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莆田市檢察機關辦理3起掃黑除惡案件。進展情況通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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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
一惡勢力犯罪團夥6名成員提起公訴
近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對一惡勢力犯罪團夥高某林、松某紅等6名成員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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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查認定,自2020年9月以來,被告人高某林經常糾集被告人松某紅、松某雲、李某宇、李某勝、吉某格等人在莆田市城廂區華林工業園區工廠周邊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逐漸形成以被告人高某林為首,被告人松某紅、松某雲、李某宇、李某勝、吉某格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夥,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由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
薛某某等6人涉惡團夥案一審宣判
近日,由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薛某某、林某甲等6名成員涉嫌聚眾鬥毆、敲詐勒索一案。
城廂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薛某某犯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被告人戴某某、林某甲、林某乙三人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至三年二個月不等;
被告人汪某某、柯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均判處拘役五個月,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經查:2020年4月以來,被告人薛某某經常糾集被告人戴某某、林某立、林某華、汪某某、柯某某等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城廂區鳳凰山街道多次實施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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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地區周邊部分在校學生、沿街店鋪中立惡名,還利用網絡空間擴大該組織影響力,為非作惡,擾亂經濟與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薛某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戴某某、林某立、林某華、汪某某、柯某某等人為其他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由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
趙某某、徐某某2人涉惡團夥案一審宣判
近日,由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惡勢力犯罪團夥趙某某、徐某某2人涉嫌尋釁滋事一案。
城廂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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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被告人趙某某為謀取不法利益,組織、糾集被告人徐某某等人,結夥採用滋擾、糾纏、辱罵、恐嚇等「軟暴力」及輕微暴力的手段,在一定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百姓,擾亂經濟與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團夥。
判的好!
懲黑除惡,
社會才會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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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城廂法院、正義莆田、莆田檢查、網絡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