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時間和地點
2020年9月18日至20日,重慶市雲陽縣體育館
二、主辦單位 雲陽縣武術協會
雲陽祥和太極搏擊協會
三、指導單位: 盤龍街道辦事處、雲陽縣文旅委 雲陽縣衛健委
四、協辦單位: 王戰軍太極協會
五、支持單位:世界太極拳網
六、贊助單位
重慶雲陽恆豐村鎮銀行
七、名家健康論壇:
1、論壇主持:餘功保(著名太極文化學者、世界太極拳網總編)
現場太極拳名家:
王戰軍 (陳式太極拳名家、央視武林大會太極拳六大門派總冠軍)
崔仲三 (楊式太極拳名家)
張茂清 (孫式太極拳名家)
龍驕爾 (世界太極拳冠軍)
2、論壇主題:太極拳與身心健康素質的提高與管理
3、論壇的形式:採用線下、線上相結合的方式,現場五位嘉賓、線上4位嘉賓,線上線下互動方式。世界太極拳網直播。
4、論壇結束後,名家進行示範表演,穿插文娛節目
5、嘉賓名單
1
馬彪
溫縣王戰軍太極學校校長、陳式太極拳十二代傳人
2
辛強
國家級武術裁判、武林風裁判、中國武術七段、國際太極拳推手蟬聯冠軍 、辛強太極拳學校校長
3
邵康定
新疆武協副主席、太極推手協會主席
4
黃紹榮
王戰軍太極杭州分會會長
5
葉璇
國家武術六段、國家武術套路一級裁判
江蘇泰州市武協副主席
6
樊帥鑫
太極拳世界冠軍、央視武林大會太極拳總冠軍
7
石冬冬
太極拳推手全國冠軍
8
韓飛龍
峨嵋傳奇太極實戰第一人、陳式太極拳十三代傳人
9
韓剛
王戰軍太極石家莊分會會長
10
王承賦
陳式太極拳十三代傳人
11
王偉
王戰軍太極協會理事、國家武術一級裁判
12
陳平
陝西蒲城武協主席、王戰軍太極蒲城分會會長
13
鄭輝
溫縣國術館館長
14
王巍巍
王戰軍太極協會理事
15
熊玲
重慶市武術協會委員、國家級武術裁判
16
任傑
楊式太極拳名家
17
麻文錦
甘肅金昌武協主席、王戰軍太極金昌分會會長
18
梁熾南
王戰軍太極佛山分會會長
19
解慶才
原雲陽縣武協主席
20
黃國政
原萬州武協主席
21
楊映
萬州武協副主席
22
楊安兵
西南政法大學老師
23
王海良
浙江崇福分會會長
24
羅國軍
王戰軍太極浙江桐鄉分會會長
25
李才奎
太極拳全國冠軍,萬州武協主席
26
王林峰
峨嵋傳奇太極拳實戰高手
27
蔡禕
著名書法家
28
雷國軍
王戰軍太極浙江麗水分會會長
套路及推手項目網上報名,名額滿為止
八、競賽項目
(一)個人項目
1、特色項目:王戰軍太極拳法;三式、六式、九式
2、傳統項目:陳式傳統套路、陳式競賽套路(陳式競賽套路56式)
(每組人數不足7人合併項目組)
(三)推手項目(16歲--50歲)不分年齡組
(四)男子推手:
60kg
65kg
75kg
80kg
四個級別。
不設女子推手
九、參加辦法
(一)網上報名,填報參賽表(見附件).
