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後「最貪老虎」獲死刑:以權謀私者,沒有免死金牌!

2021-01-08 瀟湘晨報

單次受賄超6億,涉案財物高達17億,這樣的貪腐大案應該怎麼判?昨天,法院一槌定音:死刑!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汙、重婚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以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賴小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前,他曾以平均「日賺」50萬的「成績」,被稱為十八大後受賄數額最大的貪官。賴小民究竟「栽」在了哪裡?我們需要復盤這次審判。

——賴小民被判死刑,離不開一份「不讓刑法當『擺設』」的判決。逝者如流水,生命不可追,立法中對死刑的設置一直非常慎重。但是,儘管已經歷多次修改,我國刑法嚴懲貪汙、受賄等職務犯罪的立場卻未受動搖。翻開刑法,受賄罪「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規定,曾讓多少貪官兩股戰戰。可是,也有少數人心存懷疑:在人權保障日益受到重視的今天,神劍是否尚有出鞘之日?

賴小民案,就是這個問題的無聲答案。在本案判決中,與被告人令人不齒的貪慾相對應,是法院判詞中罕有的嚴厲:賴小民目無法紀,極其貪婪,大部分犯罪行為均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後,屬於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頂風作案,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長安君無從得知,聽到判決的一刻賴小民心中曾湧起多少悔意,但法律面前並無身份高低。以身試法的他終將淪為「試劍者」,而懲治犯罪的審判,則又一次成為「執劍人」。法律,就該讓包括貪腐在內的一切罪行戰慄。

——賴小民被判死刑,也離不開正確理解「寬嚴相濟」的司法機關。毋庸諱言,如果這起案件是一道法考題,其中可能會有一些讓新手撓頭的不確定性。比如,賴小民在開庭時曾當庭認罪、悔罪;又比如判決也認定,他曾提供下屬人員重大犯罪線索並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這些情節,是不是足以讓賴小民死裡逃生;這些理由,是不是網開一面的法律鋪墊?賴小民案,判「重」了嗎?

恰恰相反,法院沒有放過從輕情節,反而說明本案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從裁判理由中,我們可以讀到支撐著判決的,不是對貪官「殺之而後快」的義憤,而是全面評價案件事實的理性、冷靜與客觀。合議庭固然認定賴小民「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也毫不含糊地指出,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司法天平的一端,賴小民「免死」也曾有砝碼,但有些罪行如同生命一樣無法回頭,悔恨與補救無法阻止天平向另一側沉下。

——最後,賴小民被判死刑,更離不開反腐肅貪向縱深開展。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成為國家治理關鍵詞。如何保持力道不減,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是不能失分的必答題。2016年,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因受賄等罪,成為終身監禁「第一人」;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因犯故意殺人、受賄等罪被判處死刑,被廣泛視為依法懲治腐敗的裡程碑。與前兩起案件相比,賴小民案無疑具有更深刻的示範意義,它充分說明:以權謀私者,沒有免死金牌。

在2020年初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決查處各種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加大國有企業反腐力度,加強國家資源、國有資產管理,查處地方債務風險中隱藏的腐敗問題」。賴小民被依法懲處,正是中國司法對反腐敗鬥爭時代要求的最新回應。長安君希望,因賴小民案引起的喝彩成為絕響,「最貪老虎」的記錄永不刷新,但達成這一切不能靠祈願,靠的是中國司法不可動搖的決心。沒有猶疑、沒有例外,反腐敗,逢惡必斬!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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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朕賜你免死金牌,縱然死罪亦可免除,呵呵,朕是逗你的!
    相信大家基本上都聽說過免死金牌這個玩意。在不少的文學創作中,影視電視劇中都不止一次出現過。通常都是以下這種情景出現:在某某犯人正要被砍頭或者是處以極刑的時候,出來個某某人,雙手拿著一個大金牌,上書免死金牌。並配臺詞,我有先皇御賜免死金牌,然後有亂七八糟說一大堆。
  • 皇帝賜的免死金牌,真能免死嗎?若是這個罪名,照樣格殺勿論
    在古代,有著一種讓人豔羨不已的VIP服務,它就是免死金牌,畢竟古代是個動不動就「欺君之罪」的時代,擁有一張免死金牌一定算得上是王牌服務。比如唐朝大將軍薛仁貴,在唐太宗眼裡他是應夢賢臣,最後為大唐立下赫赫戰功的他,唐太宗便給予了無非何種罪名,都能免除一死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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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時間上來看,十八大後落馬的貪官,到了2016年大部分依法定程序都進入了公訴期和審判期。所以,對於這些大老虎的依法宣判,成為2016年打虎亮點。法院認定他們的受賄數額有的過億, 但最終他們領到的刑期也表明,他們將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同時,法庭上頭髮花白的「老虎」們垂淚痛悔的樣子,相信也深深地印在了許多人的腦海中。
  • 古代被判死刑不想死怎麼辦?這4種方法可以免除一死,第4種最幸運!
    不過歷來選擇這一種方法的人並不多,因為很多人不願意帶著自卑和歧視活著,他們覺得生命要是沒有了尊嚴就和行屍走肉沒有什麼不同,還不如早一點去見閻王,痛痛快快的離開。 免死金牌。古代時,免死金牌不叫免死金牌而是叫「丹書鐵券」。如果一個人在犯大錯之前擁有一塊免死金牌,那麼也是可以免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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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按照刑法有關條文,「死緩」並非「免死」,只是「緩死」,即如果罪犯在緩期兩年期間的表現好就可以「免死」,反之就得執行死刑。但事實上,被判死緩兩年後又被執行死刑的罪犯非常少,僅出現在個別暴力犯罪的罪犯身上,還沒有貪官的案例出現。從監獄方面透露出來的消息證實,中國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至30%獲得減刑,而其中各種原高官獲假釋、保外就醫的佔絕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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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上有很多傳奇的逃犯,但要說其中最有本事的,那就是李洪濤。李洪濤是浙江大學的高材生,曾三次被捕,兩次越獄,人生經歷比電影還精彩。他在執行死刑的最後一刻,發明了金牌專利,獲得了免死金牌,這是一個奇蹟。我不想浪費時間,"李洪濤在被捕後告訴警方。"給你三個月時間,如果不結案,我還會再跑。"警察也只當是李洪濤囂張的話,第一次大意,看你這次怎麼逃?三個月後,李洪濤果然又消失了。李洪濤在監獄裡收買了2名獄友,三人一起偷偷挖洞,逃了出來。李洪濤是個瘋子,越獄後,立即找了個電話亭,第一個電話打到了派出所。就是證明他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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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熱情」的拜訪者,老晁一時有些飄飄然。有好心的同事勸他要提高警惕,不要迷失自己。然而老晁卻不以為意,覺得這是別人對自己的尊重,認為「喝點小酒,收點小禮,幫點小忙,這都是小事,沒什麼大不了的。」這樣想對嗎? 「紀律君」如是說 廉潔自律是黨和人民對領導幹部的基本要求,也是黨員幹部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道德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