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無風君很景仰的濟南警方一位老宣傳處長,曾說過一句很經典的話:我D有兩條狗,一條會叫的狗,叫記者;另一條打人的狗,叫警察。
引用這段話,目的不是貶低警察或記者的任何一方,相反,這兩個群體恰恰是社會關係中重要的兩維。一方要維護公共安全,另一方要維護社會正義,二者的良性互動將有益於公民社會的穩定與有序,法治將得以公平彰顯。
但當這兩方發生衝突的時候,又會傷害了誰?
10月22日上午9:45左右,齊魯網跑政法條線的記者到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分局泉城路派出所採訪,「因為用手機拍攝窗口單位民警態度傲慢,被六七個民警以擒拿式拖入審訊室,頭被按在地上!並強行刪除了手機內視頻!導致記者全身多處擦傷,伴有噁心頭暈,現已到醫院就診」。
這一事件經當事記者的隨行同事,將事發時拍攝的相關視頻與錄下的警察雷人語句上傳至微博、微信等社交場上後引爆輿論,準確說是激起了媒體記者的公憤,進而引發普通人的情感共鳴與恐懼聯想。
在這一事件中,目前流傳的說法均為單方面信源,當事記者的所在媒體齊魯網與上級山東電視臺方面均未有公開表態,而向來在網絡輿情控制上頗有建樹的濟南公安,也未有公開回應及發聲。
22日晚間,有媒體同行轉發了一條警媒微信群裡的警方說辭:「今天下午歷下分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到醫院看望扈記者,得知扈記者已出院後,相關領導又及時趕到省臺和齊魯網,向相關領導就此事進行了專門道歉並表明濟南公安態度:1,無論什麼原因,派出所打人是不對的,不應該做如此傷害感情的事情。2,歷下分局已成立專門調查組,對此事進行徹查,調查處理結果會及時反饋。」
綜合起來看,此事件應當屬實,警察對記者採取擒拿式的過激行為是導致公眾憤怒的原因,這種對待良民而非犯罪分子的粗暴手段,使得旁觀者感到人人自危式的恐懼。
至於事發起因,目前只有單方面信源,無風君不敢妄下斷語。但私下揣測,或許去採訪的記者年輕氣盛,在應邀去泉城路派出所採訪時,與同樣年輕氣盛的民警有過言語上的不敬,雙方從言語頂牛演變成警察濫用強制手段,應當是記者拿手機拍攝的行為激化了矛盾。
但無論如何,警察都難逃其咎。即使記者有錯在先,採訪方法有不周之處,但都不是警察可以施以辣手的正當理由。換言之,若是一名普通市民,沒有記者的身份可以掩護,可以公開申訴,一旦遭遇此種情形,估計打也就白打了。不被安上衝擊公安機關、襲警的罪名就已經是萬幸了。
發生此起事件的地點頗有玩味之處。
泉城路派出所地處濟南商業中心泉城路商業街區,轄區屬於省城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地帶,具有「敏感因素多、案件糾紛多、商場景點多」,「人、財、物流動量大」等特點。作為濟南市歷史最悠久的派出所,泉城路派出所一直是濟南警界的一面旗幟,公開資料顯示,泉城路派出所先後榮立集體一等功一次、集體二等功四次,2003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國模範派出所」榮譽稱號,2009年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實施社區警務戰略先進單位」。
泉城路派出所所屬的歷下區,是濟南市的「首善之區」,經濟總量穩居全市第一,歷下區公安局更是頭戴多項桂冠:「全國優秀公安局」「全國公安機關執法示範單位」「全國公安機關教育培訓先進集體」「全省公安機關推行『小警務』十佳公安局」,等等。
所以,這起「警察打記者」的事件,無風君更將其看作是一起偶發事件,但這起偶發事件卻因為發生地的特殊性和光榮性,恰恰引發了人們的焦慮與恐懼。
普通人的弱點都是感性和自保的。他們看到,一個優秀而先進的公安分局,一個全國模範的派出所,警察卻戾氣十足,公民言語稍有不敬,便立即視同於水火,按刁民慣匪對待,押至審訊室審訊。在此過程中,當事記者的身體受到傷害。推而演之,那些非模範、非先進的落後派出所,地處非敏感地區的派出所,其執法隊伍的文明水平如何,法治水平如何,都會令人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所以,濟南公安若想重塑警界榮耀,重新俘獲公眾的信心和安全感,則必須對此事有一個公開公正的嚴肅處理,公開所有真相,包括一切細節與執法尺度。
警察權是國家法律法規賦予警察機關實施警務活動的權力總和,具體表現為行政命令權、強制權與決定權等。
在法律意義上,警察權是一個單方面的權力,行使時處於強勢地位,相對方則處於弱勢地位,並且在警察行使權力時只有服從和嚴格遵守。這種單方面的法律關係,固然便於警察權高效管理社會,但也易於讓警察權流於粗暴、專橫和任性,進而對公民合法權益造成傷害。
所以,警察權不可濫用,背離行使目的,超越行使邊界,把公共權力當成炫耀逞能、洩憤報復甚至牟取私利的工具,則會令民眾不安,令警界蒙塵,令法治蒙羞。
馬克思的經典著作裡有言:「安全是市民社會的最高社會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這個概念,整個社會的存在都只是為了保證它的每個成員人身權利與財產不受侵犯。」
從這個角度上來講,警察打記者,已不僅僅是對公民權力的傷害,更是對行使監督權力群體的傷害。
泉城路派出所這起事件中另一個值得玩味的細節是,被打的記者屬於政法記者,並且是應邀採訪一起盜竊案的破獲。換言之,記者是去唱讚歌的,而非是挖糞或揭醜。這樣的衝突發生,仍會產生惡性聯想:若一個跑突發事件的熱線記者去採訪負面新聞而發生衝突,還不給打殘了?呵呵。
對事發地的歷下公安分局來說,前有中國經營報記者曝光其下屬企業參與放高利貸一事,風波尚未平息;今又有屬下警察強制抓押記者,可謂火上澆油。
還是文章開頭無風君敬仰的那位警界前輩所言:警媒關係應當是魚水關係,相關交融。但事實上,警媒關係更多的是公安局中的專職宣傳人員與媒體記者的融洽關係,二者粉飾了很多,也掩蓋了很多。但真正一線的基層民警,以及非政法口的記者群體,雙方都有著嚴重的誤解與情緒對立。就像這起事件發生後,無風君的記者朋友們大都群起而攻擊警察,而警察朋友們則對記者的單方面指責頗有微詞。
無論如何,這都是非正常的警媒關係之現實投射。若能藉此事件,警媒雙方重新審視二者的地位與溝通關係,正視兩個群體中的認知鴻溝,或許對更多的民眾與社會安定,能產生更積極的作用。
正如一位媒體朋友在微信上的感慨:濟南交警是上世紀的濟南公安;放高利貸、抓記者是這一個世紀的濟南公安。
新的時代,需要有新的警媒關係,真實而平等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