(二)每名運動員限報兩個項目。(可以兼報推手項目) (三)獎金:套路: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推手: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十、競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為個人比賽項目。
(二)遵循中國武術協會審定的《傳統武術套路競賽規則》(2012版)
及有關補充規定。
(三)比賽規程及評委
總裁判長:辛強(國家級武術裁判、武林風裁判、中國武術七段、國際太極拳推手蟬聯冠軍 、辛強太極拳學校校長
套路裁判長:熊玲 (重慶市武協委員 、九龍坡武協秘書長,全國太極公開賽冠軍)黃紹榮 葉璇 鄭佳琦 陳平 王巍巍
推手裁判長:石冬冬、樊帥鑫 鄭輝、王偉、
(四)競賽監督:解慶才(雲陽原武協主席) 黃國政(萬州區原武協主席)
(五)仲裁委員會:李才奎 (萬州武協主席)、劉興元(雲陽縣武協主席)邵康定(新疆武協副主席、推手協會主席)熊寧兵(雲陽武協副主席、王戰軍太極雲陽分會會長)楊映(萬州武協副主席)
(六)項目時間
1、太極拳類:完成套路時間不超過4分鐘。3分鐘時裁判長鳴哨提示。
2、推手比賽打兩局,每局淨推2分鐘,局間休息一分鐘。
十一、報名方式:聯繫電話:13896212636 13996580918
QQ郵箱:328223462
十二:報到方式:2020年9月18日全天報名,
(王戰軍太極各分會運動員)報到地址:重慶雲陽縣盤石鎮君皇酒店
(重慶及其他省、市運動員)報到地址:重慶雲陽縣濱江大道2341號拉斐爾酒店
聯繫電話:18983556123 熊林峰 13370776111葉小琴
嘉賓聯繫電話:13896212636熊寧兵 13696403707王鳳
報到路線:(一)外省人員:1、坐飛機到重慶機場----坐10號地鐵蘭花路方向到重慶北站北廣場------坐動車到萬州北站-------坐平湖快車或計程車到雲陽
2、坐飛機到萬州機場------坐平湖快車或計程車到雲陽
3、坐高鐵到萬州北站-------坐平湖快車或計程車到雲陽
4、坐長途客車直到雲陽長途汽車站
(二)河南參賽人員:1、鄭州火車站坐動車到湖北利川站-------利川客運站坐客車(12點、下午3點各一趟)或計程車到雲陽。
2、坐火車到萬州火車站====坐客車到雲陽。
在鄭州火車站坐飛機到重慶江北機場----坐10號地鐵蘭花路方向到重慶北站北廣場------坐動車到萬州北站-------坐平湖快車或計程車到雲陽
(三)重慶市內運動員:坐長途汽車直接到雲陽汽車站
交通諮詢電話:18983556123 13996580918
十三、參賽運動員須提供身份證,15天以內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表,並自費購買保險。
十四、重慶市以外參加活動 人員憑機票、動車票 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報導,拒絕自駕參加活動,拒絕有新冠肺炎疑似人員參加活動。所有人員接受體溫檢測並配戴口罩。
十五、參賽運動員報名時須交繳報名費100元,往返交通及食宿費自行承擔。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9月10日
附件:報名表
參賽選手報名表
姓名
性別
年齡
貼上電子照片交電子檔
協會名稱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郵箱
參賽項目
請在對應的 處畫 þ
王戰軍太極拳法:男子組 女子組
陳式太極拳套路 : 男子組 女子組
太極推手: 60KG 65KG 75KG 80KG
參賽承諾
本人自願參加本次太極拳邀請比賽,並願意維護和遵守本次比賽規則,拒絕一切舞弊假賽行為,如有違反本人願意自行承擔所有後果。
本人籤名:
備註
參賽報名表由每個協會統一填好匯總後,統一交到本次比賽組委會處匯總。
聯繫郵箱:QQ:328223462
自述有無病史和新冠肺炎感染史
太極拳交手競賽規則
2019年9月
目 錄
第一章 通則 1
第一條 競賽性質 1
第二條 競賽辦法 1
第三條 年齡分組與資格審查 1
第四條 體重分級 1
第五條 稱量體重 2
第六條 抽籤 2
