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教室姦殺案受害者母親:永遠無法在孩子這件事上跟自己和解

2020-12-23 檸檬觀情感

2020年9月27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二審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被告席上只有一名律師代被告母親宣讀了道歉信。但這份遲到4年的道歉信並沒有讓李潔感受到對方的真誠,反而像是一場秀,一場漠視生命、漠視一位失去女兒的母親基本訴求的作秀。

在過去四年裡,李潔甚至都沒有見過行兇者的母親,只是不斷地接到不同人的帶話:賠償可以,但先得寫諒解書!但對一位單身媽媽而言,失去女兒等於失去全部,她該如何諒解?

2016年5月19日,新東方外國語學校17歲的女孩姚金易被同校男生王禕哲約到601教室,在強行發生關係後又將其殘忍殺害,隨後王禕哲翻牆逃出校園,連帶拿走了姚金易的手機,那上面還有她和母親未聊完的微信對話。

5月20日,李潔收到女兒遇害的消息,在趕往學校的半路上,王禕哲的家屬就通過校方轉達,能否用錢解決。沒有道歉,沒有悔意,沒有對一位剛剛失去女兒尚處在極度悲痛中母親的絲毫憐憫,張口就是拿錢了事,這無疑是對李潔第二次深深地傷害。

雖然王禕哲很快自首歸案,但面對審訊,他一直堅稱姚金易是自願與其發生關係,後因反悔想要告發他,他情急之下才會失手將其殺害。而隨後警方向李潔出具的屍檢報告,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王禕哲過失殺人的說法。

但面對這份屍檢報告,李潔堅決不信。雖然女兒已經走了,但她的遺體會說話。出事後李潔第一次見到女兒時,她滿臉是血,頭髮亂成一團,髮絲上都可以看到血跡,胳膊上有傷,脖子上被掐的痕跡歷歷可見,褲子上也全都是血,而女兒身上的這些外傷,屍檢報告裡卻隻字未提。

拒絕在屍檢報告上簽字後,李潔決心要為女兒辯白。為了重啟屍檢,李潔到處找專家,重慶、武漢、上海,這些年她的行程像一張巨大的網,遍布全國。好在功夫不負苦心人,李潔要求重新進行法醫鑑定的訴求有了回應,北京市人民檢察院請來國內知名專家,組織了五方會談,為整個案件帶來了轉機。

新的鑑定結果是對犯罪者最大的打擊,同時也是對姚金易最好的辯白和告慰。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定王禕哲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行為已構成強姦罪,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王禕哲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2018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王禕哲,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這一次,李潔終於等到了正義。2019年10月,李潔向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王禕哲及其母親呂某霞索賠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75萬元。

對於李潔而言,無論多少錢都換不回女兒的性命,但民事訴訟卻也是她不得不做的事情。從女兒遇害後,她就放下老家的事業,全身心的投入替女兒討回公道的事兒裡,這些年個人經濟損失暫且不談,但她不能原諒一個罪犯乃至其家庭的這些年來的所作所為。她需要一個真相,更需要一個公道。

在民事賠償上,王禕哲一方態度也很明確,除非李潔籤署諒解書,替王禕哲減刑,否則賠償一事必將是一場拉鋸戰。理論上來講,賠償和諒解並沒有直接關聯,提出賠償並不意味著諒解了兇手。但遺憾的是,在現實中,兩者卻無形之中緊密的聯繫在了一起,因為刑事案件中被告方取得原告諒解書,可以減輕刑罰,所以被告方履行賠償責任的前提往往是被害人家屬給予諒解,否則,他們就不願意主動賠償了。

這樣的案例並不少見,前段時間網絡熱議的「瑪莎拉蒂案」民事賠償也被人們認為是犯罪者花錢買命。一邊是躺在ICU裡等錢救命的受害者,一邊是親人離世心如刀割的家屬,另一邊是獲得諒解書才履行賠償的被告家人,正義和生命就在這之間不斷的較量著。

當然,「新東方教室姦殺案」與「瑪莎拉蒂案」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犯罪者一個是未成年人,一個是成年人。成年人犯罪,涉及民事賠償需從自己名下財產執行,如果其名下財政不足,對於受害方的訴求就只能寄希望於被告的其他親屬。但對於他們是否履行賠償,法律上無法做出強制執行,只有雙方達成和解,被告方的訴求得到滿足時,其才會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這也是為何「瑪莎拉蒂案」遲遲無法宣判的根本原因。

但王禕哲犯罪時尚未成年,未成年犯罪,監護人理應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即便民事判決生效後王禕哲家人不主動承擔賠償責任,李潔也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對於李潔而言,勝訴並不代表著結束,或者換句話說,女兒被害這件事在她這裡永遠都不可能結束。據李潔回憶,女兒生前向她訴說過王禕哲的糾纏行為,甚至一度想要轉學,但當時的李潔怎麼也不會想到,一個花季男孩的內心竟然會陰暗至此。因此,李潔也時常覺得自己對女兒的死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可以重新來過,我想她一定會尊重女兒的意願辦理轉學手續。

