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勞動教育政策是指導勞動教育開展的綱領性文件,對勞動教育的實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勞動教育政策大致經歷了促進工農業生產,服務思想改造,助力現代化建設和彰顯個體價值四個歷史階段。總體來看,我國勞動教育政策的變遷呈現出以下態勢:從注重生產勞動向注重腦體並重轉變,從注重國家需要向注重個人發展轉變,從注重單一技能向注重綜合素養轉變。新時代推進勞動教育的深入發展,須樹立多維目標共生的教育價值取向,制定多元主體聯動的政策實施體系,構建明確、靈活的課程開發方案。
關鍵詞:勞動教育;教育政策;個體價值;現代化建設
作者簡介:張鵬飛/山東師範大學教育學部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教學基本理論;高盼望/山東師範大學教育學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教學基本理論。
所有的制度、政策都不可避免地帶有歷史印記,這種印記是對不同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的反映。勞動教育政策的改變也是決策者在不同的社會歷史背景下,根據不同的目標對勞動教育價值取向進行選擇的結果。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持續深入和產業結構的不斷更新升級,勞動也隨之分化出了多種新的行業和形態,這一變化對當下勞動教育又提出了要「培養什麼樣的人」的問題。為了很好地回答這一問題,我們需要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勞動教育政策的變遷歷史,同時分析我國勞動教育政策的發展態勢,並從中總結歷史經驗,這將有助於客觀全面地把握勞動教育變遷脈絡,並預見勞動教育政策的未來走向,理性地引領勞動教育獲得進一步發展。
一、勞動教育政策變遷的歷史考察
「勞動」是一個人們使用頻繁且熟悉的詞彙,但若深入考察,我們會發現「勞動」其實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概念。《辭海》對「勞動」有這樣幾種解釋:第一,人們改變勞動對象使之適合自己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動;第二,操作活動;第三,專指體力勞動。[1]至於「勞動」到底指其中哪一類,則需視其所存在的社會經濟和歷史而定,因為「在歷史上出現的一切社會關係和國家關係,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論觀點,只有理解了每一個與之相應的時代的物質生活條件,並且從這些物質條件中被引申出來的時候,才能理解。[2]」考察勞動教育政策的歷史變遷,不僅可以清晰地認識我國勞動教育的發展,同時也可以認清某一種社會關係、觀念或概念在特定歷史階段的獨特涵義。從勞動教育政策的價值取向來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勞動教育政策大致經歷了四個歷史發展階段。
(一)促進工農業生產的政策取向(1949-1957年)
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就確立了旨在為工農服務和促進生產建設的教育建設方針。1950年,《當前教育建設的方針》強調我國教育要服務工農和生產的目標,並提出要在中小學教育內容當中突出勞動教育的重要作用,[3]這一判斷符合新中國初期的基本國情,有利於解決新中國教育面臨的首要問題,因此也就為新中國勞動教育政策的出臺奠定了基礎。
新中國的教育旨在為工農服務、為全體人民服務,這一教育宗旨極大地調動了廣大人民群眾接受新教育的熱情。據統計,1950年普通中小學在校生人數為3022萬人,而到1952年在校生人數達到5359萬人,在校生人數幾乎翻了一番。[4]但是,五十年代初新中國教育才剛剛起步,財政、師資和教育設施等都處於一窮二白的狀況,根本無法容納逐年激增的新入學學生和滿足大部分學生升學深造的需求,因此該時期出現了學生無學可上、生產領域勞動力又嚴重不足的問題。為了應對這一問題,1953年政務院下發通知,提出學校應該鼓勵學生畢業之後從事生產勞動,而不是讓學生繼續升學。[5]次年,《關於高小和初中畢業生從事勞動生產的宣傳提綱》批判了社會上普遍存在的輕視體力勞動的思想,[6]從思想上鼓勵畢業的中小學生從事生產勞動,培養學生的社會主義勞動觀。
然而,這些宣傳並沒能阻止人們求學的熱情,政府意識到勞動教育不能光靠說服教育和宣傳,還要把勞動教育納入課堂教學體系,給學生教授基礎勞動知識。因此中央下發通知,要求學校勞動教育不僅要培養學生的勞動態度和習慣,也要給學生教一些工農業生產知識。[7]根據這一精神,1955年教育部制定了《小學教學計劃》,要求一到六年級增加「手工勞動」課程,使學生獲得一些基本的生產知識,學會使用一些簡單的生產工具;[8]緊接著,教育部下發了《關於普通學校實施基本生產技術教育的指示(草案)》,指出為了使普通教育工作和整個社會主義建設相適應,必須實施基本生產技術教育;[9]針對農村勞動力不足和生產力普遍落後的情況,教育部又頒布了在小學高年級增設農業常識課、進行農業常識教學的通知,以此來培養學生的勞動技能、觀點和習慣,方便畢業後從事農業生產。[10]
其實,不論是政策引導還是課堂教學,這段時期的勞動教育政策主要以引導畢業生參加工農業生產勞動為主。在當時國家經濟水平落後、生產力水平低下、工業門類不齊全、服務業尚未興起的情況下,加強勞動教育政策的生產指向,一方面為國家經濟發展輸送了勞動力,另一方面緩解了教育部門的辦學壓力。
(二)服務思想改造的政策取向(1958-1976年)
正如恩格斯所言,歷史並不總是直線向前發展,而是跳躍式發展、曲折中前進的。要堅定新中國建設的社會主義方向,教育就必須要同生產勞動相結合,必須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勞動人民要知識化,知識分子要勞動化。[11]然而這一設想被反動分子利用並肆意擴大,勞動教育政策逐漸演變成為服務階級鬥爭的工具。
1958年,教育部黨組提出教育必須與政治、勞動相結合的目的,讓知識分子意識到參加勞動、改造自己,可以把他們培養成又紅又專的人。[12]不難看出,這時的勞動教育政策已經或多或少帶有了一些政治氣息,勞動教育開始和知識分子思想改造聯繫在一起。1963年頒布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規定草案也強調,階級鬥爭和革命運動才是促進生產的動力,是群眾生產積極性的來源,[13]這一規定進一步提高了階級鬥爭在勞動生產當中的地位。到1966年,教育部黨組進一步指出要使青少年免受資產階級思想的腐蝕,就要「組織他們學習和勞動,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有計劃地輸送他們上山下鄉」[14],出現了「以勞動代替教學」的情況。隨著局勢的進一步惡化,勞動逐漸由代替教學變成了實施懲罰。1967年,《關於小學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通知(草案)》指出,要從教師隊伍中清除「地、富、反、壞、右分子」,並且「就地勞動改造」。[15]此時的勞動已經演變為對師生的一種懲罰手段,勞動的教育意義喪失殆盡。七十年代初,階級鬥爭式的「勞動教育」在「四人幫」操縱下仍未停止,依然下放師生到農村去勞動。[16]
當然,我們不能武斷地說這一時期所有的勞動教育政策都指向思想改造,因為國家和政府在這期間也制定過一些促進生產的勞動教育政策,例如1963年教育部下發的《關於實行全日制中小學新教學計劃(草案)的通知》,強調為了讓中小學教育更好地服務工農業經濟發展,必須加強學生生產知識、生產技能的教育。[17]這些文件代表了我國勞動教育應有的發展方向,但是在當時以階級鬥爭為綱、思想改造為主的思潮影響下並未得到重視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