽跡斑斑,但按照瓶身的年限來看,尚未超期。記者了解到,店主曾對二樓包間進行改造,將燃料從液化氣改造為電磁爐,一樓由於構造較為複雜且食客較多,改造就擱置下來了。
接著,消防監督員對該店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該通知書的依據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三條中的「其他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在備註中,監督員特別註明是違規使用小罐裝液化石油氣、木質爐具,並責令這家火鍋店在今年12月15日前,對店內違規液化氣設施進行改正。
液化氣罐需定期檢測「超齡」必須報廢
記者從消防部門也了解到,有些使用中的液化氣還存在純度差、雜質多,甚至罐體「超齡服役」現象,有店家圖省錢省事,從未關注過液化氣罐的出廠日期和使用年限。液化氣罐的正常使用壽命為15年,從出廠後每4年需檢測一次,軟管的壽命為18個月左右,液化氣罐使用超過15年必須報廢。
有業內人士稱,液化氣在使用的過程中應該做好嚴格的自檢,從訂氣到液化氣瓶的定期檢查,以及使用完畢後閥門擰緊,都不容許一點馬虎。對於「超齡服役」的液化氣罐應及時淘汰,避免因液化氣罐「超齡」帶來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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