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作為「穩就業」的主力軍,在促進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創業、維護就業穩定方面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最新出臺的《湖南省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再次明確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依法履行了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繳納義務,並與之籤訂了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規定申報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一、補貼對象和條件
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且依法履行了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繳納義務,並與之籤訂了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二、補貼標準
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的標準為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之和,不包括個人應繳部分。
三、補貼期限
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時限從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之日起,至畢業時間滿2年為止。
四、所需資料
申報企業應按照湖南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要求填報錄入相關信息並上傳以下資料:
(一)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與招用的高校畢業生籤訂的勞動合同;
(三)所招用高校畢業生的身份證及畢業證。
註:申報社會保險補貼的企業,對填報錄入平臺的所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提交虛假錯誤信息導致的後果由填報單位全部承擔。
五、申報流程
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申報企業必須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須通過省平臺向社會保險費繳納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補貼。
六、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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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於2021年1月1日以後聯繫社會保險繳費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通省平臺權限申報補貼。
【編輯】周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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