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在渦陽,一名小偷落網後供出自己的銷贓渠道。要說他的銷贓方式也真夠「奇葩」的,絕對是受到古人「舉火為號」的啟發才找到的靈感。
4月15日凌晨時分,渦陽縣公安局南關派出所接到報警,轄區內一休閒會館停車場內的電瓶三輪車被盜。民警立即出警趕到現場。
渦陽縣公安局南關派出所副所長 周彬
我們在周圍群眾的幫助下,將犯罪嫌疑人在現場附近當場抓獲。
犯罪嫌疑人被人贓俱獲抓了個正著。經了解,嫌疑人並不是渦陽本地人。
渦陽縣公安局南關派出所副所長 周彬
犯罪嫌疑人呂某,是蒙城縣人。
案發前,呂某剛來渦陽沒幾天,對渦陽人生地不熟,他偷盜來的電瓶三輪車,要怎麼出手銷贓又準備賣給誰呢?對於這個問題,嫌疑人是這樣交待的。
渦陽縣公安局南關派出所副所長 周彬
(嫌疑人)來渦陽,在街上溜達時,碰到一個女的,她講的,你偷電瓶車,偷電瓶車賣給她,好的電瓶車她收六百元錢,舊的電瓶車她收三百元錢。
對於一個在街上碰到,只有一面之緣的女子,嫌疑人對她如此信任,讓人感覺不可思議,而嫌疑人交待與收贓人的具體交易方式,更加讓人匪夷所思。
渦陽縣公安局南關派出所副所長 周彬
他講偷了電瓶車以後,把電瓶車騎到我們轄區一個紫光橋跟前,把電瓶車停到橋跟前以後,在那個橋垛上,第一個橋垛,第二個橋垛,第三個橋垛,一個橋垛裡面燒一張紙,燒過以後,收贓人會跟他聯繫,他們再交易。
目前,犯罪嫌疑人呂某已經被渦陽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要說能想到這樣的交易方式,絕對是受了古人舉火為號的啟發。但當嫌疑人燒過紙以後,收贓人到底會不會出現,就不得而知了,因為在他還沒來及實施自己「舉火為號」的奇葩聯繫方式之前,他就已經落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