「我可以和新東方達成和解,但不能和自己達成和解。不能原諒自己,永遠都無法和我自己在孩子這件事情上達成和解。」李潔的話,深深地刺痛著我們的神經,對她而言,自己的人生已經沒有希望了,她這些年堅持下來,只是為了女兒,為了正義。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在這些年常常會被當作典型案例拿出來作為參考,只有這個時候,李潔才覺得自己的努力沒有白費,她引發了社會對於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定罪的思考,推動了司法的公平正義,只是對她而言,這個進步的代價太過沉重。

相關焦點

  • 講述|被害人母親談女兒在新東方教室被姦殺案(視頻
    把殺人犯的母親告上法庭 「我的孩子已經死了。」李潔的眼淚抑制不住的從眼角滑了下來。2020年9月27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二審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開庭。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4年,被害人母親失女的1600天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女孩母親:希望殺人者被判死刑……2018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王禕哲被判處無期徒刑,2019年10月,李潔向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王禕哲及其母親呂某霞索賠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超過175萬元。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訴二審開庭,受害者母親:每次開庭都是折磨
    近日,據新聞媒體報導,「新東方教室姦殺案」在北京昌平法院第二次開庭,此次庭審共兩個小時,法院宣布擇期宣判。這次的庭審主要是圍繞著賠償問題進行的。被告人認為出事的地點在學校,部分的責任應該由學校進行承擔。原告認為,被告就是想推卸責任。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再引關注,未成年人強姦、殺人再思考
    2016年5月19日,北京新東方昌平校區,李潔17歲的女兒姚金易被同學王禕哲姦殺。此後四年李潔為尋找真相討回公道四處奔波,行程累計幾十萬公裡。四年的行程圖像一張大網,網住了李潔的身體,也困住了她的靈魂。2020年9月27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二審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開庭。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4年:被害人母親講述失去女兒的1600天
    把殺人犯的母親告上法庭「我的孩子已經死了。」李潔的眼淚抑制不住的從眼角滑了下來。2020年9月27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二審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開庭。9月27日當天,李潔在庭上一直抱著女兒姚金易的照片,王禕哲的母親呂某霞並未出庭,被告席上只有律師一個人。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4年,被害人母親講述失去女兒的1600天
    把殺人犯的母親告上法庭「我的孩子已經死了。」李潔的眼淚抑制不住的從眼角滑了下來。2020年9月27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二審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開庭。9月27日當天,李潔在庭上一直抱著女兒姚金易的照片,王禕哲的母親呂某霞並未出庭,被告席上只有律師一個人。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我們不能忘
    「願意為公道發聲的人,永遠不會成為螻蟻。」距離新東方教室姦殺案的發生,已經過去了三年多的光景,如今再提此案,非消費非聲討,旨在講述真相,警醒眾人。「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個禽獸」這話一點也不假。事發當天晚上,姚金易的母親曾因聯絡不上女兒而擔心,但卻在聯絡校方後,在半夜12點多接到了校方的消息,稱女兒是和同學王禕哲出去了,讓金易母親不要擔心。但金易母親李女士非常了解自己的孩子,也曾在與女兒的對話中聽到過這個名字,說這個男孩總是穿著限量版的鞋子炫耀,非常討人厭。在持續不能與女兒取得聯絡後,李女士決定連夜動身從山東出發去北京找她。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也折射出學校管理的漏洞
    然而,在新東方學校的教室裡卻發生了駭人聽聞的「教室姦殺案」。2016年5月19日晚,李潔16歲的女兒姚某在北京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失聯。次日清晨,姚某的屍體在該校教學樓601教室被發現;同日,姚某的同學——17歲的王某投案自首。據王某交代,19日21點左右,在教室強行和姚某發生關係後,因為恐懼其會告知家長老師,扼其脖頸致其窒息死亡。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訴第二次開庭,《在人間》對抗遺忘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訴第二次開庭,《在人間》對抗遺忘 2020-09-30 15:1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湃客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今日開庭 女孩母親:不接受沒有誠意的書面道歉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劉璐 北京報導9月27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二審在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開庭。記者從被害人姚金易母親李潔處了解,法庭當天並未作出宣判,將擇期宣判。被告人王禕哲的母親呂某霞沒有出庭,當天同出庭還有北京新東方教育集團。2016年5月20日,李潔的女兒姚金易被同學王禕哲姦殺。2017年王禕哲因故意殺人罪、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罪犯雖已受到懲處,但留在李潔心中的傷痛卻永遠無法抹除。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案今日開庭 死者母親:不接受沒有誠意的書面...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劉璐 北京報導9月27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二審在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開庭。記者從被害人姚金易母親李潔處了解,法庭當天並未作出宣判,將擇期宣判。被告人王禕哲的母親呂某霞沒有出庭,當天同出庭還有北京新東方教育集團。2016年5月20日,李潔的女兒姚金易被同學王禕哲姦殺。2017年王禕哲因故意殺人罪、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罪犯雖已受到懲處,但留在李潔心中的傷痛卻永遠無法抹除。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我還沒忘
