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深圳交警對醉駕違法行為嚴查嚴管。但仍有人以為醉駕查處就是處罰駕駛車輛的司機,因為他喝酒開車了。
深圳交警提醒,在某些情況下,除醉駕司機以外,提供車輛、勸酒灌酒等行為人也可能構成醉駕的共犯,同樣追究刑事責任,面臨拘役和罰款。
表兄弟醉駕,涉嫌共犯一同被拘
6月8日0時39分許,深圳市交警支隊寶安大隊民警在寶安區107國道福永路段設卡查車時,發現駕駛粵B****6號牌小車的駕駛員陳某渾身散發著濃重的酒氣,疑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和抽血檢驗鑑定,陳某的吹氣值和血檢值分別為188mg/100ml和188.26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標準。同車人鄧某是粵B****6號牌小車車主,經鑑定鄧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0.44mg/100ml。
據兩人供述,6月7日22時許,陳某和鄧某在朋友家裡吃飯,期間陳某喝了三四罐啤酒,鄧某喝了五六罐啤酒。23時30分許,鄧某駕車搭載陳某回酒店,途中陳某下車去買煙,買完煙回來後陳某覺得自己好久沒開過車了,提出想開一下車,鄧某沒有拒絕。隨後兩人換了座位,由陳某駕車搭載鄧某回酒店,不曾想行駛至107國道福永鳳凰立交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查獲。
據悉,陳某和鄧某是表兄弟關係。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和鄧某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於2020年6月10日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9年醉駕共犯案件同比增長9倍
深圳交警數據顯示,從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6月27日,共辦理醉駕案件12673宗,其中涉及交通事故的醉駕案件 2317 宗,佔比 18.28。
據統計,2018 年全市共查處醉駕案件 6308 宗,其中涉及共犯的醉駕案件有 5 宗,佔比為 0.08。 2019 年,全市查處醉駕案件4734宗。這一年,深圳交警為嚴厲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加大醉駕共犯的查處力度,一共查獲醉駕共犯案件 52 宗,佔比達到 1.10,同比2018年整整上升了 940.00,翻了9倍多。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27 日,全市共查處醉駕案件 1631 宗,其中查獲醉駕共犯案件 25 宗,佔比為 1.53,查獲醉駕共犯案件的佔比率進一步大幅上升。
交警表示,2020年,查獲醉駕共犯案件中涉及交通事故的有 6 宗,佔醉駕共犯案件總數的 24.00,超過近三年來的醉駕案件平均事故發生率18.28%。醉酒駕車事故率極高,社會危害性極大。
深圳交警提醒:勸酒要謹慎,借車更要謹慎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醉駕行為,避免發生重大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甚至糊裡糊塗成為醉駕共犯被追究刑事責任,在此提醒廣大市民:
一是參加飯局前,選擇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打車前往;
二是開車參加飯局,可以在喝酒前先將車鑰匙交由沒喝酒的人保管,避免自己酒後駕車,或者在喝酒以後將車輛交給了其他飲酒的人駕駛。
三是在喝了酒的情況下, 可以通過叫代駕、讓沒喝酒的人幫忙開車、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等方式返回住處。四是一旦司機有酒後嘗試駕車的行為,不管是車主還是一起喝酒的其他朋友,都應當及時制止。
作為車主,絕不能把車交給醉酒司機駕駛,否則發生事故,除了要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還會一同面臨刑罰。深圳交警將堅持嚴格執法,繼續對醉駕行為及醉駕共犯違法犯罪行為嚴查、嚴管,零容忍。
【來源:南方plus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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