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跟他在一起?」「愛他。」「現在不愛了?」「愛!」「那為什麼分開?」「因為,我不再是為愛情奮不顧身的我。」
沒愛過的人看不懂,愛過的人聽了心疼。
「三歲的你以為媽媽能保護你到最後;8歲的你以為糖能甜你一輩子;16歲的你以為他能陪你走過無數個春夏秋冬。」
後來你才明白一直都是你以為罷了。
曾經天真的以為任何事都跟想像的一樣,以為喜歡一個人就是一輩子,以為在一起就是一生一世,慢慢才發現,這個世界上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化。
程蝶衣嘶吼地說:「說好的一輩子,少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都不算一輩子!」
有的人,可以為了一個人而奮不顧身,為了一個人,而戀上一座城。可惜到頭來,那個人只是看傻子一樣看你,真的不值得啊。
我戀上一座城,只因為一個人,我離開那座城想離開那個人,笑著告訴自己:「聽聞愛情十有九悲;聽完結果,沒有你我。」
你有沒有因為一個人離開熟悉的城市去到陌生的城市。愛上他的全部,丟掉自己的全部,那時候真的好傻,覺得為了一個人奮不顧身就是愛情裡最美的樣子。
心裡想著沒有他的地方都是他鄉,沒有他的旅行都是流浪。
後來,別人還好好地跟他喜歡的人走了,而你從此墜落深淵,萬劫不復,不人不鬼,甚至拿著菸酒來折磨自己,值得嗎?你得到什麼?
最終認清了這段感情,才明白自己不喜歡那座城,才發現自己一直在受委屈。有些委屈告誡自己,受一次夠了,畢竟愛一個人之前要先學會愛自己。
「你是不是會有那種感覺,明明那個人還在,你還有著他所有的聯繫方式,可以打電話,發簡訊,但你卻什麼都做不了。」
「是不想嗎?」
「想啊!可能嗎?他是石頭心。」
退一步,捨不得;進一步,沒資格。把一個人放在心裡容易,搬出去很難。
因為總會不經意落下什麼,在以後的日子會突然間想起。哦!原來,年輕的時候懵懂的喜歡上一個人,剛在一起的時候,所有的消息恨不得秒回,所有的熱情都有回應。
後來那個人像是沒了信號,接觸不良一樣,電話不是每次都接,消息不是每次都回。
終於不再興奮緊張,終於不再像以前那麼沒出息,不再是對方勾勾手就屁顛屁顛跑過去,那種見到你就想笑那種見你就以為是一輩子的感覺再也沒有了。
終於不再患得患失,終於發現自己是如此不值得,終於不用被別人感情牽住了,終於不會傻乎乎的奮不顧身了。
現在,你終於學會選擇與那個人保持距離,不是因為你不在乎,而是因為你清楚的知道對方不屬於你。
你告訴自己:你連自己都捨得委屈,何必再擔心別人苦不苦,會好的!都會好的!
你首先要學會愛自己,再愛別人,不要委屈自己,他不會自己,那就讓他走吧,自己也早點離開。這樣才會遇見那個對的他。
「因為他喜歡自己,便去喜歡他!」「不確定自己喜不喜歡他,但期待他喜歡自己!」「確定自己喜歡他,剛好他也喜歡自己!」
如果眼前的風景不是你想要的,說明還未到終點;如果身邊的人不是對的,說明驚喜就在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