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立新代理南昌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南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董立新同志代理南昌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 董立新(資料圖)
董立新簡歷
董立新,男,漢族,1967年9月生,江西玉山人,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學學士。
1985.09--1989.07 江西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9.07--1995.09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科員(其間:1989.11--1991.10掛職任江西省高安縣大城鄉人大主席團秘書)
1995.09--1999.02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副主任科員
1999.02--2002.04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主任科員
2002.04--2004.05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副主任(2000.09---2002.07江西財經大學國民經濟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2001.02--2001.05抽調到省委「三個代表」學習教育活動督查組工作)
2004.05--2011.02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宣傳處處長(其間:2008.08--2008.12江西省委黨校第33期中青班學習)
2011.02--2015.07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其間: 2013年第十期江西省領導幹部中美研修班學習)
2015.07--2018.01 江西省景德鎮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8.01--2020.08 江西省景德鎮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察委員會主任
2020.08--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提名為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候選人
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第十四屆省紀委委員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 免 名 單
(2020年12月23日南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 命:
董立新同志為南昌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任命:
賈彧超同志為南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任 命:
李 銘同志為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決定免去:
詹水發同志的南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 去:
張 燕同志的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俞國棟同志的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桂蘭同志的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熊緒華同志的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來源:南昌廣播電視臺、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來源:南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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