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業運動領域,總會有能以一己之力迫使官方修改或調整比賽的規則細節的運動員存在,NBA聯盟亦不例外。在這群人裡面,大概可以分為兩種流派。
第一種,這批球員是BUG級別的存在,身體的強大程度或者技術的超前程度超越了賽事主辦角度裡可以接受的程度,需要出臺最新的規則來適配他們的表現。第二種,這些球員不一定是前所未有的BUG,但他們精心思考、發現了規則裡的BUG並加以利用獲益。
綜合這兩種類型,筆者將在下文裡盤點出以個人表現令聯盟修改規則的十位NBA球星。當然,若有商榷或遺珠之選,還請諸位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十、凱文·杜蘭特
相關影響:掄臂大迴環造犯規無效。
某種層面上,雷霆時代的杜蘭特,算得上是熟讀規則後開找到卡BUG技巧的典範。關於他昔日標誌性的掄臂大迴環動作,想必大家還要印象。在英語裡,如此招式被稱為The rip through,使用方式不難,僅僅是在防守球員伸出手臂防守時,進攻球員快速順勢把手與球向防守球員手臂方向舉起並作出投籃動作,故意造成與對方手部接觸。
早在雷霆時代,杜蘭特便高頻使用該技巧來攫取罰球機會。更有趣的事情,他昔日的三弟哈登亦早早學會了這一招式,往後哥倆一起高頻使用。針對這一種刻意騙犯規的行為,聯盟後續做出了規則調整,刻意利用掄臂大迴環時可被裁判視作無效處理。
九、扎扎·帕楚裡亞
相關影響:帕楚裡亞規則。
提到帕楚裡亞,就不得不提他臭名昭著的天殘腳。在2017年的西決之上,帕楚裡亞在防守中墊腳萊昂納德,隨之令後者受傷離場、主隊勇士獲得勝利先機。其後,帕楚裡亞亦曾屢次對其餘球星故技重施、口碑更加崩壞。
針對以帕楚裡亞為代表的黑腳天王,聯盟修改了吹罰規則。在吹判的過程中,如果存在視野盲區又或是過程太隱蔽不便判斷的話,裁判可以先吹停,之後再看技術臺慢動作回放來確認是否惡意墊腳,即保留追加處罰權。
八、阿倫·艾弗森
相關影響:走步規則修改、著裝令。
從艾弗森全盛時期追隨過來的球迷,想必依然對於AI當年的速度與突破能力念念不忘。自艾弗森橫空出世、肆意撕裂任何一支球隊的防線之後,NBA聯盟的針對性規則調整不在少數,當中最為著名的當屬於走步規則的修改。
在規則修改之前,中軸腳離地時籃球未能來得及離手是不會視為走步的。得益於自身的速度和突破變向時的靈活性,再加上利用時間差上的心得,艾弗森在第一步啟動時近乎不可阻擋。規則修改之後,在防守艾弗森之類的球員時,防守球員會有更多判斷與準備時間。
除了在籃球場上撰寫專屬於自己的戰神故事之外,艾弗森在場外亦引領著潮流風向。大T恤、喇叭褲、大金鍊、珠寶,艾弗森總是以街頭風味濃厚的嘻哈風打扮示人,一時之間成為了聯盟的著裝方向標,引得不少NBA球員以及海量的NBA球迷紛紛效仿。考慮到聯盟的品牌調性以及對青少年的影響,NBA聯盟在後續出臺了著裝令,明確規定球員但凡出現在賽場內外不許以嘻哈風格示人。
七、特倫特·塔克
相關影響:特倫特·塔克規則。