第七條 競賽時間 3
第八條 競賽信號 3
第九條 棄權 3
第十條 競賽禮儀 3
第十一條 競賽服裝 4
第十二條 競賽相關規定 4
第二章 裁判人員及其職責 4
第十三條 裁判人員的組成 4
第十四條 裁判人員的職責 5
第十五條 電子計分系統操作員 8
第三章 仲裁委員會及其職責與申訴 8
第十六條 仲裁委員會的組成 8
第十七條 仲裁委員會的職責 8
第十八條 申訴程序及要求 8
第四章 競賽監督委員會及其職責 9
第十九條 競賽監督委員會的組成 9
第五章 技法要求、得分標準與判罰 10
第二十條 競賽法則 10
第二十一條 比賽的方法和攻擊部位 10
第二十二條 犯規 10
第二十三條 得分 11
第二十四條 評定名次 12
第六章 裁判員的口令和手勢圖解 12
第二十五條 有關競賽禮節與一般判罰的口令和手勢 12
第七章 服裝與場地 14
第二十六條 服裝款式及規格要求 14
第二十七條 比賽場地 14
第一章 通 則
第一條 競賽性質
一、個人賽
第二條 競賽辦法
一、循環賽:單循環、分組循環
二、淘汰賽:單敗淘汰、雙敗淘汰
第三條 年齡分組與資格審查
一、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不同分組方式:
1.不分年齡組(16-50周歲)
二、參賽運動員必須攜帶身份證。
三、運動員必須提供參加該次比賽的人身保險證明。
四、運動員必須出示報到之日前15天內,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第四條 體重分級
男子:
一、60公斤級(≤48Kg)
二、65公斤級(≤52Kg)
三、75公斤級(≤56Kg)
四、80公斤級(≤80Kg)
第五條 稱量體重
一、稱量體重在抽籤前進行。
二、運動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後方可參加稱量體重,並且必須攜帶身份證。
三、必須在仲裁委員的監督下,由檢錄長負責召集運動員,副裁判長和編排記錄員配合完成稱量體重。
四、運動員必須按照大會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稱量體重。稱量體重時只穿短褲(女子運動員可穿緊身內衣)。
五、稱量體重先從比賽設定的最小級別開始,每個級別在30分鐘內稱完。如體重不符,在規定的稱量時間內達不到報名級別時,則該運動員升入相應體重級別的場次比賽。
第六條 抽籤
一、稱量體重後進行抽籤,由比賽設定的最小級別開始。如該級別少於3人,則該級別運動員必須升入高一級別比賽。最高級別不足3人不與比賽。
二、各級別抽籤由編排記錄組負責,仲裁委員會主任或委員、副總裁判長及參賽隊的教練或領隊參加。
第七條 競賽時間
每場比賽分為三局,局間雙方運動員交換場地繼續比賽。每局淨時間2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
第八條 競賽信號
一、比賽前10秒鐘,記時員鳴哨通告準備;每局比賽至2分鐘,計時員鳴鑼宣告該局比賽結束。
二、場上裁判員用口令和手勢裁定比賽。
第九條 棄權
一、比賽期間,經有大會醫生證明,運動員因傷病不宜參加比賽時,由裁判長同意並籤字後作棄權論。
二、三次檢錄未到,或檢錄後自行離開者作棄權論。
三、比賽期間,運動員無故棄權,取消本人全部成績。
四、運動員比賽期間,該運動員的教練員可拋白毛巾表示棄權。
第十條 競賽禮儀
一、「入場」:裁判員入場,站在場地中點後方,面向裁判長席。介紹裁判員時,裁判員應該成立正姿勢向前、後觀眾行抱拳禮。
二、運動員進場後,站在場上裁判員兩側,面向裁判長席。介紹運動員時,被介紹者應成立正姿勢向前、後觀眾行抱拳禮。
三、在雙方運動員介紹結束後,運動員互行抱拳禮,再與場上裁判員互行抱拳禮。
四、每場比賽結束時,運動員在場上裁判員宣布比賽結果後,先向裁判員行抱拳禮,然後雙方運動員相互行抱拳禮,再轉身與對方教練員互行抱拳禮,方可退場。
五、比賽雙方教練可攜帶助理一名,比賽時教練員要衣著端莊,並於教練席就座。教練員不坐於教練席時,則該運動員不得參加比賽。
第十一條 競賽服裝
運動員必須著大會指定的太極拳交手專業競賽服裝、鞋、扎大會提供的腰帶參加比賽。
第十二條 競賽相關規定
一、運動員必須遵守比賽規則,認真進行比賽,嚴禁故意傷人。
