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既然別人相信你將錢借給你,你就應該遵守承諾,如期歸還。朋友之間相互幫忙本來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有的人好心把錢借給朋友,最終卻落得「人財兩空」,錢沒要回來,還把朋友給得罪了。
這不,河南鄭州的李先生出於好心,給朋友田某借了100萬周轉,剛開始,朋友還按照約定歸還了一部分欠款,可後來就一分錢都沒還過,這一拖就是兩年。後來實在沒辦法,李先生只能將朋友告到法院。
李先生稱,他是2013年將100萬借給朋友田某的,當時約定的還款日期是2018年3月份,借款利率是3%(月息)。剛開始田某還如期還了一部分錢給他,可後來就一分錢都沒還過,期間他多次找田某,田某就一直拖,這一拖就拖到了去年。
2019年,出於無奈的李先生一紙訴狀將田某告到金水區法院,後經法院審理,判決田某歸還剩餘欠款70萬。
李先生說,雖然法院判決下來,可田某還是遲遲不還錢,沒辦法我就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今年10月份法院也將騰房公告張貼到了田某家的門上,要求他限期騰空房屋。可田某不但沒有騰房,還撕掉了騰房公告。
12月15日,李先生和記者跟隨執行法官一起來到田某家中,但田某並不在家。執行法官電話聯繫田某後,田某表示自己會儘快趕回來。
隨後,執行人員對田某的房屋進行了強制騰空。
田某表示:真沒想到從小一起長大的髮小,你會這樣對我,更沒想到事情會走到這一步。
李先生表示:自己也很無奈,直到現在他才明白,如果你不想要這個朋友了,就借錢給他,或者去找他借錢。
其實,這樣的案例之前我們已經見過很多起,原本的好朋友最後弄得反目成仇。所以很多人現在即便有錢也不願意借給朋友,就怕最後落得「人財兩空」。
我們常說「借錢容易,要錢難」,當初問你借錢的恨不得給你下跪,可等你要錢的時候,結果卻恰恰相反,即便你給對方跪下,也不一定能把錢要回來。
所以,我們還是要再次奉勸大家,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易借錢給任何人。當然如果朋友和親戚急需借錢救命,那我們還是要盡力幫助他們。
但沾染黃賭毒的人,我們絕對不能借錢給他們,因為這種人不值得我們幫,而且這是個無底洞,就算我們借多少錢給他都沒用。
對於此事,不知大家有何看法?歡迎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