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權本身沒有問題,問題是說這事時同時總是帶著雙標。她們是想要求女方佔盡便宜,卻不肯付出而已。男女不平等現在是客觀存在的,其實男女雙方都是有沾光的地方有吃虧的地方。
真要男女平權,女人吃虧更多,第一個取消的就是女士優先,這個是男女不平等的第一個重要表現,女士優先的前提就是女人是弱者,男人理應照顧女人,不承認女人是弱者,就不能搞女士優先。鐵達尼號沉沒時規定女人和孩子先上救生船就是把女人和孩子一樣放在弱者的位置上的,如果搞男女平權,理應是孩子先上,然後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公平合理。也不要戰爭讓女人走開,女兵也要衝鋒在第一線。搬運工、煤礦工人都要有一半女工,同工同酬,取消生育假期,哺乳照顧一律要扣錢,她是給丈夫生孩子不是給國家給企業生孩子,這些費用應由她丈夫出。
取消三八婦女節,招聘職工不得分男女,同時如果有女工以身體不適為由不幹按違約重罰。不得規定人大代表、官員中女人比例,取消婦聯這種單位,不得設立專項女工獎勵,不得發放女工特別福利。女人有不生孩子的權力,但必須在結婚前以合同方式註明,只有男女雙方就生育達成一致後才可結婚,至於孩子的姓可以選擇祖父或外祖母的姓為準(不許按母親的姓的原因是按母親的姓其實是外祖父的姓還是男權) ,應在合同中註明。
女人婚後必須上班,生完孩子就必須馬上上班,休產假期間工資丈夫發,產假帶哺乳不得少於一年,不得長於三年,從懷孕休假起由丈夫發工資,三年後丈夫就必須停止給妻子發工資,女人必須上班。女職工退休年齡和男職工一樣。家務勞動平等分工的前提下,工資少的一方需要多付出家務勞動。夫妻要互相滿足對方的性需求次數,如果不能滿足的,另一方可以嫖娼解決。比如電影〈非誠勿擾〉中相親對象提出性生活不能太頻繁的,問她多長時間一次算合理,一年一次,男方可以合法嫖娼尊重女方權力,男方性功能不足的女方也一樣可以嫖。
能做到這些就差不多算是平權了,只是這樣對女人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