時間回到1990年的1月15日,尼克斯對戰公牛的比賽,在時間僅剩0.1秒的情況下,效力於紐約尼克斯的特倫特·塔克接內線隊友傳球後成功執行三分絕殺。只是,這一記來自特克的神奇絕殺球在賽後引發了激烈的討論,包括公牛隊管理層、球員在內的許多人均無法相信在0.1秒可以完成出接球、瞄準、再投射的動作。
在當賽季的中後段,聯盟隨即出臺規則,認定接球並投射等一系列動作至少需要0.3秒的時間。該規則出臺之後,關於籃球比賽絕殺用時與絕殺策略受到了影響。在時間不足0.3秒的情況下,進攻方不能再執行隊員接發球後起手的絕殺策略,只可將球傳到空中交由隊友點入籃筐以試圖完成絕殺。
六、雷吉·米勒
相關影響:雷吉·米勒規則。
在歷史級的球星裡面,雷吉·米勒算是當中身體非常單薄的一位。為了保證自己在對抗與出手中佔得便宜、甚至是以身體的弱勢來換取吹罰的同情,早期的雷吉·米勒在投球之後經常故意將雙腿往前伸與防守球員接觸以騙取投籃犯規或者是嘗試令對方失去優勢位置,籃球史稱【米勒踢】。
在雷吉·米勒之後,韋德、納什、哈登、庫裡等後續高手都相繼借鑑模仿,將這一招玩得很溜兒。時間來到12-13賽季開打前,為了整治這一種現象,NBA聯盟出臺了雷吉·米勒法則,如果再在投籃時故意伸出雙腿去製造身體接觸,進攻球員會領到進攻犯規甚至可能會受到假摔處罰。不過,在判定自然伸腿與非自然伸腿製造接觸之間存在一定的邊界,射手故意往防守球員伸腿的現象其實還是百分百在聯盟杜絕。
五、麥可·喬丹
相關影響:反孤立單打法則。
在麥可·喬丹崛起之前的數十年歷史裡,NBA聯盟並沒有因為哪一位外線球員的強大之處而修改過賽場規則。回到80年代末期,一項與外線球員相關的法則出臺。在進攻球員持球單打時,不允許有兩位隊友沉入罰球弧頂以下的位置又或者不需有三位隊友同時呆在無球弱側,否則會被判失去球權。
在發布伊始,該規則就被外界視作「喬丹規則」,聯盟針對的源頭直指公牛隊在其時的進攻體系。由於喬丹的單打能力實在過於出色,公牛隊的進攻思路就是想方設法地為喬丹清出單打空間。喬神的單打固然精彩,但籃球始終是團隊項目,或許NBA官方是考慮到這一點才在當時出臺如此法則。隨著喬丹的退隱江湖以及聯防的開始被允許,如此規則在後續亦成為了歷史。
四、查爾斯·巴克利
相關影響:背框五秒違例。
臀部碩大、下盤穩重、爆發力極強,這樣的身體條件為巴克利提供了背框打法的一切條件。在比賽之中,巴克利經常在三秒區兩三步開外的地方拿球,然後背對防守球員一直層層推進到內線。
在用臀部把對面撅得要腳步不穩之時,巴克利或是一個猛男轉身切入得分或是選擇半轉身跳投穩定得分。從個人得分來看,巴克利靠這一招吃遍全聯盟內線、防不勝防。只是如果官方過於縱容這一種打法,籃球長時間都在一個人手上,必然會造成傳接配合的減少,比賽的場面趨於單調。實際上,除了內線的巴克利之外,撅屁股打法在當時已經蔓延到了後場,比巴克利晚進聯盟三年的馬克·傑克遜亦開始鑽研這種打法,隨後越來越多球員走上效仿的大歐陸。
從比賽觀賞性出發,NBA聯盟在99-00賽季引入了背筐5秒違例的規則,當進攻球員在罰球線的延長區域外位置持球時,他背對或者側對籃筐運球的時間不可超過5秒鐘。在出臺的節點,巴克利已經進入到生涯的大後期,不過考慮到他的影響力與開發如此打法的前瞻性,球迷與媒體們還是樂於把背框五秒違例稱作是巴克利規則的。
三、沙奎爾·奧尼爾
相關影響:籃下合理衝撞區、禁區三秒違例、區域聯防。
