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技項目賽制說明(包含個人競技和團體競技)
1.比賽服裝:
參加競技比賽的運動員必須穿著傳統道服參加競技比賽,不得穿著品勢服參加競技比賽。道服不得帶有中國(含英文標識CHINA)或廣東(含英文標識GUANG DONG)、以及國旗標誌的道服上場比賽、運動員不得系白帶參賽;
2.比賽裝備:
必須穿戴頭盔、護甲、護臂、護脛、護擋、護齒、護手套等護具,護腳套可自行選擇穿戴與否,以上護具由各隊自理,如未按規定穿戴護具,組委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因護具原因造成的傷害事故後果自負。(所有器材必須符合中國跆協的規定和要求)。
3.個人競技規則說明:
(1)個人競技使用中國跆拳道協會最新公布的最新競技規則,賽制採取單敗淘汰制。
(2)得分和犯規,得分方式和犯規行為以中國跆拳道協會最新公布的最新競技規則為準,具體解釋和執裁尺度、犯規敗的扣分次數、分差和定分設置等以技術代表在領隊會的會議說明為準。
(3) 合議和審議:本次比賽不設錄像審議,每場比賽,教練員有一次要求合議的機會,如合議成功可繼續有權提出合議,如失敗則失去再次合議機會,合議結果為最終結果,不接受進一步申訴。
(4)個人競技各子項比賽時間
① 青年成年組:每場比賽進行兩個回合,每回合進行2分鐘,中間休息1分鐘;
② 少年組:每場比賽進行兩個回合,每回合進行1.5分鐘,中間休息30秒。
③ 少兒組、兒童組、幼兒組:每場比賽進行兩個回合,每回合進行1分鐘,中間休息30秒。
(5)個人競技其他說明
①參賽人數要求參閱《比賽項目》相關內容,參賽資格參閱《報名說明》。
②個人競技各級別參賽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則再分組分別進行比賽。
③ 稱重要求:各級別不設上下浮動;以下公斤級的級別,體重必須在該級別以下;區間公斤的級別,必須在比區間數值之間;以上公斤級,體重必須大於該級別數值,不允許擅自降一級別參加比賽;不足2人的級別,向上合併或取消級別。
(6)團體競技規則說明
① 團體競技比賽採用中國跆拳道協會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競賽規則,小組對抗單敗淘汰制。
②技術得分方式和犯規行為與個人競技比賽一致。
(7)團體競技比賽方式
① 比賽報名人數為5人一組,賽前如一方任意1名隊員缺席參賽,則給對方加12分;一方缺席三名運動員,則取消參賽資格。運動員按體重順序編號,按號碼順序安排出場。
②比賽時間:分上下半場,上半場為同級對抗,比賽時間5分鐘,下半場為混戰對抗,比賽時間3分鐘,半場結束休息1分鐘;上半場同級對抗階段為同號碼選手對抗各一分鐘,5名隊員按指定順序輪換打滿5局,局間不休息。下半場混戰階段,隊員上場完成3個技術動作後,教練方可申請變換任意隊員比賽。
③犯規_20_分判犯規敗。分差滿_40_判分差勝。
④單敗淘汰制,全場比賽總比分高的隊獲勝。平局時,進行加時賽,由同級對抗最後一場運動員進行1對1加時賽,先得分者為獲勝方。
⑤同級別對抗可申請合議或審議,有2次機會,對抗混戰中不設立審議機制。
(二)品勢比賽
1. 品勢比賽著裝:須穿著品勢服參加比賽,品勢服樣式須符合中國跆拳道協會要求,不得穿著中國跆拳道協會認證以外的顏色道服上場比賽。穿著品勢服參賽,比賽得分加1分。腰帶顏色須與報名級別要求一致,系錯腰帶,比賽得分扣1分。
2. 品勢規則:使用中國跆拳道協會最新公布的品勢規則,賽制採用評分排名制,不足3人(組)不與合併,超過 32 人(組),則再分組別比賽, 直接決賽 。
3. 規定品勢內容:內容由裁判長在聯席會議上根據各級別比賽內容的範圍進行抽籤並宣布比賽內容。 具體各品勢的評分細則以領隊會公布為準。
4. 自創品勢比賽辦法:
①採用評分排名賽賽制。比賽時間60-70秒,場地為10m*10m區域。
②自創品勢是指以跆拳道技術為基礎,融合音樂、舞蹈進行編排後形成的具備獨特風格的品勢。
③按照世跆聯品勢規則規定,自創品勢比賽需遵循以下原則;
④品勢路線:自行編排確定,但須按規定完成指定技術動作;
