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郊市民反映:西安城市運動公園東側廣場長期甩鞭子,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甩鞭子的噪音遠遠超出規定的標準,應在市區內禁止,城市運動公園管理處未按西安市噪音管理規定執行,允許規定時間內甩鞭子,造成不但在規定時間外長期存在甩鞭子現象,也給城市管理部門提供無法有效監管的理由,請相關部門核查!
經開區回覆:按照《西安市環境噪音汙染防治條例》第三章第十七條之規定:「公眾活動噪聲防治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廣場、公園,21:00至次日7:00時期間進行宣傳慶典、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活動,不得使用音響、抽打陀螺、甩響鞭等方式產生環境噪聲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對於市民未違反規定時間,在廣場進行正常文體活動的,城市管理部門無權禁止。
對於市民反映的城市運動公園甩鞭擾民的問題,經開區城管局已說服甩鞭市民將活動地點變遷至遠離居住區域,最大限度降低影響。對接到市民反映擾民的投訴工單,均依照工單辦理流程,安排執法隊員現場核查,未發現超時甩鞭行為,有現場照片,記錄儀視頻為證。目前經開區城管局已採取發放宣傳頁、現場告知等宣傳方式提醒健身群眾減少噪音汙染。
並要求運動公園管理部門嚴格按《運動公園日常規範規章》進行管理,及時提醒公園打陀螺、甩響鞭的活動時間。以防出現超時、過時引起的噪音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