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寒冷的冬季
有人喜歡小酌幾杯「取暖」
可總有部分人心存僥倖
「警察不會天天查酒駕的!」
「我走小路,警察應該不知道這裡!」
「喝得不多,家也不遠,沒事的!」
幾杯酒下肚後開車上路
結果......
渚河大隊
爆表了!
酒精含量突破239mg/100ml
11月27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渚河大隊民警查獲「超高」醉駕,血液酒精含量超過「醉駕」標準3倍!
凌晨1時10分左右,執勤民警在人民路東柳大街開展夜間交通違法行為查處,發現一名駕駛車牌為冀D9***1白色大眾轎車的中年男子試圖搶道超車逃避檢查。直到眼見民警攔下前面的一輛轎車,男子才慢慢停了車。
駕駛員剛放下車窗,民警就聞到了一股刺鼻的酒味。隨後,民警將駕駛員帶至檢查點準備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不料駕駛員下車時整個人都站不穩,話也說不清,需要執勤民警攙扶才能站住,可見其醉得不輕。面對進一步檢查,駕駛員多次拒絕不配合吹氣檢測,故意輕吹或乾脆屏氣不吹,一心想矇混過關,導致酒檢儀無法準確檢測酒精含量。在反覆勸說無果的情況下,民警決定將駕駛員帶至附近醫院進行抽血檢驗。
在去醫院抽血檢驗的路上,前一秒還在跟民警交談的駕駛人,下一秒竟然睡著了,還將頭倚靠在民警的身上。到達醫院後,駕駛人更是顛三倒四,意識已經處於極度不清醒狀態。經血檢,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為239mg/100ml,已超醉駕標準3倍。
目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醉酒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處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
該案件已移交至邯鄲市交巡警支隊辦案中心作進一步處理。
規範保障大隊
「百米衝刺」欲逃跑
「時速較量」被抓獲
11月25日凌晨1:00左右,邯鄲交巡警支隊規範保障大隊民警在東環路與華信路交叉口北50米處開展夜間整治行動。在盤查過程中,一輛白色小型轎車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車窗內有一股很刺鼻的酒精味,民警初步判斷該駕駛員可能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於是示意駕駛員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
對駕駛員身份核查後,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駕駛員張某某的呼氣酒精含量高達144mg/100ml,已超過醉酒駕車標準,民警遂將張某某帶到醫院準備進行抽血檢測。
到達醫院後,執勤民警正準備引導張某某下車,一同辦理抽血檢測事宜手續,沒想到張某某一個激靈,拿出了「百米衝刺」的速度,一鼓作氣,瞬間從醫院的大門口跑向茫茫夜色中。執勤民警見狀立馬追了上去,經過了一番「時速較量」後,張某某在距離醫院外三四百米處被民警所抓獲!在三位民警的合力控制下,張某某最終再次回到醫院的抽血室採集了血樣。
面對民警詢問,張某某表示當晚和朋友喝了不少酒,本來想著叫代駕回家,但自己僥倖心理作祟。由於駕照的準駕車型為A2,害怕會受到駕照降級處罰,所以想著選擇逃跑的方式來逃避抽血檢測,如今已是後悔莫及。
最終,駕駛員張某某的抽血檢測結果為156mg/100ml,已經遠遠超過了醉駕的標準數值,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他將面臨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嚴厲處罰!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臨漳大隊
無牌闖紅燈被攔停
竟是醉酒黑司機
12月7日,邯鄲交巡警支隊臨漳大隊民警在轄區道路開展常態化巡邏保暢工作。16時50分許,執勤民警巡邏至朱明大街和古城大道交叉口時,發現一輛白色無牌轎車在通過路口時闖紅燈通過,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停。
民警在對車輛駕駛員進行詢問時,發現其神情不自然且說話帶有一股酒精味道,民警詢問駕駛人是否飲酒?駕駛人向民警說到沒有喝酒。民警又讓其出示行駛證駕駛證,駕駛人向民警說道:沒有!
任憑民警怎麼勸說,該駕駛人就是不配合。最後,另一組增援民警趕到後強制將駕駛人帶回大隊,在民警的耐心勸說下駕駛人向民警承認,中午在親戚家喝酒喝到一點半左右,且表示會配合民警的檢查。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該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4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然而,讓民警意外的是,駕駛人向民警提供的名字是假的,且訊問過程中連續多次提供虛假信息。不僅如此,駕駛人竟然「現場認親」,對著民警直呼:「大爺,你不認識我了?」民警怒斥道:「喝了點酒看看你什麼樣子?你現在已經涉嫌違法了!開無牌車還醉酒!」眼看怎麼也逃避不了處罰,駕駛人便向民警交代了真實信息,民警通過警務終端查詢到該駕駛人名叫李某,32歲,臨漳人,至今未取得駕駛證。
最終,結果顯示駕駛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1.655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員李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和機動車未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將面臨1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其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拘役六個月以下,且五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刑事處罰。
防控大隊
酒駕錯過回家的路
卻沒錯過與民警的「相遇」
12月5日,邯鄲交巡警支隊防控大隊史村警務站民警在南環107國道設卡檢查酒駕,對耿某駕駛的白色小型轎車進行常規檢查。期間車內的酒氣撲鼻而來,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了呼吸式酒精檢測,發現耿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84mg/100ml,達到了醉駕的標準。
經詢問,耿某家住東望莊,當晚與另外2名朋友在太行鋼廠附近吃飯時喝了點酒,隨後就沿著西環一路向南準備回家,結果不小心錯過了回家的路口,本想著往前走走掉頭,不料還沒到掉頭口,就遇到了民警。
隨後,民警將耿某帶至醫院抽血進行了檢測,結果顯示耿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4.01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耿某因醉酒駕駛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叢臺一大隊
喝了酒的計程車司機
丟了「飯碗」
12月6日凌晨2點20分左右,邯鄲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民警在光明大街與聯紡路交叉口東50米路北開展酒駕醉駕治理,一輛車牌號為冀DT***9的計程車緩緩駛來,搖下窗戶後散發出一股酒味。
民警詢問男子是否喝酒了,男子先是說自己沒有喝酒,隨後又說自己是昨天中午喝的,下午睡了一覺,晚上11點才出來營運。問男子到底喝了多少酒時,男子回答說:「中午只喝了四五瓶啤酒。」且一直強調自己是昨天中午喝的酒,車上剛剛還下了一個乘客!一名喝了酒的計程車司機拉著乘客到處跑,真是讓人捏了一把冷汗!
經酒精檢測,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4.7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計程車駕駛人李某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為將被處以5000元罰款、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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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五大曝光】酒桌上一杯再一杯 車輪下一悲接一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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