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ST輔仁(維權)發布公告稱,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這場歷時一年有餘的*ST輔仁財務造假案落下帷幕。(*ST輔仁維權入口)
ST輔仁事件起源於2019年。7月19日,輔仁藥業發布公告稱,公司原定紅利派發股權登記日為7月19日,除權(息)日為7月22日。公司因資金安排原因,未按有關規定完成現金分紅款項劃轉,無法按照原定計劃發放現金紅利。原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除權(息)日及現金紅利發放日相應取消。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輔仁藥業2019年一季度的財報顯示,
公司貨幣資金期末餘額 18.16 億元。
由此,ST輔仁引起了上交所的注意,2019年7月19日,上交所火速向其下發了第一封問詢函。同年7月26日,證監會也決定對輔仁藥業立案調查。
2020年10月26日,在歷經一年多的調查之後,證監會下達了對輔仁藥業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揭開了其違法行為。
連續多年財報造假 重大資產重組信息虛假
經證監會查明,*ST輔仁在2015年—2018年這四年間的年度報告均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經查明,輔仁藥業與輔仁集團、河南輔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輔仁控股)構成關聯關係,開封製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藥集團)與輔仁集團、輔仁控股構成關聯關係。
輔仁藥業未將提供給輔仁集團、輔仁控股的資金記入財務帳簿,也未對輔仁集團、輔仁控股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情況予以披露,導致其披露的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因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未入帳,導致輔仁藥業2015年年度報告虛增貨幣資金6380萬元,佔當年年度報告披露的期末淨資產的15.17%,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貨幣資金7200萬元,佔當年年度報告披露的期末淨資產的16.63%。
2017年,輔仁藥業將開藥集團納入合併報表。輔仁藥業、開藥集團以前年度向輔仁集團、輔仁控股提供的資金,在2017年、2018年絕大部分仍未歸還,且發生新的佔用,輔仁藥業未將相關資金佔用情況入帳,也未對輔仁集團、輔仁控股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情況予以披露,導致其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因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未入帳,輔仁藥業2017年年度報告虛增貨幣資金4.67億元,佔當年年度報告披露的期末淨資產的10.02%,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貨幣資金13.37億元,佔當年年度報告披露的期末淨資產的24.45%。
此外,2018年,*ST輔仁為輔仁集團及朱文臣借款提供4筆擔保,涉及的合同金額合計1.4億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償還金額7200萬元。*ST輔仁未及時披露,也未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該事項,導致相關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除以上事項之外,輔仁藥業的違法事實還涉及在重大資產重組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及在重大資產重組中提供信息虛假。
罰款120萬元 實控人遭10年禁入
據輔仁藥業公告顯示,綜合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合計對輔仁藥業處以120萬元罰款;對輔仁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處以60萬元罰款;對朱文臣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朱成功、朱文亮、蘇鴻聲分別處以35萬元罰款;對朱學究處以30萬元罰款;對朱文玉處以25萬元罰款;對趙文睿處以20萬元罰款;對安慧、耿新生、李雯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對張海傑處以13萬元罰款;對李成、貟海分別處以8萬元罰款;對張雁冰處以6萬元罰款。
章祥兵律師表示,因輔仁藥業存在兩項違法行為,即定期報告信息披露虛假和報送、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上述兩項合計罰款120萬元,這個已經是依據舊《證券法》作出的頂格處罰了。此外,證監會對輔仁藥業實控人朱文臣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僅次於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這已經是較高的處罰了。
償債能力令投資者擔憂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輔仁藥業2020年半年度顯示,其期末股東權益為59.14億元。公司10月9日公告顯示,截至目前,共回復(含本次回復)涉及訴訟77起,涉及訴訟金額 32.19億元;經網絡查詢比對,初步判斷,除以上已經披露的訴訟及仲裁案件外,尚有未查清具體情況的訴訟約40起,涉及金額約15億元。由此可見,輔仁藥業的償債能力另投資者擔憂。
對此,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表示,輔仁藥業所有者權益的59.14億元,是資產總額減去負債總額得出來的。輔仁藥業的資產總額主要是由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構成的,這些資產變現很慢。截至2019年末,公司資金流動性出現困難,面臨債務逾期無法償還以及對外擔保承擔連帶賠償的資金壓力,同時涉及多起訴訟、部分銀行帳戶及資產被凍結,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法院通過強制執行仍未執行到的款項近4億元,目前來看,輔仁藥業對於負債不具備償付能力。
(責任編輯:宋政 H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