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下午,筧橋派出所接事主楚先生報警說,自己存銀行ATM機的2100元被人取走了。
原來,當日中午楚先生到銀行ATM機上存錢,他用了無卡存取的方式,在ATM機上登入自己的銀行帳戶。然後他把2200元錢放進ATM機內,結果有一張100元被退回,提示機器不能識別。
在ATM機上存錢後,沒有按「確認」便離開,錢都被他人取走……
於是楚先生拿著這張100元到櫃檯去更換。楚先生在櫃檯上換好錢,回來時看到之前的ATM機前已有人在操作,他也沒多想,換了一臺機器繼續存錢。可是等到下午,楚先生還沒有收到2100元錢的到帳信息,到銀行查詢時才發現這2100元錢根本沒有入帳。
銀行工作人員提示下,楚某才想起原來自己將錢放入ATM機後沒有點確認按鈕。沒有確認的情況下,2100元在120秒後又被退回到存款口。如果沒人取錢再過60秒這筆錢又會被收入ATM機由銀行代為保管。
所以,楚先生當時看到的在ATM機前操作的人,就是伸手拿走他錢的人,只是當時他並不知道。後民警通過對前端感知設備捕獲的信息進行分析,迅速鎖定取走了這筆錢的羅某,後在出租房裡將其抓獲。
原來,羅某就是在楚某之後使用了這臺存款ATM機。當看見存款口裡的一摞百元鈔票,羅某的第一反應不是通知銀行工作人員或者報警,而是趁左右無人收入了自己的口袋。
羅某以為是天上掉餡餅,結果為自己貪圖小便宜付出了代價,目前羅某因盜竊被江幹公安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