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和社會在不斷的發展與進步,人類的文明也在向著更高的階段發展,現在的我們生活在一個社會包容度更高,文化更加開放的時代。許多人把追求時尚和表達自我,當成自己人生的意義,社會更加推崇個性化表達。
現如今,人們對於紋身也有著不同的觀點,已經改變了,原來對於紋身的偏見,比如,紋紋身的一定是壞人。現在,人們也開始逐漸接受紋身這一文化,改變了對人生的看法,也認可紋身是一種藝術和時尚。
從現在的社會現狀來看,有紋身的人還是處於少數,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更加注重的是一種自我滿足,不太會注意別人的目光,他們認為紋身就是一種表達,個性和表達人生態度的方式。
在加拿大就有一個人,名字叫格內斯特,他非常喜歡紋身,從青少年時期就開始在身上的各個部位紋身,到了21歲,他的身上基本上99%的地方都有著紋身圖案,甚至連頭上也不放過。因為他非常喜歡昆蟲和各種骷髏的造型,所以他的紋身以這兩種圖案為主。
他這種表達個性的方式引起了許多人的注意,甚至還有許多時尚界的專業人士邀請他一起拍照,他就這樣開始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中,成為了網絡紅人。
格內斯特在2018年的時候,在自己的家中自殺了,人們對於他的死因非常的好奇,有人覺得他是因為接受不了別人異樣的目光,產生了心理疾病,也有的人認為是,他在小時候就患得了嚴重的疾病,所以不能忍受病痛,而選擇自我解脫。
其實在外國的流行文化中,人們對於紋身的接納程度更加的高,對於中國來說,人們對於紋身的看法,更多的還是保留一種偏見。
在國內也有一個像格內斯特的人,他的名字叫做劉新民,他的身上也有著許多的紋身,從遠處看,整個身上全部都是紋身的圖案,有的人甚至把他看成中國紋身第一人。
劉新民小時候,家裡的生活條件不太好,所以他上完小學之後,就沒有繼續上學,在家裡幹了幾年農活,就出去打工了。由於沒有接受過完整的教育,並且三觀還沒有真正的形成,所以他在街上看到身上有紋身的小混混,就覺得十分羨慕。在他掙了錢之後,他幾乎把所有的積蓄都用來紋身。
中國人還是比較傳統的,而當父母得知劉新民身上有紋身之後,對他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但是劉新民仍舊我行我素,絲毫不在意家裡人的評價。父母為此把他趕出家門,甚至還斷絕了關係。不過,劉新民並不後悔,並且越紋越多,他也成了我國身上紋身最多的人。
在奧運會的時候,他還在自己的臉上和身上分別紋了奧運會的圖案,也是因為這些圖案,他被看作是奧運會的宣傳者。但是這麼多年過去了,劉新民也漸漸淡出了公眾的視野,甚至走在街上還會嚇哭小孩子,在這個時候,人們對他的行為提出了疑問,他追求的是藝術嗎?還是一場博眼球的炒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