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黃大海 樊邦平
「我很信任這個微信號,才跟著投資的,沒想到是一個騙局。」近日,眉山市丹稜縣市民李婷(化名)告訴民情熱線記者,不久前,她按照當地一個運營多年的便民服務微信號「丹稜百事通」的推薦,進行了理財投資,結果15萬元打了水漂。「當地像我這樣上當的人不少。我們懷疑這個服務微信號被賣給了騙子,而我們事先卻完全不知情。」
李婷的懷疑有沒有道理?是否存在著一個微信號買賣的黑色產業鏈?近日,四川日報·川報觀察民情熱線(028-86968696)記者進行了調查。
微信號買賣
成為詐騙犯罪活動中的一環
從2017年起,李婷就接觸到了「丹稜百事通」這個服務類微信號。
「它幾乎每天都要在朋友圈發布各種便民服務信息,拼車、買賣二手商品、找工作等,啥子都有。」李婷告訴記者,這個號在當地的公信力很高,當地人經常通過它拼車,買賣東西。
2019年下半年該微信號的風格和服務內容卻發生了突變:微信號的頭像換成了一個女孩,微信朋友圈發布的內容也變成了關於區塊鏈、比特幣和國外數字貨幣的投資理財介紹,還穿插著一些網友的投資諮詢截圖和銀行轉帳記錄。
但當時,李婷沒有引起警覺。
出於對這個微信號的信任感,看到其發布的高回報投資理財產品時,李婷動了心。
她將積蓄分批打入對方提供的銀行帳戶,並按照對方提示,進行操作。沒想到,當日上午,她投進去的錢就差不多虧完了。感覺到不對勁,李婷遂向警方報了案。
「這屬於典型的網絡詐騙,我們調查發現她轉帳的銀行帳號是一個空殼公司。」丹稜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接到李婷的報案後,辦案人員立即啟動了調查,該局已將該案立案為詐騙案。
運營了這麼多年的服務微信號,為什麼會成為騙子工具呢?
「李婷所遭遇的詐騙案中,可能存在微信號買賣的情況。去年在我省發生的詐騙案件中,有約70%的案件涉及到微信、QQ等聊天軟體,其中又有不少微信號、QQ號是通過買賣獲取的。」省公安廳刑偵局反詐中心民警魏玉雲告訴記者,擁有一定人氣的微信服務號是重要的作案工具,目前網上有很多出售微信號的平臺,這類虛擬帳號的轉移已成為詐騙犯罪活動上遊中的一環。
按活躍程度
微信號分等級買賣
個人微信帳號的使用權可以隨意轉移嗎?
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中已明確禁止個人微信號的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微信帳號。
但記者調查發現,這樣的合同禁止條款並沒能阻斷相關行為,當前各類微信號的地下買賣頗為活躍。
記者以「買微信號」為關鍵詞在網上進行搜索發現,目前網絡上有大量的微信號交易平臺。
記者聯繫了多個專門售賣微信號的平臺客服,客服人員給記者發來一張價目表↓↓↓
微信號買賣明碼標價
上面根據註冊時間長短,是否實名,是否帶朋友圈,是否帶支付功能,活躍程度等進行分類,其中,五年活躍號,經過實名認證且帶有支付功能,標價為460元。而100元以內的低端價位微信號則不帶支付和轉帳功能。
「買來的號會不會被封?」記者問客服。「正常使用,不會。」客服說。
記者注意到,在該客服發來的價目表下方也給出了各類提示,上面標註:三年私人活躍號,被投訴兩三次不會被封,五年活躍老號,被投訴三到五次不會被封。即使封號也需要騰訊七個工作日人工審核,適合長期業務。
對於微信號買賣之後,是否需要公示這一問題,上述客服人員表示,平臺本身不會進行公示,購買者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是否告知微信號上的聯繫人。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這些出售的微信號,主要分為兩類——
一類就號商專門從外收購的「優質號」
一類是來源於上遊「養號」環節
比如廣東警方曾破獲的一處微信號商的工作室,不大的房間裡放著幾百臺正在養微信號的手機。這些手機都登錄著微信,在無人操作的情況下,這些手機可以用預先設定的程序自動掃二維碼添加好友,然後再自動發朋友圈,這就是所謂的「養號」,其目的就在於讓微信號看起來更正常一些,不容易被封掉。
「通過買賣、租借而來的微信號實施詐騙,一般會有三種方式——
一是冒充熟人詐騙
二是冒充公司領導對公司財務進行詐騙
三是電話詐騙和網絡詐騙的結合,先通過電話聯繫,等到進行到一定階段之後再轉到網絡之上,隱蔽性更強
還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除了詐騙案件外,在破獲的一些傳銷案件中,便發現A發展了下線B之後,便會購買微信號給B使用,方便B來發展更多的下線。」
各方觀點
微信號買賣涉詐騙 原號主應負連帶責任
《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對微信號買賣的約束有限,而在更高的法律層面,則存在監管空白。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學研究所副教授朱巍曾
微信平臺應該建立黑名單,限制頻繁買賣微信號的人使用微信。
·四川觀今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彭歐健
如果原號主未盡到運營主體變更的告知義務,粉絲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基於對原號主的信任,被新的號主所騙,原號主對於粉絲的損失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希望能夠在法律法規層面進一步明確微信號主的責任和義務。
·省公安廳刑偵局反詐中心民警魏玉雲
在法律法規層面,應該建立對微信號主、號商的追責機制。如果有人利用買來的微信號實施詐騙行為,那麼原號主即使不承擔刑事責任,也應該承擔民事責任,對被害人進行一定賠償。
·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律師唐海濤
從微信號註冊時就開始進行實名制管理,一旦微信號進入使用階段,再要求進行實名制認證,難度就很大。
騰訊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微信利用多種技術手段,建立了系統的反欺詐防護體系,採取多種提醒方式。
「微信安全中心」「微信110」公眾號,會更新推送對各種詐騙手法的防禦建議,而對於違反規範的微信個人帳號,一經發現,騰訊將根據情節進行刪除或屏蔽違規信息、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號的處理,並有權公告處理結果。
網上交易有風險
真假信息細甄別
你或朋友遭遇過類似的騙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