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沙考試網
12月7日,長沙發布公告,19名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情形被認定考試成績無效。從名單來看,19人來自同一家單位。
一建成績還未出,已有兩百多人成績無效
長沙:19人一建成績無效;
陝西:96名考生一建成績無效;
湖南:115人違紀違規,一建成績作廢;
吉林:1人違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遼寧:21人一建報名無效。
附文件原文:
202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李國欣等19人考試成績無效公告
經考後核查,報名參加202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李某等19人(名單附後),存在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情形。根據《司法部關於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發通〔2019〕5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印發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的規定和要求,上述人員當次考試全部科目成績無效。
特此公告。
長沙市考試指導中心
2020年12月7日
在2019年的一建資格考試中,因為相同的問題,長沙考區總計143人被認定為當次考試報名無效。
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註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經提醒仍不按規定書寫、填塗本人身份和考試信息的;
(三) 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註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四)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後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七)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的;
(八)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電子化系統設施的;
(九)未按規定使用考試系統,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本人離開考場後,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六)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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