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策略 | 1、資產配置策略本基金將綜合考慮宏觀與微觀經濟、市場與政策等因素,確定組合中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在資產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慮:(1)宏觀經濟因素,包括GDP增長率及其構成、CPI、市場利率水平變化、貨幣政策等;(2)微觀經濟因素,包括各行業主要企業的盈利變化情況及其盈利預期;(3)市場因素,包括股票及債券市場的漲跌、市場整體估值水平、大類資產的預期收益率水平及其歷史比較、市場資金供求關係及其變化;(4)政策因素,與證券市場密切相關的各種政策出臺對市場的影響等。2、醫藥生物行業的界定本基金所指的醫藥生物行業包括化學製藥行業、中藥行業、生物製品行業、醫藥商業行業、醫療器械行業和醫療服務行業等。本基金所指的醫藥生物行業證券主要由以下兩類公司所發行的證券組成:(1)主營業務所屬行業為上述醫藥生物行業的公司;(2)此外,對於當前未被歸入前述行業,但後續通過引入技術創新、變革運營模式、實施資產併購或重組以及其他途徑實現業務轉型,轉型後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隸屬於上述行業,且未來有望成為主要收入或利潤來源的公司,本基金也可將其納入醫藥生物行業範疇。3、股票投資策略(1)行業配置策略本基金將在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的基礎上,進行基金資產在醫藥生物行業各子行業之間的配置及動態調整:1)子行業景氣度:本基金將關注各子行業的景氣度變化,重點投資於景氣度較高的子行業。2)子行業相關政策變化:由於醫藥生物行業受政策面影響較大,本基金將關注相關政策變化對不同子行業的影響,重點投資受惠於政策變化的子行業。3)子行業技術水平及其發展趨勢:本基金將關注各子行業的技術水平變化及其發展趨勢,重點投資整體技術水平提高較快且發展趨勢良好的子行業。4)子行業估值水平:本基金將根據各子行業的特點,選擇合適的估值方法,通過對各子行業估值水平的動態分析,適時增加相對估值水平較低的子行業的配置比例,降低相對估值水平較高的子行業的配置比例。(2)個股選擇策略本基金將通過對以下定性和定量指標的綜合分析,選擇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公司。1)定性指標①行業地位:本基金將綜合分析公司品牌影響力、市場關注度、市場控制力等,選擇在子行業內擁有較強行業地位的公司。②研發能力:本基金將綜合評價公司的研發戰略、研發管理能力、研發效率、研發團隊等,選擇具有較強研發能力的公司。③銷售能力:本基金將對公司銷售體系進行動態分析,選擇整體銷售能力較強,或者預期能夠通過業務合作獲得相應銷售能力的公司。④公司治理:本基金將對公司治理框架、股東權利行使情況、信息透明度等進行綜合分析,選擇公司治理合理的公司。2)定量指標本基金將重點分析資產負債率、淨資產收益率、營業收入增長率、研發支出總額佔營業收入比例等指標。(3)估值水平分析本基金根據公司的行業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點,選擇合適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選擇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淨率法(P/B)、市盈率-長期成長法(PEG)、自由現金流貼現模型(FCFF,FCFE)或股利貼現模型(DDM)等。(4)股票組合的構建與調整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進行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當行業、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現較大變化時,本基金將對股票組合適時進行調整。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基金資產並非必然投資港股。4、債券投資策略在債券投資方面,本基金將主要通過類屬配置與券種選擇兩個層次進行投資管理。在類屬配置層次,本基金結合對宏觀經濟、市場利率、供求變化等因素的綜合分析,根據交易所市場與銀行間市場類屬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定期對投資組合類屬資產進行優化配置和調整,確定類屬資產的權重。在券種選擇上,本基金以長期利率趨勢分析為基礎,結合經濟變化趨勢、貨幣政策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實施積極主動的債券投資管理。隨著國內債券市場的深入發展和結構性變遷,更多債券新品種和交易形式將增加債券投資盈利模式,本基金將密切跟蹤市場動態變化,選擇合適的介入機會,謀求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投資回報。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本基金可在綜合考慮預期收益率、信用風險、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選擇投資價值較高的資產支持證券進行投資。6、衍生產品投資策略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若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進行交易,以對衝投資組合的風險、有效管理現金流量或降低建倉或調倉過程中的衝擊成本等。7、融資策略為了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在綜合考慮預期風險、收益、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本基金可參與融資業務。 |
分紅政策 |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對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4、本基金各基金份額類別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5、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調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