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南昌1月2日綜合報導 日前,中共江西省紀委、江西省監委對湖口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楊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劍違反政治紀律,私自攜帶詆毀、污衊黨和國家領導人內容的書籍入境,對抗組織審查,銷毀、轉移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報銷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幹部職務晉升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群眾紀律,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楊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置若罔聞,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知法犯法,與涉黑人員沆瀣一氣,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楊劍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楊劍簡歷
楊劍,男,漢族,1957年2月生,江西湖口人,在職大學學歷,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年3月至1998年1月,歷任湖口縣衛生局副局長、湖口縣衛生局局長、湖口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1998年1月,任湖口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2年12月,任湖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6年6月,任湖口縣政協主席候選人;
2007年3月,任湖口縣政協主席;
2011年8月,任湖口縣人大主任;
2016年8月,任湖口縣正縣級幹部;
2017年4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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