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記者 邱延波 文/圖
核心提示:據統計,2019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員中,駕駛電動自行車導致死亡人數達8639人,這意味著,平均每小時就有1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死於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12月2日,鄭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通報鄭州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堅」相關情況。鄭州市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將開展為期一百天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其中關係到很多市民日常出行習慣的一項是查糾摩託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行為。映象網調查發現,鄭州市民騎電動騎電動車戴頭盔的比例仍然很低。交警部門表示:目前對於電動車佩戴頭盔方面沒有立法,處罰無據,交警不會進行處罰,只能倡導佩戴頭盔。一方面,電動車引發交通事故後,不戴頭盔引發嚴重安全問題;一方面,很多騎電動車者沒有養成戴頭盔的習慣;一方面,電動車帶頭盔沒有立法,交警部門無法進行處罰。電動車頭盔問題,陷入一個難解的困局。
鄭州街頭騎電動車戴頭盔比例低,市民稱不習慣不方便
12月2日,鄭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通報鄭州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堅」相關情況。鄭州市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將開展為期一百天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其中關係到很多市民日常出行習慣的一項是查糾摩託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
12月7日、8日,映象網在鄭州市紫荊山南路賀江路、瑞達路科學大道、中原路桐柏路、伏牛路伊河路等多個路口調查發現,大部分人騎電動車都不戴頭盔。在等紅綠燈的時候,十幾輛電動車中間,往往只有兩三個佩戴頭盔。
鄭州市民郭先生說,他每天都騎著電動車送孩子上學,但從來沒戴過頭盔,「主要是不習慣,戴著不舒服。」
鄭州市民賀女士稱,騎電動不戴頭盔,用眼睛的餘光就可以看到旁邊的路況,想拐彎的時候,只要稍微扭一下頭就可以看到後邊有沒有車過來,非常方便。如果戴頭盔的話,兩邊的情況看到不,有時候扭頭都看清路況。
市民宋先生說,冬天戴頭盔還好點,好歹還能擋風,要是夏天的話,太熱,絕大部分人都不想戴。
調查中,只有少部分市民表示,為了安全起見,最好戴上頭盔。
電動車頭盔的爭議:由依法查糾不戴頭盔到倡導戴頭盔
2020年4月,公安部發布消息: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自2020年6月1日起,嚴查摩託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的行為。文件稱,為進一步提升摩託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有效減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增強群眾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的意識;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推廣「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和「買保險送頭盔」模式,組織快遞、外賣、計程車、網約車等重點行業示範引領,切實配齊用好安全頭盔、安全帶。行動期間,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執法管理,依法查糾摩託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助推養成安全習慣。
「一盔一帶」政策出臺後,引起全國熱議,很多商家開始囤集頭盔。個別地方出現頭盔漲價的現象,甚至一盔難求。
在鄭州市秦嶺路與伊河路交叉口向南150米開著摩託車修理鋪的張朝陽看到「一盔一帶」消息後,第一時間進了一大批頭盔。
「早點進一批,怕到時候人家來咱店裡買的時候買不到,影響信譽。那段時間,買頭盔的人比平常多一點,也沒有多太多。」張朝陽說。
隨著6月1日的臨近,有關電動車頭盔的爭議越來越大,不少人認為強制要求戴頭盔,會變相催生頭盔市場非理性漲價。隨後,相關部門解釋稱,6月1日起,並不是嚴查電動車不戴頭盔現象,而是倡導騎電動戴頭盔。
聲音:交警不處罰,戴頭盔率不會高
張朝陽說,上次進了一大批頭盔,只是最初一段時間好賣,後來相關部門出來解釋只是倡導不會強制後,頭盔就少有人問津了。
對於這一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中提出的查糾摩託車、電動車戴頭盔問題,張朝陽說,從行動開始到現在,買頭盔的人並未出現增多現象。張朝陽分析,大部分市民對帶頭盔這方面意識淡薄,如果交警部門不嚴查,不處罰,很多騎電動車的人不會主動戴頭盔。
「就看交警的力度了,交警查得嚴,進行處罰,大家就會戴頭盔。如果不處罰,基本沒效果。」張朝陽說。
數據:平均每小時有1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死於道路交通事故
據統計,2019年,我國電動自行車完成產量2707.7萬輛,社會保有量位居世界第一。伴隨而來的是電動自行車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有增無減。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傷害防控與心理健康室副主任鄧曉介紹,2019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員中,駕駛電動自行車導致死亡人數達8639人,受傷人數達44677人,傷亡人數接近非機動車傷亡人數的70%。
這意味著,平均每小時就有1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死於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小時有5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傷。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朱建安曾在《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特徵與安全改善對策》一文中列出一系列數據:2016年,全國駕駛電動自行車事故的死亡人數佔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的比例達11.41%,已接近駕駛汽車發生事故死亡人數的比例(12.04%)。
2012至2016年,全國共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19.3萬起,共導致3.77萬人死亡,其中電動自行車主動肇事事故5.62萬起,導致8431人死亡,主動肇事比例和致死率高達29.1%和22.3%。
朱建安認為,從增長情況看,4年間,電動自行車肇事起數、死亡人數均呈逐年上升趨勢,尤其是死亡人數年均增長18.21%,遠高於其他出行方式死亡人數的增長比例,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上升速度最快的一個群體。
交警:沒有立法,不能處罰只能倡導
12月8日,鄭州市交警二大隊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民警稱,目前電動車事故確實比較嚴重,戴頭盔很有必要,但是,交警在這一塊處理起來有難度。
這名民警說,目前,電動車戴頭盔問題,在國家層面沒有相關的立法,省裡和鄭州市也沒有地方性立法,交警無法處罰騎電動車不戴頭盔者,「與法無據」。這意味著,鄭州市民騎電動車不戴頭盔,交警不能強制進行處罰。
「見到摩託車不戴頭盔,民警肯定會上前處罰。但是,電動車這一塊,目前不會處罰,甚至不能強制讓他們在街頭文明執勤代罰。我們只能倡導大家戴頭盔,勸阻那些不戴頭盔者。」這名民警無奈地說。
借鑑:全國已有多地立法對電動車佩戴頭盔加以規範
目前,全國已有多地通過立法對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加以規範,但地方層面的立法還面臨合法性困境、法治不統一以及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問題。
為此,專家呼籲,儘快推動國家層面的相關立法,進一步明確強制佩戴安全頭盔的要求,同時在立法時對頭盔生產及銷售標準、外賣快遞等重點行業的監管、相關保險及頭盔寄存等問題加以研究。
鑑於安全頭盔對降低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傷害有重要作用,雖然全國層面沒有立法,但全國已有多地通過立法對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作出相關規定。
2020年5月江蘇出臺《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2020年5月,浙江出臺《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同樣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者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或者搭載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兒童座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