在NBA歷史上實在誕生過太多經典的內線球員,「得內線者得天下」的說法在過往很長一段時間裡都體現在NBA球隊的建隊思路又或者歷屆冠軍陣容上。論力量、速度、高度、技巧四者的完美結合,奧尼爾堪稱NBA中鋒裡的最佳代表。
在張伯倫退隱江湖之後,在奧尼爾橫空出世之前,聯盟湧現過賈巴爾、摩西·馬龍、奧拉朱旺在內的一大票神級中鋒,他們的強大程度與奧尼爾大致相當,但是霸道程度不如。如果不針對幼鯊修改規則的話,巔峰鯊必定會成為影響賽事觀賞性以及固有內線防守策略的BUG。
在沒有籃下合理衝撞區之時,作為對手,面對奧尼爾最好的早期辦法,唯有直接蜷縮在籃下好了,當奧尼爾在內線持球試圖扣籃時突然擋在他身前,造進攻犯規。一時之間,假摔跳水的畫面在有奧尼爾的比賽高頻出現。在引入籃下合理衝撞區之後,如此歪風便斷絕了。
當然,為了限制奧尼爾過於霸道的打法,讓其餘球隊的內線不至於哀嚎遍野,聯盟也是煞費苦心。區域聯防開始被允許,你一個人守不住奧尼爾,我允許你一群人進來守。與此同時,為了擔心一堆人站在籃下造成的比賽窘境出現,NBA聯盟引入了禁區防守三秒違例的規定。可以說,奧尼爾以一己之力改變了籃球內線的生態環境。
二、喬治·麥肯
相關影響:三秒區寬度拓展(6英尺12英尺)、幹擾球規則。
在北美籃球史上,喬治·麥肯是第一代傳奇巨星&內線神獸。在1950年-1954年,喬治·麥肯四次帶隊在NBA奪冠,拿下了三次得分王、兩次籃板王,以湖人隊第一代王朝核心的形象被後世球迷所銘記。如果要追溯到更為草創的時代,喬治·麥肯在併入NBA聯盟之前的NBL聯盟&BAA聯盟都有帶隊奪冠的經歷,實屬神人也。
身高出眾、技術全面、靈活程度遠超同期的內線球員,可以說,喬治·麥肯在那一個籃球年代的存在等同於BUG,他的低位單打與跨步勾手在那一個年代完全就是無法被防住的超前技術。為了限制喬治·麥肯在內線的單打發揮、增加競技平衡性,NBA官方特意將三秒區擴大了一倍。
此外,由於身高與彈跳在同時代球員裡極其出色,外加頭腦靈光,喬治·麥肯總能將皮球在入網之前抓走,又或者是隨時幹擾球的落下軌道,形成絕對防守。在麥肯以前,沒有球員可以做到這樣的事情。為了對付這一位劃時代的球員,以及保障有巨人球員參與下的進攻方的得益,聯盟加入了劃時代的幹擾球規則,幹擾在下降軌跡中籃球會被視為違例,進攻直接成功得分。
一、威爾特·張伯倫
相關影響:三秒區寬度拓展(12英尺16英尺)、籃上幹擾球規則、底線發球規則。
論個人的威脅,張伯倫在NBA歷史上鮮有敵手。在身體素質碾壓絕大部分同時代中鋒球員的情況下,張伯倫留下了許多令人咋舌的得分或者籃板紀錄。
在喬治·麥肯之後,NBA聯盟再次因為張伯倫的恐怖統治力修改了關於三秒區與幹擾球的規則。在三秒區部分,寬度拓展再次從原來的12英尺拓展到16英尺;在幹擾球規則的部分,聯盟則補充了籃上幹擾球規則,當球在籃框的正上方時,內線球員去碰球亦屬於幹擾球。
另外一點,由於擁有張伯倫這種級別的內線球員,他的隊友在發底線球時直接把球越過籃板上方,以便於張伯倫直接空接暴扣得分,大大影響了關於底線球戰術存在的價值。針對這樣的情況,當時的聯盟亦是修改了底線發球的規則,發球不可以直接越過籃板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