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18:5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湃客
文| 徐媛
近日,山東青島北村新苑小區全面禁止養寵物,要求所有飼養寵物的業主,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將寵物送走。若原北村居民違反規定,將停發分紅及補貼,租戶或買房的,將對寵物強制清理。
小區之所以禁養一切寵物,起因似乎還是因為狗患。小區工作人員介紹,小區養狗的越來越多,出門不拴、隨地排便,居民投訴嚴重。目前小區正在進行環境整治,完畢後所有寵物全部禁養。這也是繼雲南威信縣出臺「城區遛狗3次捕殺」規定後,又一個地方一刀切地控制養寵物。與威信不同的是,青島這一規定並非政府發布,而是村民自治的結果;禁止的範圍從犬類擴大到了一切寵物,在方式上也走得更遠,以分紅補貼相要挾,直接禁養,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從法律上講,這樣一刀切的規定不一定站得住腳。法律從來沒有禁止公民養寵物。即使村民自治,約定打造「無寵物社區」,也要徵得絕大多數人的同意,不能由村委會或物業單方面規定。寵物是公民的私有財產,強行清理,無論是村委還是物業,都沒有執法權。規定最終能否落地都成為問題,更何況從效果上看,這也不利於社區的和諧。強行清理寵物狗所帶來的劍拔弩張,可能遠勝於現有的人狗糾紛。
儘管如此,這類規定還是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以往相對溫和的、兼顧各方利益的管理規定落不到實處,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大眾的困擾,輿論傾向于越來越嚴厲的打法。
就養狗而言,青島市2016年出臺《養犬管理條例》,規範和引導市民依法、文明、科學養犬,但實際上形同虛設,收效寥寥。據以往報導,青島一小區一戶居民違反規定,養了十多條狗。其他居民多次投訴無果。轄區民警對投訴者說,超量養狗的居民太多了,單單處罰這一家會讓他不服氣,建議聯繫街道辦事處協調處理。而街道和社區沒有執法權,只能好言勸勸,難有作為。就這樣,由於執行上的不給力,明文規定淪為一紙空文。
即便派出所願意執法,恐怕也是有心無力。警方不可能二十四小時在街道上、社區裡巡邏,隨時隨地阻止不文明養狗行為;就算警方搞突襲運動,部分養狗者也會同他們打遊擊戰,風聲一過依然我行我素。治理效果和所投入的成本遠不成正比。這也反過來加劇了「惡狗主人」的肆無忌憚。因為他們的不負責任,出現了一連串的惡犬傷人事件,給當事人帶去慘烈的痛苦,也給公共安全造成了巨大隱患,加深了人們對所有狗的防範心理。
北村新苑小區有居民表示支持
雖然規規矩矩養狗、老老實實給狗栓繩的養狗人不乏多數,但多地治理的失敗已經說明:現有的管理辦法,篩選不出不文明養狗的人,無法對他們加之以有效的約束,導致文明養狗的人正在承擔不文明養狗的後果。本來是不文明養狗的人同所有人之間的矛盾,因為管理上無法有效區分誰是不講規矩的養狗人,所以這一矛盾擴大成了養狗人和不養狗之人的對立。在青島北村新苑小區這,矛盾進一步擴大,可能由於少數不文明的養狗行為,連累所有寵物被列入禁養的範圍。
從表面上看,這樣一刀切的禁養規定,簡單粗暴,缺少智慧含量,容易造成權利誤傷,但在愈演愈烈的狗患或其他寵物問題面前,它似乎是最貼合實際、能破解治理困境的辦法。在某種程度上,它也是社會心態變化的結果。如果說過去人們還寄希望於管理者能夠找到一個最大限度兼顧各方利益的辦法,通過規則來倒逼養狗文明。但規則的失效和治理的潰敗,讓他們耐心耗盡,幻想不再。既然現有的規則倒逼不出來文明,既然兩方的矛盾無法調和,那麼管理者不能再曖昧不明,不能繼續讓所有人為不文明養狗者的行為埋單。
任何公共決策,公共管理事務,都要儘量滿足絕大多數人的公平,最大程度聚焦權益的「最大公約數」。寵物禁養還是放開,沒有固定不變的答案,而是不同利益主體不斷互動和博弈的結果。眼下大多數不養狗之人不滿自己的生存環境被寵物威脅,他們要求管理者保障其不受打擾的權利。
越來越多的地方響應這一訴求,試圖走出空泛的管理規定,探索真正行之有效的、能夠落地的舉措。儘管它們看上去蠻橫、甚至不夠「文明」,但背後的民意基礎格外強大而堅固。不文明的養狗行為一直不被糾正,那不文明的執法行為就會擁有更多的支持。「以暴制暴」,以不文明治理不文明,固然不可取,但是這也提醒少數不文明養狗者,拴緊狗繩,不要再去挑釁他人容忍的底線,不要因為你一個人的任性,讓所有飼養寵物的人跟著遭殃。
關鍵詞 >> 養狗,狗患,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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