二、教練員和本隊醫生應坐在指定位置,比賽時不得在場下大聲喧譁、呼喊。
三、比賽時運動員如遇特殊情況,需向場上裁判員舉手示意請求暫停。
四、運動員上場比賽時,嚴禁留長指甲或佩戴飾品上場比賽。
第二章 裁判人員及其職責
第十三條 裁判人員的組成
一、執行裁判
(一)裁判長、副裁判長各1人;
(二)場上裁判員1人,邊裁判員1—5人;
(三)記錄員、計時員各1人;
(四)編排記錄長1人;
(五)檢錄長1人。
二、輔助裁判
(一)編排記錄員2—3人;
(二)檢錄員2—3人;
(三)宣告員1—2人;
(四)醫務人員2—3人;
(五)電子計分系統操作員1—2人。
第十四條 裁判人員的職責
一、裁判長
(一)負責裁判員學習競賽規則、規程,講解裁判法和工作安排;
(二)賽前組織檢查落實場地、器材和有關裁判用具。
(三)比賽中監督和指導裁判員、計時員、記錄員的工作;
(四)場上裁判員有明顯錯判、漏判時,鳴哨提示糾正;
(五)邊裁判員出現明顯錯判,宣布結果前可以糾正;
(六)根據臨場運動員的情況和記錄員的記錄,處理優勢勝利、處罰、等有關規定事宜;
(七)每場比賽結束後,宣布評判結果,決定勝負;
(八)負責在每場比賽成績單上簽字;
(九)負責優秀裁判員的推薦工作。
二、副裁判長
協助裁判長工作,根據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員的工作。
三、場上裁判員
(一)對臨場運動員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與規則不符者,應及時糾正,保障比賽安全進行;
(二)用口令和手勢指揮運動員進行比賽;
(三)判定運動員倒地、下臺、犯規、消極、請求臨場治療等有關事宜。
(四)宣布每場比賽結果。
四、邊裁判員(此處再商議邊裁的作用)
(一)根據規則判定運動員的得分;
(二)每場比賽結束後,根據裁判長信號,同時、迅速顯示評判結果;
(三)每場比賽結束後,在計分表上簽名並保存,以備檢查核實。
五、記錄員
(一)賽前認真將參賽運動員的有關信息填入記錄表;
(二)參加稱量體重的工作,並將每名運動員的體重填入每場比賽的記錄表;
(三)根據場上裁判員的口令和手勢,記錄運動員被警告、勸告次數,記錄運動員的得分;
(四)記錄邊裁判員每場的評判結果,確定勝負後報告裁判長。(此處再商議)
六、計時員
(一)賽前檢查銅鑼、計時器,核准秒表;
(二)負責比賽和暫停的計時工作;
(三)每局比賽前10秒鐘鳴哨通告;
(四)每局比賽結束時鳴鑼;
(五)無電子計分系統的情況下,每局比賽結束時,宣讀邊裁判員的評判結果(此處再商議)。
七、編排記錄長
(一)負責運動員資格審查,審核報名表;
(二)負責組織抽籤,編排每場比賽對陣表。
(三)預備競賽中所需要的各種表格;
(四)審查核實成績,錄取名次並籤字;
(五)登記和公布每場比賽成績;
(六)負責「體育道德風尚獎」、「優秀組織獎」的評選工作;
(七)負責匯總各級別錄取名次運動員名單,一式兩份分別報裁判長,交檢錄處;
(八)負責統計和收集有關資料,彙編成績冊。
八、編排記錄員
根據編排記錄長分配的任務進行工作。
九、檢錄長
(一)負責稱量運動員的體重;
(二)負責競賽服裝的檢查和管理;
(三)賽前30分鐘負責召集參賽運動員檢錄;
(四)檢錄時,如出現運動員不到或棄權等問題,及時報告裁判長;
(五)按照規則的要求,檢查運動員的服裝、指甲和飾品。
十、檢錄員
根據檢錄長分配的任務進行工作。
十一、宣告員
(一)摘要介紹競賽規程、規則和有關的宣傳材料;
(二)介紹臨場裁判員、運動員;
(三)對臨場裁判員的判罰及得分標準進行解說;
(四)宣告評判結果。
十二、醫務人員
(一)審核運動員的《體格檢查表》;
(二)負責賽前對運動員進行體檢抽查;
(三)負責臨場運動員傷病的治療與處理;
(四)負責因犯規造成運動員受傷情況的鑑定;
(五)負責競賽中的醫務監督,對因傷病不宜參加比賽者,應及時向裁判長提出其停賽建議;
(六)配合興奮劑檢測人員檢查運動員是否使用違禁藥物。
第十五條 電子計分系統操作員
負責與電子計分系統操作相關的工作。
第三章 仲裁委員會及其職責與申訴
第十六條 仲裁委員會的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員3人或5人組成。
第十七條 仲裁委員會的職責