⑤品勢要求:每套自創品勢須包含20-24組品勢動作,每組不得超過5個動作; 每套自創品勢均應包含跆拳道進攻和防守技術,其中60%為腿部技術,40%為手部技術;
⑥自由進行音樂藝術編排,參賽隊伍須自備音樂文件。
⑦所有技術動作應當在跆拳道技術範圍內,自創品勢的技術解釋權歸中國跆協裁判委員會;
5.品勢其他說明:
級別及參賽人數請參閱《比賽項目》的相關內容。
(三)電子競速
電子競速比賽辦法
1. 採用排名制,以8人為一小組分別比賽,以系統記錄有限擊打次數排名,次數相同體重輕者優先。
2. 親子組比賽,全部參賽運動員均需要穿著跆拳道服。
3. 電子競技對抗比賽為興趣互動比賽,設電子競技對抗隊伍積分總分獎項,但不納入團體總分計算。
(四)跆拳道舞
1. 跆拳道舞比賽著裝:須穿著道服,允許在提前申報並提交圖樣的前提下對道服進行特別設計以增強表演效果,同時提倡與支持以健康完美為前提對參賽選手進行適當的形象舞臺化設計,如:化妝、髮型設計,具體實施由參賽隊自行完成。
2. 參賽人數:6人以上10人以內,不分男女。大於10人,按超出一人扣1分,小於6人不予參賽;各組別參賽隊超8隊,分小組分別進行比賽。
3.比賽規則:使用中國跆拳道協會最新公布規則:
①比賽按照團體熟練度、團體表現力、技術準確性、音樂與動作的結合度、表現風格等為評判標準。
②重點突出技術、音樂、特效、編排、細節。
③每套動作時間不得低於1分30秒,不得超過3分30秒鐘,超時每10秒扣0.3分;
④在動作編排中應當包含70%以上的跆拳道技術動作,不得出現世跆聯(WT)以外的跆拳道運動風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術器械,特別情況下可使用裝飾品,但必須在比賽前徵得組委會裁判委員會同意。
(五)禁止使用奧委會規定的違禁藥物 ;
(六)錄取名次和獎勵 ;
1. 競技比賽
①個人、團體競技:每級別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給予前三名獎牌獎勵。
②設競技團體總分獎,獎勵前8名,按13、11、9.5、6.5(並列第三、並列第五)計分,團體競技按30、24、15、7.5(並列第三、第五)計分,總分相等計冠軍數、冠軍相等計亞軍數,依次類推。
2. 品勢比賽
① 規定品勢、自創品勢:每組別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給予前三名獎牌獎勵。
②設品勢團體總分獎(含規定品勢和自創品勢),獎勵前8名,個人品勢按9、7、6、5、4、3、2、1計分,混雙品勢按11、9、8、7、6、5、4、3計分,團體品勢按15、11、10、9、8、7、6、5計分,自創品勢按15、11、10、9、8、7、6、5計分,總分相等計冠軍數、冠軍相等計亞軍數,依次類推。
3. 電子競技對抗比賽
①個人、團體、親子電子競技對抗比賽:每組別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給予前三名獎牌獎勵。
②設電子競技對抗總分獎,獎勵前8名,按9、7、6、5、4、3、2、1計分計算,總分相等計冠軍數、冠軍相等計亞軍數,依次類推。 註:電子競技對抗比賽所有成績不納入團體總積分計算。
4. 跆拳道舞比賽
①每組別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給予前三名個人獎牌、獎盃獎勵;按30、26、22、20、18、16、14、12計算
②跆拳道舞不設總分獎。
5. 團體積分獎項
①團體總積分獎(競技總分、品勢總分與跆拳道舞總分之和),獎勵前8名,總分相等計冠軍數、冠軍相等計亞軍數,依次類推。
② 團體總分優秀獎,獎勵總分第9至20名,總分相等計冠軍數、冠軍相等計亞軍數,依次類推。
6. 榮譽獎項
①設「體育道德風尚獎」、「優秀裁判員獎」、「優秀教練員獎」及「優秀運動員獎」若干名頒發牌匾或獎狀,頒發數量以實際參賽人數確定。
②設個人男子女子品勢「最佳技術獎」、個人男子女子競技 「最佳技術獎」,授予獎盃或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