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Google,大多數人首先會想到Android、搜索和無人車這些業務。不過,我們今天要說的卻是Google還在國內正常運營的業務之一——在線廣告(Google AdSense)。
是的,Google在線廣告業務在國內目前依然正常運營,它不僅面向國內消費者,更重要的是為很多國內企業的海外業務提供在線廣告服務。但是,Google最近卻更新旗下的「廣告展示位置合作規範(下文簡稱規範)」,禁止一大票他們覺得不合適的廣告發布方式。
引人注意的是,在國內大行其道卻也飽受詬病的彈出式廣告和視頻前插入廣告也在Google的「禁止」之列——難道Google不賺錢了?
Google官網很容易地找到這份《規範》,列出各種針對廣告發布商的「禁止事項」,有的還貼心地配上「錯誤示例」。
比如這樣:
還有這樣:
下面這些全部都是禁止事項:
當然,這次Google禁止最嚴厲的,還是大家都深惡痛絕的彈出式廣告。在新版《規範》中,Google聲明:「發布商不得將Google廣告投放到不是由有意的用戶互動(例如點擊)打開的任何窗口中。此外,我們不允許將Google廣告投放到缺少「後退」、「前進」瀏覽按鈕以及可修改的網址欄位等導航控制項的網絡瀏覽器窗口中。」
不僅如此,如果網站主使用其他廣告商的彈出式廣告,那麼Google也將會拒絕與該網站合作:「發布商不得在包含三個以上彈出式窗口的網站上投放Google廣告。網站上顯示的彈出式窗口不得幹擾網站瀏覽、更改用戶偏好設置、啟動文件下載或散播病毒。發布商不得在包含或觸發背後彈出式窗口的網站上投放Google廣告。」
試想一下,如果Google在國內的在線廣告市場佔據壟斷地位,那麼禁止彈出廣告、禁止前貼片廣告、禁止電子郵件和動態內容廣告、禁止應用內廣告……幾乎可以「滅絕」大多數在線廣告!
當然,現實是殘酷的,Google在國內的市場佔有率實在算不上大,主要的廣告客戶也多為跨境商業公司。本身的受眾覆蓋就很小,即使《規範》一出,對於我們平日裡的上網瀏覽體驗大概也是杯水車薪。
但是,對於Google來說,是什麼理由促使它對自身的廣告業務作出種種苛刻的限制呢?
很簡單,Google在作為一個全球成功的網際網路廣告公司之前,首先是一家網際網路科技公司,是網際網路技術標準的制定者和推動者之一。
對於Google來說,維護「網際網路」本身的良好形象,讓網民們上網速度更快,瀏覽頁面時感覺更舒適,遠比靠一堆廣告賺錢要更加重要。畢竟——如果一位網絡用戶因為廣告頁面而感到不堪其擾,他的正常反應有二:一是使用「去廣告軟體」,這將會不分青紅皂白地傷害所有的廣告公司和網站的利益;二是對網際網路產生厭煩心理,進而減少或者拒絕使用網絡——這同樣有違Google推進全球網際網路普及的宗旨。
綜上所述,在推進網際網路技術進步,引導各網站良性發展的大原則面前,廣告業務的錢什麼的,少賺一點Google也覺得無所謂了。
當然,因為Google目前在國內的尷尬地位,縱使Google的廣告部門如此「刁難」廣告主,實際上也很難真的讓你我平時常用的網站上面的廣告少那麼一兩個。反倒是廣告代理商和相關網站很可能因為廣告收入/效果打折扣,轉投其他的國產網頁廣告方案,結果也許適得其反。
但是,回顧歷史,Google這種看似「白費力氣」的行為,最終往往確實能達到改變全行業、造福使用者的目的。
2010年,美國家庭的網際網路用戶們普遍忍受運營商高價低質的盤剝。當時,Google想要進行一些關於未來網際網路應用的實驗,以驗證超高速網際網路能否使遠程醫療和在線教育變成現實。但是,美國那時候沒有一家電信運營商能夠提供足夠高帶寬的家用寬帶服務。見此情景,Google決定「自己建寬帶」。
之後,就是大家熟悉的Google Fiber服務橫空出世——每戶高達1000Mbps的上傳/下載速度不僅讓用戶驚喜不已,也給了傳統運營商極大的競爭壓力。當Google在2016年底準備放棄Google Fiber時,美國已經有了好幾家光纖網絡提供商與之競爭。普通美國家庭的上網帶寬比過去提高几十倍,Google實現他們「普及寬帶」的願景。
類似的情況還有自從斯諾登事件之後,Google和Mozilla等網際網路技術先鋒就一直在推廣https。為此,Google還專門在Chrome中設定,對於非https網站,直接提示「不安全」。
當時,大家雖然震驚於斯諾登和NSA之間的種種是是非非,但對於如何加強網際網路安全性並沒有明確的認知。一些商業項目趁機大賺特賺,而Google提出的將所有網站推行加密連結的方案因為並不會帶來商業好處,反倒應者寥寥。
不過,幾年過去,雖然我們幾乎沒有看到任何關於呼籲網站加密的倡議活動或是行業會議,但現在只要你打開一個稍有分量的網站,就會發現它必然使用了https加密連結——Google沒有從中得到什麼好處,但是大家都聽取它的建議,網際網路變得更安全了。
從這些事例,不難明白Google和其他網際網路公司的最大不同——其他的公司只是把網際網路作為賺錢的工具,而Google經營的,卻是網際網路本身。
(綜合整理,來源網絡)