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在膠州市李哥莊鎮李王路的南桃源湖名苑小區項目中,建設單位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青島金方圓置業有限公司被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信網聯繫到該公司,工作人員稱對此事不清楚,並給了信網一個負責人的電話,但信網多次聯繫該負責人,但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2019年4月1日,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李哥莊中隊執法人員依法對膠州市李哥莊鎮李王路的南桃源湖名苑小區進行現場調查,調查中發現,該小區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有47個車位和一處變電站以及一處換熱站涉嫌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
該小區由青島金方圓置業有限公司於2013年6月建設。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為進一步核實情況,信網聯繫到該公司,工作人員稱對此事不清楚,並給了信網一個負責人的電話,信網多次聯繫該負責人,但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信網通過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了解到,針對該公司的行為,綜合行政執法局已經在2020年10月28日對其作出處罰,目前該公司已經繳納罰款,相關規劃手續,也正在督促其抓緊辦理。信網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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