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4月23日消息(記者劉濤)四川煤監局今天(23日)向社會公布華鎣山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李子埡煤礦南二井(下稱:李子埡煤礦南二井)煤壁垮塌伴隨瓦斯大量湧出較大事故調查情況,該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29萬元人民幣,19人被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處罰。
李子埡煤礦南二井隸屬於廣能公司,廣能公司是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川煤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2019年4月10日13時,作業人員乘坐人車入井,採煤隊副隊長謝正才入井跟班,生產副礦長鄭小俊入井帶班。18時20分,割煤機司機何勇、黃德權未經跟班副隊長謝正才許可即進入工作面操作割煤機由上向下割第二刀煤,當割煤機運行到第45#支架處時,跟機滯後拉架的楊長學、陳昌明、何成良3人聽到煤壁方向突然傳出3聲「轟隆隆」響聲(第一聲較大,後兩聲較小),隨後煤塵飛揚。楊長學、陳昌明、何成良3人立即向工作面迴風巷方向撤退,邊撤邊打開自救器戴上,並與在工作面上安全出口附近的謝正才和在迴風巷的魏明術、張定樹、蔣建春等人先後經3103南迴風石門撤離至+405m南底板抽放巷新鮮風流中,清點人員時,發現割煤機司機何勇、黃德權沒有出來。
調查認定,此次事故為煤壁垮塌伴隨瓦斯大量湧出較大事故,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針對該起事故,調查組建議對廣能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肖前昌,廣能公司總經理胡彬等19名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處罰。鑑於李子埡煤礦南二井採煤隊支護工盧大華、採煤隊割煤機司機何勇、黃德權已在事故中遇難,建議免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