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武漢蔡甸區的小曾帶著小胡來到派出所報案,稱他們被人威脅。
據小曾介紹,兩個月前,卡販子找到他,稱只要出售個人的銀行卡、手機卡就可以獲得600元。缺錢的小曾當即就前往銀行辦了三張銀行卡,同時也辦理了新的手機卡。之後,小曾將這些卡全部賣給了卡販子餘某,獲取1800元。
嘗到了甜頭的小曾又叫上了自己的朋友小胡和小楊先後辦理了三套卡,全部售賣給了餘某。餘某當時對三人說,所出售的卡兩個月以後就可以掛失補辦,不會對本人造成任何的影響。
之後,餘某做小曾的思想工作,讓他幫忙收卡。在收卡的過程中,小曾了解到,餘某所收的卡是用來給網絡賭博團夥洗錢用的。
但當時小曾已經被利益蒙蔽的雙眼,繼續幫助餘某先後收了32張卡。兩周後,小胡前去銀行補辦銀行卡,卻發現了自己的卡裡多出了62.8萬元。
小胡和小楊、小曾商量了一下,最終決定將卡內的錢取出來消費,並先後購買了手機、衣服等物品,花費八萬元。
但三人剛消費完,餘某就打電話威脅他們,要他們按時將錢還上。小楊感覺將買來的物品退掉,把錢退了回去。
據辦案民警介紹,小曾等人所買賣的卡均交給了網絡賭博團夥用於洗錢,三人涉嫌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且他們將贓款取出用於自己的開銷,還涉嫌盜竊罪。
最後,小曾等三人和餘某先後到案。目前四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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