一、仲裁委員會在大會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受理參賽隊對裁判員有關違反競賽規程、規則的判決結果有不同意見的申訴。
二、受理參賽隊對裁判執行競賽規程、規則的判決結果有異議的申訴,但只限對本隊判決的申訴。
三、接到申訴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得延誤其他場次的比賽、名次的評定及發獎。裁決出來後,應及時通知有關參賽隊。
四、根據申訴材料提出的情況,必要時可以覆審錄像,進行調查。召開仲裁委員會討論研究。開會時可以邀請有關人員列席參加,但無表決權。仲裁委員會出席人數必須超過半數以上做出的決定方為有效。表決結果相等時,仲裁委員會主任有終裁權。
五、對申訴提出的問題,經過嚴肅認真覆審,確認原判無誤,則維持原判;如確認原判有明顯錯誤,仲裁委員會提請大會對錯判的裁判員按有關規定處理,但不改變評判結果,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最終裁決。
第十八條 申訴程序及要求
一、運動隊如果對裁判組的裁決結果有異議,必須在該運動員比賽結束後15分鐘內,由本隊領隊或教練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同時交付1000元的申訴費。如申訴正確,退回申訴費,但維持原判;申訴不正確的,維持原判,申訴費不退。
二、各隊必須服從仲裁委員會的最終裁決。如果無理糾纏,根據情節輕重,可以建議競賽監督委員會、組委會給予嚴肅處理。
第四章 競賽監督委員會及其職責
第十九條 競賽監督委員會的組成
一、監督仲裁委員會的工作。對於不能正確履行仲裁委員會職責,判決運動隊的申訴不公正,有違反《仲裁委員會條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撤換乃至停止工作的處分。
二、監督裁判人員的工作。對於不能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不能嚴肅、認真、公正、準確地進行裁判,有明顯違反規程、規則的行為者,有明顯錯判、漏判、反判的行為者,接受運動隊賄賂,以不正當的手段偏袒運動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撤換、停止工作。
三、監督參賽單位各領隊、教練、運動員的行為。對於不遵守《賽區工作條例》、《運動員守則》,不遵守競賽規程、規則及賽場紀律,對參賽隊行賄,運動員之間搞交易、打假賽等有關違紀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取消比賽成績、取消比賽資格等處分。
四、競賽監督委員會聽取領隊、教練、運動員、仲裁人員、裁判人員對競賽過程中的各種反映及意見,保證競賽公正、準確、圓滿、順利地進行。
五、競賽監督委員會不直接參與仲裁委員會、裁判人員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幹涉仲裁委員會、裁判人員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不介入判決結果的糾紛,不改變裁判組的裁決結果和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結果。
第五章 技法要求、得分標準與判罰(修訂版)
第二十條 競賽法則
一、必須採用「掤、捋、擠、按、採、挒、肘、靠」的方法元素(簡稱八法),以及相應的步法。
二、必須貫徹「沾粘連隨」、「剛柔相濟」、「閃顫驚彈」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 比賽的方法和攻擊部位
―、第一局右腳在前互搭右手;第二局互換場地,左腳在前互搭左手。第三局互換場地右腳在前互搭右手。
二、每局開始時,運動員上同一側腳成自然步,前腳心踩於中心點,搭好手,當場上主裁判員發出開始信號後,以「掤、捋、擠、按」手法及相應的步法,在左、右各打輪一圈後,即可進攻對方。
三、可採用膝關節以下的勾、攔、拌、掛以及腿部的裡合外擺等技法攻擊對方。
四、攻擊部位限於頸部以下。嚴禁攻擊頭頸部、襠部以及大腿內側。
第二十二條 犯規
一、侵人犯規
(一)使用硬拉、硬拖或用腳踩、踏、跪、踹、踢者;
(二)故意造成對方犯規者;