    本文轉載自:夜讀 作者:王炮炮「願意為公道發聲的人,永遠不會成為螻蟻。」距離新東方教室姦殺案的發生,已經過去了三年多的光景。如今再提此案,非消費非聲討,旨在講述真相,警醒眾人。「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個禽獸」這話一點也不假。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判決:犯罪後人生沒有任何影響
    女孩的媽媽說「我覺得我很可憐,我失去了孩子,再偉大有用嗎?偉大給誰看?我只想在我女兒面前更偉大。我可以和新東方達成和解,但不能和自己達成和解。不能原諒自己,永遠都無法和我自己在孩子這件事情上達成和解。」 對於未成年人,我們法律其實一直很矛盾,一方面要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給他們機會,而另一方面各種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卻越來越多,性質越來越惡劣,尤其是14歲以下未成年的犯罪問題更是棘手揪心。
  • 北京昌平新東方學校教室姦殺案,能不能看道歉
    9月27號下午,備受關注的」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第二次開庭。從法庭出來以後,受害者的母親李潔表示,加害方的母親並沒有出息,只是委託律師代為宣讀一篇道歉信,這是自己不能接受的,毫無誠意而言。李潔說罪犯的母親還是在叫苦,說自己是個單身母親,沒有把孩子教育好,她的代理律師的意見是不想做出賠償。法院怎麼判咱們暫且不提,就說一說關於道歉這事。道歉是一個道德層面的事兒,在道德層面道歉的誠懇與否,能直接決定這個事情的結局。那在法律層面兒呢,按理說是不應該考慮道歉誠懇與否這個因素的,道歉有用的話,還要法律幹嘛?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明日開庭,受害者母親索賠175萬
    10月28日,記者從「新東方教室姦殺案」受害人母親李潔處獲悉,該案的民事訴訟部分將於明日(10月29日)下午3點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此前,李潔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以及他母親承擔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超過175萬元。
  • 北京新東方16歲少女姦殺案,不籤諒解書被告就不賠償,被告母親庭都...
    北京新東方外國語學校16歲少女姦殺案,時至今日依然備受關注。 根據相關媒體報導,關於在新東方的姦殺案,有了最新的進展,11月23日,受害者女孩母親表示,嫌犯家屬一直都想要讓她籤署諒解書,不籤他們就不賠償。 而作為母親,希望的是為女兒討回公道,失去女兒的幾年時間內,她沒有一天不流淚。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死者母親:開庭是折磨,傷疤快好又被揭
    9月27日下午2點,「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第二次開庭在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受害人母親李潔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庭審持續2個多小時後,法院宣布擇期宣判。此次庭審的焦點是討論誰承擔賠償責任:被告方認為事發於學校,所以學校應該承擔部分責任;原告方認為,被告是推卸責任,不想承擔賠償。
  • 9月27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將二審,受害人母親索賠175萬
    9月24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受害人的母親表示,這起案件的民事訴訟會在9月27日下午兩點在北京昌平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這一次北京新東方教育集團會以第三人身份出庭。而且她表示,自己這次訴求和之前基本一樣,但因為時間延長了,所以誤工費以及精神損失費等相關費用會有所變化。對於李潔來說,參加庭審是最難受的,因為每到這個時候她就會想起自己去世的女兒。在2016年5月19日的晚上,李潔16歲的女兒姚某在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突然失去了聯繫。第二天凌晨,她的屍體在學校教學樓的601教室被發現。同日,該校的學生王某投案自首。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訴今第二次開庭,被告律師當庭宣讀致歉信
    2016年5月19日晚,在北京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李潔的女兒姚某失聯。次日凌晨,在該學校的教學樓中發現了姚某的屍體。,同日,姚某的同學王某投案自首。王某今年17歲,據他交代,在5月19日21點左右,王某在教室內強行與姚某發生關係之後,因為害怕姚某會告訴家長和老師,便掐住姚某的脖子使其窒息而死。
  • 「新東方教室姦殺案」開庭,死者母親:我比任何人都想早點結束
    9月27日,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對「新東方教室姦殺案」進行二審開庭,被害人姚某的母親告訴記者,開庭當天並未宣判,而是擇期宣判,此外被告人王某的母親並沒有出庭,但北京新東方教育的工作人員一同出庭。據了解,2016年5月20日,被害人姚某在教室被自己的同學,17歲的王某姦殺。2017年王某因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2019年,姚某的母親提起民事訴訟,向王某及其家屬索賠175萬元並公開道歉。雖然此案曾做過一次開庭,但由於被告王某家屬的律師提出要讓北京新東方教育同樣作為被告出庭,因此此案當時並未進行實體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