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人社部聯合發文,探索建立會計職稱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認互免等銜接措施,並且已在湖北省、四川省、福建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河南省、湖北省等地明確了註冊會計師對應職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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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廣東省財政廳也發布通知:發布關於徵求《廣東省審核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表示:鼓勵用人單位擇優聘用相應職稱人員,證書在工作加薪中更加重要!建立相關職稱、職業資格銜接!
鼓勵用人單位擇優聘用相應職稱會計人員
廣東財政廳發布:關於徵求《廣東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意見稿明確提到:鼓勵用人單位將選人用人制度與會計人員職稱制度相銜接,引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具有相應職稱的會計人員。
而且,眾所周知,從業取消後,初級會計職稱變成一定意義上的「會計入門證書」,很多企業,招聘一定財務崗位時,會明確指出:要求持有初級會計職稱證書!
而現在,鼓勵企業自主擇優聘任具有相應職稱的會計人員,初級會計職稱持有人的社會需求,只會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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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地方人社廳公布建立相關支撐、相關職業資格銜接,有註冊會計師等證書,可視同會計職稱參加評審!
財政部和人社部聯合發布《關於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了會計職稱體系的新變化,其中提到正在探索註冊會計師和會計職稱考試之間的互通互免,這條消息引來了眾人的討論。
《意見》中主要內容的第四條強調:探索建立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職業資格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認互免等銜接措施,減少重複評價,減輕會計人員負擔,探索建立會計與審計、經濟等屬性相近職稱系列(專業)的銜接措施。
截止到目前已有北京、湖北、四川、福建、廣西、河南地區已確認註冊會計師與職稱的對應關係,其中北京地區:注會對應會計師,湖北、四川、福建、廣西地區,注會對應會計師或審計師;河南地區,注會考核認定為高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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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地區——註冊會計師對應中級剛剛,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公告《關於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表示:
確定4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係。 在對應關係範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對應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序,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看到這裡有同學可能會問,哪裡看出註冊會計師和中級相對應?在附件《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表》第2欄中,可以看到:註冊會計師對應會計師!
會計師,很明顯就是指:中級會計職稱。在對應表第23項,我們看到說明:初級資格就是助理會計師或會計員,中級資格就是會計師。
2、湖北地區——註冊會計師對應中級或審計師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註冊會計師等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兩者享有同等效力。
在湖北,有註冊會計師證書的對應的是會計師(中級)、審計師。
3、四川地區——註冊會計師對應中級或審計師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註冊會計師等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見附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在四川,有註冊會計師證書的對應的是會計師(中級)、審計師。
4、福建地區——注會對應中級或審計師福建地區:符合《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條件並取得註冊會計師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職務;
在福建,有註冊會計師證書的對應的是會計師(中級)、審計師。
5、廣西地區——注會對應中級或審計師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取得註冊會計師等12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在廣西,有註冊會計師證書的對應的是會計師(中級)、審計師。
6、河南地區——注會對應高級會計師據河南地區相關通知來看,河南省將註冊會計師考核認定高級會計師。
所以2021年初級考生要爭取一次考過,而考下初級只是第一步,後面還有更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