(三)單、雙手抓住對方衣服、死握對方手臂超出三秒者;
(四)未發「開始」口令即進攻對方或已發「停止」口令後仍進攻對方者;
(五)使用拳打、頭頂、頭撞、撅臂、擒拿、抓頭髮、點穴、肘尖頂、撈襠、抬膝撞、扼喉等動作者;
(六)攻擊規則中規定以外的身體部位者。
二、技術犯規
(一)未劃完左、右各一圈打輪搶先進攻者;
(二)比賽中對裁判員不禮貌或不服從裁判者;
(三)比賽中局間休息,運動員私自離開指定休息區者;
(四)場上裁判員指定一方進攻,該方三秒內不進攻者;
(五)比賽中凡不會以「掤、捋、擠、按」的手法打輪者;
(六)該隊教練員或場下運動員在賽場惡意喧譁或鬧事,不服從場上裁判員勸告者。
三、罰則
(―) 違反「侵人犯規」,1—4條之一,每犯規一次,判勸告一次
(二)違反「侵人犯規,5—6條之一,每犯規一次,判警告一次。
(三)技術犯規一次,判勸告一次。
第二十三條 得分
一、優勢勝利:
(一)在比賽中,一方累計分數超出對方達15分時,為該局勝方;
(二)每場一方受罰達6分時,該場判對方獲勝;
(三)比賽中因對方犯規造成受傷,經醫生檢查不能繼續比賽者,判受傷者獲勝;
(四)比賽中因傷不能堅持比賽者,判對方獲勝。
二、得1分:
(一)一次消極,對方得1分;
(二)雙方先後倒地,後倒地者得1分;
(三)一方出圈對方得1分;
(四)凡違反「侵人犯規」中的1—4條之一者給予勸告,對方得1分;
(五)凡違反「技術犯規"中的1一6條之一者給予勸告、對方得1分。
三、得2分:
(一)一方瞬間出現附加支撐,對方得2分;
(三)凡違反「侵人犯規」中的5或6條者,給予警告,對方得2分。
四、得5分:一方倒地,站立者得3分。
五、不得分:
(一)硬推出圈;
(二)雙方摟抱超過三秒(判在原處搭手繼續比賽);
(三)雙方同時出圈;
(四)雙方同時倒地。
第二十四條 評定名次
一、比賽結束後,贏兩局者為勝方。
二、一場比賽出現平局時,按下列原則處理:
(一)按雙方三局累計積分,得分高者為勝方。
(二)如仍相等,以體重輕者為勝方。
(三)如仍相等,以警告少者為勝方。
(四)如仍相等,以勸告少者為勝方。
三、以上各條如仍相等時,應增加比賽,先得分者為該場比賽勝方。
第六章 裁判員的口令和手勢圖解
第二十五條 有關競賽禮節與一般判罰的口令和手勢
一、抱拳禮:雙腿並步站立,左掌右拳胸前相抱,高與胸齊,拳與胸之間間隔為 20 -30 釐米 。
二、比賽進場:裁判員首先進場,場上裁判員站在場地中心,兩掌心向上直臂指向雙方運動員,在發出「運動員進場」口令的同時,兩手屈臂上舉,掌心朝內。
三、「每局開始」:向前右弓步,右手向前伸出食指為第一局,伸出食指和中指為第二局,伸出拇指、食指和中指為第三局。
四、「預備—開始」:場上裁判員站在雙方運動員中間,兩臂伸直仰掌指向雙方運動員,發出「預備」口令,隨即向內合掌並下按,同時發出「開始」口令。
五、「交換場地」:兩腿併攏直立,兩臂伸直掌心向內,於體前下方交叉。
六、「停」:場上裁判員一臂伸向運動員方向,同時發出「停」的口令,比賽即為暫停。
七、「一方倒地」:場上裁判員一臂指向先倒地一方,在發出「某方倒地」口令的同時,另一臂在體前下按,掌心朝下。
八、「一方下擂臺」:場上裁判員一臂伸向下擂臺運動員,掌心朝上,在發出「某方下擂臺」口令的同時,另一臂屈於體前,掌心朝前,指尖朝上,向前推出。
九、「先後下擂臺」:場上裁判員一臂伸向先下擂臺的運動員,掌心朝前,另一手掌隨後伸出,與前一手掌擊掌重疊;
十、「先後倒地」:場上裁判員一臂伸向先倒地的運動員,掌心朝下,另一手掌隨後伸出,覆於前一手掌上;
十一、指定進攻:場上裁判員在發出「雙方進攻」口令時,兩手拇指伸直,其餘四指握拳,拳心朝下。同時,手臂向內擺動,兩拇指在體前相對。如指定一方進攻時,則用一手拇指指向被進攻一方。
十二、「獲勝」:場上裁判員站在兩名運動員中間,一手握獲勝運動員手腕上舉。
十三、無效:兩臂體前交叉擺動,掌心向後。
十四、取消資格:仰掌指向被取消資格一方,然後兩手握拳,兩前臂交叉於胸前,拳心向下。
十五、警告:一臂伸直仰掌指向犯規一方運動員,在示出犯規現象後,另一臂屈臂90°握拳上舉於體前,拳心向後。
十六、勸告:一臂伸直仰掌指向犯規一方運動員,在示出犯規現象後,另一臂屈臂90°立掌上舉於體前,掌心向後。
十七、急救:面對大會醫務席,兩手立掌,兩手臂在胸前交叉成「十」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