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維國
去年10月下旬,梅城一男子因在某APP平臺與「美女」裸聊被敲詐勒索8萬多元後無奈報警。近日,梅江警方通過縝密偵查,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破獲敲詐勒索案1宗。(見《梅州日報》1月4日4版)
動機不純,難逃「網殤」。現實中,類似「裸聊被敲詐勒索」的事情時有發生,分析其中原因都有一個共性,當事者經不住誘惑,進而掉進詐騙陷阱。違法犯罪的詐騙分子當然要嚴厲打擊,但作為被騙的當事者也應反思。只有拒絕裸聊誘惑,才能避免被敲詐勒索。
一個健康綠色的網際網路生態,攸關網際網路健康發展,更對我們每個人產生直接影響。比如,「裸聊被敲詐勒索」事件中,詐騙分子的違法犯罪行為破壞了網際網路生態,侵害了他人利益;經不住裸聊誘惑的當事者,其行為既使自身利益受損,也對網際網路生態造成了汙染。
網際網路是虛擬的,但「網民」又是真實的。國家對於網絡真實身份信息的管理有一項措施,以「後臺實名、前臺自願」作為原則,包括微信、微博等均實行實名制。不管用什麼微信暱稱,但背後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實名認證信息是無法改變的。所以,包括「獵豔」者、實施敲詐勒索者,都千萬不能做掩耳盜鈴之事,自覺做一名綠色上網的「好網民」,否則分分鐘會攤上事,後果很嚴重。
讓「好網民」成為每個網民自覺行為,需要兩手發力。一方面需強化道德自律。每個人都肩負文明上網的責任,營造安全健康綠色的網際網路生態。另一方面必須嚴打網際網路違法犯罪行為,執法部門需要加大執法力度。當然作為微信、微博、網站等運營方更應主動履行責任,認真處理消費者相關投訴,將涉嫌違法犯罪行為人的真實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讓有關部門的查處更加精準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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