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場由三歲小兒在景區撒泡尿引發的血案引起了熱議。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盧女士一家帶著3歲的兒子在浙江莫幹山景區遊玩,小孩尿急就隨地撒了泡尿,旁邊的一對夫妻看不順眼,說了盧女士幾句。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兩家人發生了激烈的衝突,由爭吵上升到推搡,最終釀成了悲劇:盧女士從20米高的懸崖上墜落,造成背部一級輕傷。
雙方對此事各執一詞,盧女士說她是被教訓她的女士的老公推下懸崖的,此人姓樊,是某航空公司飛行員。樊先生方卻說是盧女士追打過來踢人,自己沒控制好跌下懸崖的。據報導,他們曾協商好樊先生方賠償盧女士150萬元,但在付款方式上存在分歧,盧女士方要求一次性付清,樊先生方要分期付款,因而談崩。
本文關注的不是案件本身的是是非非、曲曲直直,只想探討引發此案的小孩撒尿的問題,小孩兒撒尿的問題也由本案引發了熱議。
對於小孩可不可以隨地撒尿的問題大家也是分成了兩派,互不相讓,各執一詞。有多少人容許,就有多少人反對。在我們做出自己的判斷之前,有必要想看看他們的看法。
小孩可以隨地撒尿
對小孩隨地撒尿持寬容態度的人認為,小孩畢竟是小孩,他們對於憋尿還不能像大人那樣運籌帷幄,運用自如,而且他們都很貪玩,只要想尿就是十萬火急,一刻也不能耽擱,他們經常等不及就直接尿褲子,只要是為人父母都有體驗過。顯然,用大人的要求去要求3歲小兒有點過,也不靠譜。
有的人還認為,小孩撒泡尿犯不著大驚小怪,童子尿一點都不髒,一點也不煞風景,一點也不丟人,撒在景區花花草草上還是難得的養料,來年花更豔草更綠,即使在撒在皇宮也無傷大雅,偏方裡還有喝童子尿治病的,在缺水的特殊境地還可以喝尿救命。因此,沒必要上升到道德和禮儀層面,看得不順眼的人要麼就是沒有帶過孩子,要麼就是有道德潔癖,看什麼都不順眼。
寬容一方的論證看來是嚴密的,一方面指出小孩撒尿這事想止也止不了,它總是義無反顧來勢洶洶,另一方面是哪怕尿了也無傷大雅,不會對環境造成汙染,也不會汙染到看客的眼睛。
總之,他們認為,孩子嘛有尿需尿直須尿,莫待不及尿褲襠。
小孩不可以隨地撒尿
持反對意見一方認為,小孩的確是小孩,但小孩畢竟是要長大的。
他們說,現在怎麼樣,將來怎麼樣。如果小孩現在就為所欲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怎麼幹就怎麼幹,完全看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完全不顧及別人的感受,長大後能不自私自利,能擔負起建設文明和諧的社會重任嗎?
他們還說,人的確有三急,但這不是隨地大小便的藉口。既然知道人有三急,就應當有憂患意識,做好準備。帶孩子出門帶個礦泉水瓶就這麼難嗎?你不能說我之所以偷錢是因為我肚子餓,我要吃飯,我又沒錢,你丫去掙錢呀,你還義正辭嚴地說我掙不到錢,掙錢是不可能的。這和隨地小便大同小異。
他們更進一步,小孩的尿是可以憋住的,只要他願意憋。有人舉了個例子,他朋友的小孩老是尿褲子,朋友嚴肅地批評,非得讓他憋住,每一次尿急都讓他飛快地跑得廁所。功夫不負有心人,幾個月下來,孩子總是到廁所才撒尿,在別的地方還撒不出來。
他們強調,別來不來就說別人站著說話不腰疼,別人沒有經歷過,要知道不是全天下的父母都默許小孩隨地小便的。不要自己做不到的就以為是合理的,還要求全天下人都降低標準來適應你,別人不幹,就說人家吹毛求疵有潔癖。
反方也不是吃素的,歸謬法用得很溜,言辭也很尖銳。總之,他們贊同支持方的所有前提,但是反對他們的聽之任之消極應對。他們認為,小孩隨地小便不怪小孩,錯在於大人,父母有義務教育孩子,也有更積極更好的方法解決問題。
總之,他們覺得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問題多。
我來「和稀泥」
雙方都有理,但雙方都忽略了一個問題:小孩的年齡。
我覺得,小孩如果在三歲半以前隨地小便是可以諒解的,因為他們無能為力,大人也會措手不及。但是,三歲半以後就應該到該尿的地方,他們應該做得到了。
但是,人各有別,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孩子懂事快些,有的孩子慢一些。但凡看到孩子隨地小便時,不要太過於激憤,寬容一點點。
之前我曾看到大陸的一個小孩在香港的大街上撒尿被「胖批」,我也是吐口水的人,那時年輕氣盛。現在有了孩子,才知道有的時候真不容易,無論你境界有多高,現實就是現實。
當然,不是不讓說,這個時代能當面指出別人的不當行為的人已經快瀕臨滅絕了,應當鼓勵,很多時候很多地方我們需要樊先生一家這樣的人挺身而出。但是,要看事情的性質並注意言辭,別該站出來的時候慫了,不該站出來的時候又張牙舞爪。
一泡童子尿引發的血案你怎麼看?歡迎留言
小隻啄木鳥,嬉笑怒罵不平事,自不量力想啄去你的煩惱。若能順手點個關注,感激涕零,定不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